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李站赤被友乾给气笑了,他瞅了清婉一眼,低声说道,“你,怎么能看着这么个赖呆……”
“谁赖呆了?”友乾不悦地问。
“好,我赖呆,我赖呆……嗨!想赖你场酒喝,可真是不易啊!”
“今晚,我陪你多喝几倍。”
“让贵小姐也陪我两杯?”
“呵,还说我是赖呆呢!就办了这么丁点儿小事,就惦记起人家的那两杯酒了……”友乾又对清婉说,“把你小姨夫的地址写给恁李叔。”
清婉写好了地址,就跟着友乾出了驿站。清婉担心地问:“他不会给我弄丢了吧!”
“这是国营铺子,丢了东西会打板子的。”
“会不会给我换了呀!”
“他就是有心想换,可他上哪儿找这类似的东西去!?”说着,友乾爱怜地摸了摸清婉的头发,又道,“你就把心放进肚子里吧!”
————————————
注释
[1]古代的快递行业
如今的青年人认为,“宅急送”和“快递”是一种新生事物。岂不知,这个行业几千年前就有。
最有名的一次“宅急送”便是唐朝杨贵妃“网购”的荔枝。
唐朝诗人杜牧还为这次快递做了广告,他是这样写的:“长安北望绣成堆,山顶千门次第开;一骑红尘妃子笑,无人知是荔枝来。”唐玄宗李隆基为讨宠妃杨玉环欢心,使用快递,从遥远的南方向北方的长安送荔枝。这在今天已不算什么,但在当时真是太奢侈了!
在古代,快递驿站都是官办的,老百姓不能使用。老百姓若是想寄点什么,便委托行夫,给他地址,行夫便徒步送达,这就是古代的“快递小哥”。
在三千年前的商朝,有一种制度叫“驲传”,近似于现在的快递。到了周朝,“行夫”已经司空见惯了。据《周礼.秋官》记载,当时周王朝的官职中,就设置了主管邮驿、物流的官员行夫,对其职责要求是,“虽道有难,而不时必达”。
(1)隋朝的快递小哥——日行五百里,走及奔马
古代快递又叫“急传”。那时的快递,主要用于政令、军情的传递,民间使用远没有现代广泛。古代最原始最主要的快递方式就是“步传”,即靠人工步行投递。这在周代叫“徒遽”,与用邮车投递的“传遽”正好相对。据《隋书》记载,陈末隋初有一位叫麦铁杖的“投递员”,“日行五百里,走及奔马”,曾由京城夜送诏书到徐州,“夜至旦还”。
步传又叫“步递”,而“遽”与“邮、驿、馆、置”的意思差不多,都是邮传、速递机构。如春秋时,齐桓公在齐国大路上,每30里设一个“遽”,汉代则30里设一“置”。
“健步”是古人对快递员的最常用称呼之一,《通鉴》注称,“健步,能疾走者,今谓之急脚子,又谓之快行子”。健步其实就是邮差,不同时代叫法也不同,秦代叫“轻足”,汉代叫“邮人、驿足”。隋唐的快递员叫“驿夫”或“驿丁”。
由于大运河的开凿,水路快递的优势更加明显,毕竟省去了翻山越岭的时间,顺水行舟,路途的缩短,使效率也就更高了。隋唐继续发展南北朝时的驿传合一的制度,“驿”代替了以往所有的“邮、亭、传”。在李隆基(唐玄宗)当皇帝时期,全国大约有1639个驿站,其中水驿260个,陆驿1297个,水陆相兼驿86个。有学者推算,盛唐时期,从事驿传的工作人员约有2万多人,其中驿夫17000多人。唐代诗人岑参《初过陇山途中,呈宇文判官》写下了亲眼所见:“一驿过一驿,驿骑如星流;平明发咸阳,暮及陇山头。”
宋朝的快递员叫“递夫”,驿站里的驿送文件,分为三个等级,分别是步递、马递、急脚递。
打个比方,步递相当于寄平信,邮递员蹬个自行车慢慢悠悠地给您送;马递相当于寄快递,有专车甚至专机给您配送;而急脚递在宋代则基本上只用于军事上,最快可以日行五百里。
到了明清时期,随着高产农作物的传入,人口数量激增。整个社会固然贫富差距依然巨大,大量的底层民众还徘徊在温饱的边缘,但社会生产的总物资无疑是变多了。剩余物资的增加促使商业活动逐渐繁荣,又加上本土资本主义萌芽,以镖局、民信局为代表的民间快递业务逐渐发展起来,私营“驿夫”也应运而生。
(2)古代邮件的保密措施——大小二篆,皆简策所用
如何保密,也是古代快递业非常重视的问题。为了预防中途泄密,被人拆看或伪造,古代采取了不少特殊的手段。
