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一章 山中野花(1 / 2)

天变 e_mc2 5727 字 22天前

一路沉默,甚至想过我自己干嘛还要跟着这小个子走,不过看了看公主,觉得还是让公主去躲躲比较好,对这裏他毕竟比我熟很多。

而且若真有贼在临近搜索,我还能保护一下她。

这小个子忽然对我有了点意见:“哎!我说,那个大个子。”

我很喜欢这小个子,主要是这个语气。

“嗯?什么事,小个子?”我模仿着他的语气,轻松地回道。公主显然觉得有些意思,眼神从我们两个身上依次扫过。

“你为什么不带佩剑?”他手上不知啥时候拈花惹草摘了一段枯枝,只管指着我腰畔。

“从小没有习过什么剑术,那双刃玩意,我怕伤着自己。”我一旦相信起一个人,都会很诚实,不过说到兵器,我忽然发现一个疏漏:“哦,弓箭没从马上拿下来。我箭法倒还有些。”

“小个子,你领我妹妹先走,找个地方躲起来,我回去一趟。”

“大哥,我跟你一起去。”公主小妹显然不怎么信得过这个小个子。

“小妹,这裏都是山路,你已经很累了。我来去很快。”我言毕拱手向小个子致意,转身就离开了。

其实我心裏也有嘀咕,把公主拜托给这个我还不知道名字的家伙,会不会有点太大胆了。

但是自己想着应该自己识人还是受到银铃肯定,就放下心来了。

必须承认,我对银铃的信心一向很足,实际上从来没有不足过;除了看见她撒起娇或者教训起我来,底气有些不足。

想着那些贼人或许就快到了,脚下加快了步伐,不多久就到了小黑身边,这“草桶”依然不省“马”事。

拍了这馋嘴孩子一巴掌,笑着俯身便去它身侧取长弓和箭壶。心道,确实疏忽大了,这长弓比草丛中这匹睡死过去的马还要惹眼,岂能丢在此处。

正将弓箭摘下鞍上的带鈎,忽觉得右边有闪光袭来。心中一紧,赶忙往左侧翻滚。就见一把剑在天上划过,耳边剑飞之声未歇,草丛中几阵骚动,数条人影眼见靠近。急忙起身,抖开枪身,在半空给自己划开一块空地。

站起之时,身侧已多出好几条大汉,和昨天黑衣蒙面不同,这些人都是山野村夫打扮。

似乎慑于我的名声,虽然将我围住,但没什么人抢先来攻我。

前后都有人,虽不欺近,但是紧紧相逼,着实令人不安,尤其是我手上不是天狼,心中更是有点没底。虽然枪刺击速度更快威胁更大,但我却不敢如此,一旦扎死了谁,我来不及抽枪,可能已被人持刃进逼。

六个人,除了一个人没有武器,在稍远处盯着我,近两步退两步地晃荡,其他人更近地都是举剑将我围住,既不打算上前,更不打算让行。

没有人说话。

我觉得我就得说点了:“胆子不小,六个人就敢来杀我!”

没有人应声,没有人进逼,没有人后退,仿佛我没有说过话一般。

我不能耗下去,虽然他们没有大声呼喊同伴,但是既然有人发现我们,那么迟早会有更多人来,而且很可能是贼人的援军。所以当即立断,先赶紧收拾掉他们,不让他们逃去,幸得此枪比天狼轻生不少,挥起来虽轻了些,却更快些,只管朝一方向挥打过去,便能遮拦飞斩而来的剑锋。

朝前一抖枪花,眼前那贼立时退却,也不和我争锋,只管护着自己,甚至不让手中之剑和我的枪身接触。而身侧后之贼众已然紧迫而上。心中一凛,拨转枪头,回扫过去,后面数贼也立时退却,如前贼般躲闪腾挪。原本被我追之贼,却又折返逼来。这番换了几个眼前目标都是如此几下来回。

这令我头疼不已,这干人似乎生于此处山间,虽然身形魁梧,但步伐却很是轻盈,闪转腾挪甚是灵便,我一番花了力气,追也追不上,逼也逼不开,往一处追多了,后面便是剑影袭人。以静制动更是到处是剑光闪耀,扰人心烦。

