警察半信半疑,大多还是不相信谢小兰的话,严肃而委婉地说教着:“莫搞勒些哦,惹起火灾,是要坐牢的。大过年的,抓进去不好喲。”
另一个警察则和我们一样,仰望着最后的几朵烟火,他也看得如痴如醉,表情却很冷峻。
“唉,简直没得名堂得,放这些干啥子?”最后一朵烟火在夜空熄灭时,谢小兰故意大声说一句,随之游魂一般往夜色深处走去。
我们姐妹中,谢小兰以前最胆小怕事。她比我大三岁,可胆子比我小太多了。
人的转变常常让人大跌眼镜,在酒吧唱歌一年多,谢小兰彻彻底底变了一个人。
按理说一年多时间不算长,可就是这一年多的时间,使得她已经不再是那个胆小怕事的五姐。如今的她,要是在街上遇到几个流氓,估计流氓还得是被她调戏一番。
她的说谎技巧,她的处变不惊,她的装腔作势,也不知哪里学来的,运用得简直出神入化,好多夜里混迹酒吧的混混,她已经可以轻易地唬得他们晕头转向。
郑尚锦对现在的她的评价是:依仗自己的美色和歌声,却偏偏是个滑头滑脑的女流氓。
当然,郑尚锦说她是‘滑头滑脑的女流氓’,属于真心表扬她。他认为女孩子,特别是漂亮的女孩子,就该是她那个样子,才会免受白白欺辱。
因为她的‘女流氓’特性,常常使得朱琴很不服气,可又不得不服气。
有次朱琴在酒吧被一个喝醉的客人纠缠不放,谢小兰去接下一场正好撞见。她是一句话不说,操起桌上的洋酒瓶,直接砸在那人脑袋上,并随之大吼一声:“敢欺负我四姐?那里来的野种,也不打听打听姑奶奶我是能惹的吗?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也先到府南河里洗干净去。”
那人一起的几个男人刚想动手,酒吧里的常客都喜欢谢小兰唱歌,便一起规劝那几个人,说脑袋破个皮没什么,再不知好歹,恐怕更惨的还在后头。那几个人见多人帮着她,也可能是被她的气势所摄住了,只好灰溜溜地离开。
在她‘女流氓’特性的影响下,仓琼梅朵逐渐把她当成了偶像,在我们姐妹之中,她两个像是又结了‘小团伙’,一天到晚不知在嘀咕些什么。
另让朱琴对她不服气的地方,就是挣钱这个事。朱琴酒量大,身材最高挑,人漂亮不说,中音特别好,嗓音有厚度、宽度,歌声听起来特别有穿透性。只要客人给她小费,她都会仗着自己酒量,陪上几杯,算是给足客人面子,可她挣的钱就是比谢小兰要少很多。
以前我们做迎宾时,仓琼梅朵得的小费最多,谢小兰和我最少。现在她们三个在酒吧里唱歌,位置调过来了,谢小兰得的小费最多,朱琴第二,仓琼梅朵只喝一点点酒,也不和客人寒暄,挣钱最少。
仓琼梅朵挣钱在三个人中最少,觉得无所谓,因为她有索朗边巴,加上唱歌比以前当迎宾挣得多,还轻松,工作时间也不长,就很知足了。
谢小兰挣钱,几乎是靠‘哄骗’。能在酒吧里消费的客人并不傻,也可能愿意因她的美色和嗲嗲的歌声,愿意装傻,总之是心甘情愿被她‘哄骗’,却占不到什么便宜,最多握握手或一个拥抱,好像那些男人们已经高兴得屁颠屁颠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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