以秦代为例,当时有严格的交接和登记制度。《行书律》中规定:“行传书,受书,必书其起及到日月夙暮,以辄相报也。书有亡者,亟告官。”同时对投递员的素质也提出了硬性要求:“隶臣妾老弱及不可诚仁者勿令”,即老弱和不诚信的人,不能担任投递员。
防止泄密最重要的手段是密封。
在秦代,文书都是写在竹简上,所以传递之前都会将邮件捆扎妥当。在结绳处使用封泥,并盖上相关印玺,以防私拆;写在绢素上则要装入书袋中。
到了汉代,封装工具和手段更加丰富,外封套有函、箧、囊等,根据物件的形状、大小,分别装入不同的包装袋中。其中,“函”为一种小木盒,用来装简牍,上有木板盖,刻线三道,凿一小方孔,用绳子扎好后,方孔处要用封泥封好。自此之后的朝代,对快递物品的保护就更好了,一般都是要在外包装上加印、加章、加印泥、加封条。
在唐代,公文邮件的封装通常要用囊封,尤其是密奏,更要囊封。封泥不仅有保密的作用,还有等级之区别。一般最高五封,最低三封。封泥越多,表明邮件越重要,所用的速递工具就要考虑缓急。
宋代邮件的保密制度和技术更为完善和进步,出现了“字验、数递、色递、字递、物递”等多种先进的保密手法。
清代邮件封发、保密和防损工作做得最好,有“重封入递、木匣入递、绢袋封发、汇总封发、长引隔眼”等多种装封手段。在速递奏折一类的重要邮件时,还有专用的封装程序,使用“封桶、报匣、夹板”等封套,外人是绝对看不到的。
(3)隋唐的快递——一驿过一驿,驿骑如星流
隋唐时期,已经开始流行用快递运送水产、水果了。当时平原郡(今山东境内)进贡的螃蟹,便是使用快递。据唐代段成式《酉阳杂俎》记载,这种蟹是在河间一带捕捉的,很贵重,在当时一只价值一百钱。为了保证是活的,每年进贡时都用毡子密封起来,捆在驿马上速递到京城。
明代于慎行的诗句“六月鲥鱼带雪寒,三千里路到长安”,写的就是快递鲥鱼之事。
(4)“投递员”统一着装——驿马三十里一置,卒皆赤帻绛韝云
如今的邮政投递员都统一穿着墨绿色的工作服,秦代以水德自命,色彩上“尚黑”,数字上“尚六”。当时的车同轨一律为“舆六尺”,用于快递业务的马匹则是“乘六马”,上等投递员的着装都是黑色。
到了汉代,黑色不受欢迎,投递员穿红色工作服。《后汉书.舆服志》记载,东汉驿卒有特殊标记,“驿马三十里一置,卒皆赤帻绛韝云”,即头裹绛红头巾、膀戴绛红套袖。另外,身上还背着“赤白囊”,即一种红白相间的专用邮包。
在南宋,供职当时快递公司“斥堠铺”的,朝廷会发给春、夏、冬三季衣服。
(5)急递铺——为“丝绸之路”的发展提供了平台
早在公元前6世纪,波斯帝国就曾建立传递急信的邮政驿站,设有待命的信使和驿马,逐站传递公文或信件。
汉代丝绸之路的开通,为中国驿站的形成提供了便利条件。
历代中原王朝及北方游牧政权均设立过中央客馆,为四夷朝贡往来提供便捷条件。汉代的鸿胪寺、隋唐时期的四方馆、北魏时期的四夷馆,均有接待四夷或外国使臣的客馆的性质。
西汉时期,烽火燧为军事通讯服务,驿置仅限于传递文书和公文,交通方式以轻车快马为主。东汉时期,轻车被快马取代。隋朝加强驿馆建设的同时,增设了急递铺,专门传递紧急军务。
宋代的急递铺、驿传更加健全。北宋神宗熙宁年间(1068—1077),朝廷设立了一种金字牌急递铺,据说其传递速度可以达到一天五百里,在当时没有汽车更没有飞机的交通条件下,这已经是极快的速度了。不过“金字牌急递铺”是专门服务于军事,主要用来递转皇帝所下达的紧急军务。另外当时由女真族建立的政权金王朝也有类似的机构。史称金章宗泰和元年(1201年)设有都提控急递铺兵。
(6)元朝管理驿站的中央机构——通政院。
元朝,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由北方游牧民族建立的多民族、多元文化的大一统帝国,面对着空前广袤的国土,蒙元统治者深知交通通讯的重要性,于是在全国范围内大力推行驿传制度。