我打算声东而击西,却发现南北有险,还得自顾,留心护着自己的同时,反向刺杀也失了力量和速度,总能被贼轻易化解。

我唯一能庆幸的是没让公主跟过来,否则我将更加左右为难,前后难顾了。

一阵徒劳无功后,我忽然想到了身边小溪,若把其中一贼逼入溪流之中,我在岸他在水中,利用那贼片刻的脚下凝滞,赶紧杀了他。然后越过溪水到对岸去,莫在被贼包围为上。

看着临溪边的贼人,回身又看看那个还在稍远处晃悠的无剑大汉,便向那里前趋数步猛挥枪身退开诸贼几尺,立时转身直取溪前贼前胸要害,那贼一路闪避,眼看就要下水,忽觉得岸那边草丛中似有几下不寻常的骚动,心中觉得不好,当时定下计议,等那贼现身再用此战法,避免我在水中为两岸边所夹攻。

拨转枪头,逼开左右数把长剑,转身对身后之贼再做一番进逼,终究又回到原处。

相持又片刻之后,溪流那边却未见什么动静。调匀了一下自己的气息,决定先依之前所想以溪水迟滞一贼脚步而杀之。若能成功,再反身回来,照此法一一将断我后路之贼逼入溪中或者其他什么可以延阻其步伐的地方,逐个杀之。

总之现在这种状况确实太不利了。

奇怪的是,这么长时间,这些人居然一句话不说。

要是我是他们,即便是为了分我的心,也会喊叫些什么的。更不用说,佯作大声喊叫援兵来逼急我,让我心浮气躁。

若我不是为了怕招来更多的贼人,我肯定已经喊了半天了,可惜了我这个大嗓门,战阵之上,总觉得喊喊能让自己整个身体都调动起来,仿佛兵器挥舞也能更迅猛些。

瞅准背水之贼,再次返身挥远其他贼子,抽转枪尖,舞起枪花,将贼逼至岸边,又照例转身逼退进犯枪尖所及之贼,立时转身,再次攻背水之贼之下半身。贼人以剑稍护,终究还是退进了溪间,当下不管背后剑影又近,奋力将枪戳进其项根。

其贼终究没有躲过,带着我未及拔出的枪身倒在春日冰冷的溪流之中了。唯一可惜的是他的剑也掉入了水中。

我是主动弃枪的,因为如果还有时间让我拔出,我的背后一定已经被|插上四把利刃了。向前扑出,在水中捡起弃剑,随即向后用力挥去,利用臂展优势逼开几道剑光。然后站在水中面朝岸上,脚步慢慢朝后移去,躲开那一处似乎有人的杂草丛,慢慢朝下游退去,水流不大,没有淹没我的小腿,还不算特别影响我的后腿,就是有一种冷冰冰的感觉,顺着腿传了上来……我好像感觉饿了。

余下诸贼,并不介意同伴的死去,有的人跟下了水,其他则在岸边,随着我的步伐,又继续逼了上来。

开始扔剑未果的贼子则赶紧跨过溪流,便也俯身拨拉草丛去搜索掷我的那把剑,慢慢遁入其中。

旋即一把剑和一个人依次钻出了草丛。

不过我没看见那贼出来,是另一个人执着长剑,我第一次发现剑那么长,或许那个人个子太矮了。

其他贼似乎并没意识到前后进出的是不同的人,仍然在步步进逼我。

这另一个人也加入了这个进逼我的行列,只是脚步很轻。

我不善用剑,只觉双刃有些威胁自己的意味,即便执剑也多使蛮力,这次我也依然决定相时而上,用长臂来回挥舞利剑逼得一干人等不得不全心全意注意我。其实也不是我不想用快剑刺死一贼,但是有掣肘在侧,这力就得存上几分,幸得四贼尽在我前,背后暂无忧患,我的挥舞能用上大半力量,确实要骇人些。

这新来之人乘此机会,走得近处手起剑落,端是一手好快剑,旋即水中倒下两具贼尸。

岸上人显然被此事打乱心神,正转眼看那不速之客,我瞅准机会,两步上岸,手起剑落,又毙一贼,说时迟那时快,那小个也脱手飞剑,不过他确实准了很多,一剑贯胸以入……真正贯胸以入,甚至能听到贼人骨头的断裂声。

“哎,小个子,你不能给我留一个活口,让我问一下到底何人指派,以后出山也能做个指证。”我相当不领情。

“哼,大个子,你都没发现他们都是聋哑之人么?”这小个子相当不屑我的责问。

“你如何知晓?”

