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5.倪小姐(1 / 2)

十二重天 西篱 2422 字 2022-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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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晨四点是蓝调乐队下班时间。jam和沃森等王鹰收好乐器,叫了炭烧咖啡等他,酷爱红酒的沃森还点了一支法国波尔多红酒。

沃森说:“鹰,别着急走,留下来喝酒好吗?”

王鹰说:“你们都知道我滴酒不沾。我喝茶陪你们吧。”

三个男人闷闷喝了一会儿。桌布上的灯光,淡淡的。

沃森似乎有些醉了,抓住王鹰的手:“鹰,柔桑爱你吗?”

“为什么问这个?”

jam说:“是啊,你应该去问柔桑才对。”

沃森又说:“我感觉她是爱你的。”

jam说:“我知道鹰爱谁,在云贵时就知道了。不然,鹰不会来南方,对不对,鹰?”

王鹰不语。

jam继续说:“告诉你,鹰,我和你爱的是同一个人。不过,因为我不是中国人,所以给你优先。但是我敢肯定,是你做得不好,阿哈才会跑掉。我要和你讲清楚,”他伸出小手指头去勾王鹰的手指,“如果现在阿哈出现在我们眼前,我不会再让了,我要和你公平竞争!”

王鹰甩开jam多毛的手:“你依然竞争不过我。”

jam站起来:“走着瞧。”

沃森伸出两手去制止jam:“坐下,坐下。”

三人一时无语。

沃森自言自语一般:“jam,如果他爱的不是柔桑,那他们……”

王鹰解释:“我只是借住在她那儿。”

沃森有些恼怒地扭头面向王鹰:“你为什么要借住她的房子?为什么?”

王鹰对沃森的态度感到愕然:“为什么?因为我有个孩子,需要一个家……”

“你并不爱她,但为了你的孩子……鹰,你太自私了!”沃森站起来,把酒杯重重地放到桌上,向吧台走去。

jam和王鹰一齐看着沃森的背影。

王鹰说:“他怎么啦?”

jam说:“如果倒退两个世纪,沃森一定用剑和你说话。”

“有这么严重么?”

两人一时无话。

“王老师,看来沃森对你有些误会哦。”

王鹰回头,看见倪小姐抱着双臂站在他们旁边。灯光里,她的烟熏妆让人有点认不出她来了,一双眼睛黑黑的如同熊猫,厚实性感的双唇殷红欲滴,身上的夏奈尔香水一定是刚喷的,浓烈的香气跳跃一般迅速改变了四周的气息环境。

他们站起来:“啊,倪小姐,你没休息?”

“你们这些帅哥都没休息,我怎么睡得着。”

jam对王鹰耸耸肩。

倪小姐在酒吧里有工作间和休息室,最近她常常在酒吧里耗到很晚,然后就在休息室睡上半个夜晚半个白天。

倪小姐自己拉开一张椅子紧挨着王鹰坐下来,又端起他的茶杯喝了一口。王鹰有些不快,心里决定再不用这只杯子,下次来上班就另外换一只。

王鹰沉默着。

聪明的jam看看王鹰和倪小姐,赶快离开,去找沃森。

王鹰不想说话,扭头看jam和沃森。从外型上看,沃森不及jam强壮,是属于修长型的。沃森是个很敬业的乐手,对音乐很投入,很疯狂,不演出的时候是个温文尔雅的人。如果和沃森面对面,就会看到他碧绿的眸子里不时会出现几分女孩子似的羞涩。据jam介绍,沃森真正的身份是外交官,但他是个不错的园艺师,还是个不错的画家。虽然他不象jam那样对中国文化津津乐道,但在王鹰看来,他那含蓄的气质正好体现了他的祖国文化——丹麦文化的优美。jam和他在一起,被对比成了一个喜欢打打闹闹、个性单一的美国小伙。

倪小姐悠悠地在王鹰耳边说:“如果我是作曲家,我会写一首蓝调。”

“哦。”王鹰说。

今夜王鹰有些莫名的烦躁,并不想去品味倪小姐的情调,也不想揣摩沃森的情绪变化。在演奏《哈雷姆夜曲》的时候,他又出现幻觉。

他看见时而模糊时而清晰的黑暗,如同夜晚的江水起伏漫延,又仿佛一个点燃的烟头就可以洞穿。黑暗中有人,有他熟悉的气息,却不易捕捉。这到底是什么地方呢?是地窖?南方没有地窖。是地下室?是巨大的箱子?是没有窗、没有出口的房间?

演奏接近尾声的时候,他竟然在萨克斯的低音里听到了阿哈的声音,阿哈跟着他的音乐在哼唱。

为了打破幻觉,或者寻找更真切的幻象,他把这支曲子反复吹奏。乐队的乐手们习惯了他经常对音乐的即兴处理,也一直跟进。在他反复吹奏的时候,他仍然听到了清晰的女声,是阿哈的声音。她究竟在什么地方?她的断断续续、缥缈的吟唱,让他感到绵绵不绝的忧伤。当他想停止吹奏,想停止一切声音,就只让她的声音留下,只听她的声音。他一停,她的声音也消失了。

他只好继续吹奏,沿着乐声的路径,去找她,找她的声音,她的所在。

“如果我是诗人,我也会写一首蓝调。”倪小姐又说。

沉默了许久,王鹰都以为她已经悄悄离开了,没想到她又说了这么一句做作的话,他想笑,强忍住,再次“哦”了一声。

倪小姐举臂打了个榧子,玻璃房里的dj开始放一些她从国外带回来的碟,是真正的蓝调,略带梦幻和感伤,犹如夜河迟缓的涌动。不知为什么,她总是在下半夜让人放这样的音乐,是不是在哀怨她自己不眠之夜的孤独呢?

他不想看她,也不敢看她,她的目光里总是有过于丰富的内容,他一旦迎接到她的目光,就会有紧逼的感觉。

倪小姐继续含蓄地进攻。

她给他的茶杯里续水,借机不经意般向他靠近些,又仿佛酒后微醉,她柔软庞大的胸眼看就要贴到他的肩上。他喝水,迅速挪开自己的身体。她不介意,将一片洁白的纸巾放在他手腕的位置,这样他可以将手腕放在纸巾上,而避免粗硬的桌布摩擦了他的钻石袖扣。她一直在注意他身上的全部细节,比如这粒钻石袖扣,比如他用金丝绒轻捷、细腻地擦拭乐器的动作,比如他深长而无声的饮茶,比如他的微笑……她认定他是个真正的贵族,而城里那些开奔驰的男人,那些穿最新品牌衬衫或甲克的“商务俊男”们,或寻机讨好她的不工作的男人们,都不过是些经济动物或寄生虫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