元代的驿站又称“站赤”,是蒙古语“jamci”的音译。其词根是“jam”(站),具有道路、交通之意。“站赤”本指管理驿站之人,另有“向导”之意。蒙古人何时开始利用“站”或“站赤”,因缺乏史料记载而难知其详。不过,从唐宋以来北方游牧政权有驿传这一情况来看,蒙古人当初也应有自己的交通体系。
自成吉思汗建立大蒙古国起,便在其境内普遍设立驿站,配备人员和牲畜,由万户管理驿站事务。过往的使臣或传递军事情报者持成吉思汗圣旨令牌,可以换乘铺马。窝阔台汗时期,确立驿站制度,并将驿站交通线路扩大到钦察汗国、察合台汗国、窝阔台汗国、伊利汗国境内。贵由汗、蒙哥汗时期,蒙古帝国的驿站对东西方往来起到了更为积极的作用。
忽必烈建立大元朝之后,注重以儒家思想治天下,实行汉法。他诏谕海内、四方,希望诸国来朝亲觐。
为了各国使臣进京的便利,他在前代急递铺、驿传的基础上进行改制,因为以前的邮驿或驿传只是传递公文、传送军事情报的机构,他把他变成了接待来京的使臣、来往的官员,以及货物的转运单位,并大力发展驿站的建设,制定了有效的驿站制度。
自元大都向南,河南行省、四川行省、云南行省、湖广行省、江西行省、江浙行省等均设立驿站;自元大都向西,陕西行省、甘肃行省直至四大汗国境内,均设立驿站;自元大都向东,辽阳行省设有驿站;自元大都向北至元上都,再到岭北行省,亦均设立驿站。在元朝全境,自大都向四周辐射出严密的驿站交通网络,水站、陆站多达1500处。
自燕京至开平府(即元上都),复自开平府至京兆,每十里(或十五里)、二十里,则设一铺;其余地区每60里左右设一站。过往使臣或王公贵族须持有圣旨令牌或铺马圣旨,以及官府出具的证明文书,方可在驿站换乘铺马,并享用政府提供的“首思”(sigusu按例分到的食物,汉语称为“祗应”)。
为了给外国使臣、四夷宾客、归附远人提供便利的食宿条件,1276年,元朝开始在中央设立“会同馆”、地方驿馆,为远道而来朝见皇帝的四夷宾客、外国使臣、归附人、诸王、驸马提供便利条件。会同馆设立专门官员,管理海内外远道而来的宾客,并设立蒙古、回回必阇赤(bicigeci)、怯里马赤(kelemerci),即译使和通事,供四夷宾客、外国使臣翻译之用。
会同馆不仅是四夷、外国朝贡使臣居住之所,也是商品交换、贸易往来的场所。四夷、外国使臣以官方名义携带商品,在会同馆进行交易,并从中央政府得到相应赏赐。因此,会同馆的设立对元代商业贸易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另外,四夷、外国使臣和文人居住会同馆期间,也与馆伴、陪同人员进行诗歌方面的交流切磋,为促进元代文人与外国使臣、文人学士之间的文化交流提供了平台。
元大都作为元朝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通往四周的驿站交通颇为发达,使元朝与周边民族以及境外诸国保持密切联系。当时的中国,在农业、手工业、商业、水路交通方面均非常发达。大都作为北方最大的商业活动中心,商铺林立,商品琳琅满目。诸多国家与元朝进行朝贡贸易往来,不少外国商人到元大都进行交易活动,全国各地及外国商品聚集到此,使大都的商业贸易非常繁荣。
有元一代,来到大都的外国使臣、游客、商人、僧侣、文人、画家、诸王、公主、驸马、世子诸色人等络绎不绝,使大都成为各国商品集聚、各种文化融合、各种宗教盛行、极为繁华的国际大都市。
史料记载,元代全国各地皆置邮传,星罗棋布,脉络通通,朝令夕至,声闻毕举“,可见元代的驿传制度也是历代建设中最好的朝代。
至元九年(1272年),有人上疏认为“急递铺”名称并不好听,遂更名为“通远铺”。通远铺不仅是迎宾馆,也是官方的邮驿系统,设专人传递文书或军事情报。传递速度按一昼夜计算,一昼夜400—500里,加急时可以达到一昼夜700—800里。通远铺只有持有海青令牌者可以换乘铺马,并有专用驿道,以便快速传递公文或军事情报。
(7)古代“快递”最快“程限”——驿马“日行500里,16驿”
汉代继承了秦代的做法,“五里一邮,十里一亭”。在“五里一邮”基础上,又于交通要道上,隔30里建一“置”,即所谓“改邮为置”。
置,即“驿置”,又叫“传置”。用于传递紧急文书,当时的邮驿机构已有专用车,这种专用车叫“传车”。当时,用车快递叫“传”,用马速递称“驿”。
马肯定比马拉着车跑要快多了。所以,东汉以后,车辆被逐渐淘汰,马成为快递的主要交通工具,这叫“马递”,这时传递文书的机构多称“驿置”。在投递过程中,一般是“换马不换人”,投递员一般跑完全程。
古代快递对里程、速度都有具体的规定,这叫“程限”。
秦汉时期步递一般都是短途,平均每个时辰要走10里,这是对普通邮件的要求,当天送完。如果用传车,一般每天要行70里,最多每天可行二三百里。骑马的话,对速度的要求是“日行四百里”,这是当时的速度极限了,即古人眼里所称的“至速”。
隋唐时期对陆路的驿速则有这样的程限:传马日走4驿,乘驿马日走6驿,按每30里一驿算,日走120里至180里。如果是急件,要求日驰10驿,相当于跑300里。更急的,如送赦书,则日行500里,日行约16驿。
宋代的快递“急脚递”,是在步递和马递基础上创立的,最早记载出现于宋真宗景德二年(公元1005年)。急脚递并非人力的步递,也是一种马递,要求日行四百里。
急递铺与水马驿、递运所,并称为明代邮驿三大机构明代驿递之制。急递铺的相关建设,则基本上沿袭元代,从铺舍建设、内部经理、公文检验、包装、交接手续,到急递之法与对铺兵的具体要求等,几如出自同一模式。明代水马驿的里距,“陆站六十里或八十里”;水站一般比陆站长些。明代从京城到四方皆有驿传,各地的驿传也以县城为中心向四方扩散,在全国上下组成了完整严密的驿传系统,这对我国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诸方面发展都有着不可磨灭和难以估量的贡献。
(8)泄密快递信息将被严惩
魏晋时期,中国出现了第一部专门的邮政法规,即魏国由陈群等人制定的《邮驿令》,这在中国邮政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由于古代快递多为政令、军务一类,如果快递变成慢递,或将邮件递错、丢失等,都将被严惩。
秦代对邮件快递的要求也有明确说法。《行书律》中规定,“行命书及书署急者,辄行之;不急者,日毕,勿敢留,留者发律论之”。这句话的意思是,写有“急”字的邮件(文书)要立即传递,不能有片刻耽误,普通邮件当天送出即可,不能积压。如果不及时投递,要依法惩罚。
秦代规定,如果拆看或伪造文书,未能察觉,罚二甲,即《法律答问》中所谓“发伪书,弗知,赀二甲。”
《唐律疏议》规定,“诸文书应遣驿而不遣驿,凡不应遣驿而遣驿者,杖一百。”打板子算是最轻的处分。
在唐代,快递送晚了,或是不依驿道行走(枉道),也要被处罚,最严厉的惩罚手段是处死。如果在投递过程中出现稽程,将根据时间的长短、公文的性质、引起的后果,作出相应处罚。
所谓“稽程”,就是耽误快递。唐律规定,“诸驿使稽程者,一日杖八十,二日加一等,罪止徒二年”。如果是军务,“要速加三等,有所废阙者违一日加役流,以故陷户口军人城戍者,绞。”
对失密或私拆、损坏、丢失邮件,唐代也有相应处罚规定。当时禁“漏泄”、“稽缓”、“遗失”、“忘误”,其中对泄密处罚最厉害,《唐律疏议》(卷九)中规定,“诸漏泄大事应密者,绞;非大事应密者徒一年半。”
私拆邮件的,《唐律疏议》规定,“私发官文印封,视书者杖六十,制书杖八十。若密事各依漏密坐减二等,即误发视者各减二等,不视者不坐。”
此后,各朝代对邮递违规的处罚规定,均与唐朝差不多。
最后还要提一下的是,古代官方投递员都持有牌符一类的信物,也就是相当于通行证的驰驿证件,一证通行,大大减少了快递过程中的人为耽误。(记住全网小说更新最快的枣子读书:www.zhaozhi.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