“你没发现他们自始至终一句话不说,死的时候,闷哼都没一声么?”

是啊,一句话点醒了我。

“你第一次杀人么?”我看他的表情不像第一次杀人,手法也不像,但是我还是决定问一下。因为这样一个地方这样一个人,剑法如此干净利落,头脑如此清晰,都让我有些异样的感觉。

“不是,山里除了避难的普通百姓,还是有山贼的。他们抢过我们村子,所以大人们从小教我们武艺,我十二三岁就要跟着村子里的大人们抵御山贼了。”他的脸上很是平淡。

“你们村子?这裏?”

“不,南边很远,只是我在这裏暂住。”

还是赶紧去先翻翻这些人的身上有无信物之类,不过只过几个须臾,忽然惊道:“我小妹呢?”

“那小丫头非要跟过来,给我绑竹林里了,嘴巴都给我堵了。”这小子倒真的不把公主当回事,想来也是,外面是我的衣服裏面是件太监服。

一跺脚:“你这个不要命的小个子。”赶紧跑向小黑提起弓箭和长弓,从水中贼的颈项拔起长枪,赶紧拉着那个小个子赶紧回去寻公主。

如果这些人都是聋哑人,那么应该是幕后指使者有意为之,既然寻了聋哑人,我猜他们身上也不会有什么证据。但是如果公主在竹林里被什么野兽伤了,我第一个就要劈了这个胆大妄为的小个子。

旋即到了小个子号称绑了公主的地方,却只见随地扔了几段草绳,却不见小公主。

“若我小妹有什么闪失,我非宰了你!亏我这么信任你!”我几近暴跳如雷。

这混球倒一脸泰然,从地上捡起绳索检视:“你既然信任我,我总得对得住你吧?走吧!跟我走,应该是那两个人来救公主了。你看我系了死扣,被刀割开了。应该是用我的柴刀。我就住竹林后面,很近,可能是你妹妹求助,被她们听见了。”

这丛竹林生得颇是茂盛,很多地方我都以为走不过去,他却左转右转很是灵便,如此左右绕行之后,处处皆能独辟蹊径,一路而上,全无困难。

当然,我就困难些了。

必须承认这个小个子能轻松过去的地方,我这身材就要处处撞竹,跟别说被地面什么枝杈撕破衣物。六尺长弓也肯定很烦这片竹林,它和箭壶也常被挂住。

片刻后终于走出这片竹林,到一处宽阔处时,我都不禁长长出口气。

映入眼帘的是两个女孩子朝着我笑,加上一阵嘘寒问暖,从她和她对我和他,在一个竹屋之前。

不禁再次长长出了口气。一切都不用解释了,公主对小个子没有怨恨,小个子对公主没有歉意,她对我没有依恋,我对她没有关心。

“小个子,你有吃的么?”想转一下场上的气氛,发觉我倒是真饿了。

“往上去,翻过山头,有很多飞禽走兽在下面的谷里,我这就一些笋子和野菜,填不饱你这个大个子。”

那个小个总是表示自己什么都不会,并表示他无所谓吃什么。可我又不能也舍不得让公主小妹去做,或者只吃些什么野菜之类的。我毕竟也是在野外住过很长一阵子的人,要说打猎不能说很在行,但也有些经验。

“好,你有什么干粮之类的,我这就去。”我觉得在这裏确实不好说什么话,虽然伊人也对着我笑,但是我不知道我现在是一幅什么臭脸。而且看着她的笑脸,仿佛我是她一个亲人,但绝非爱人。

心裏还是有些痛,还是找些事情干为好。

小个子很是不满我,但还是从自己背篓里翻检出一个布袋:“来,这裏有些烤薯蓣,山里的野货,颜色有些怪,我早上烤好本来打算当干粮的。在外面就是看见了别吃,这山里的薯蓣大多生的都有毒,煮熟或者烤熟了还好,虽然很香但别多吃,会拉肚子。”

“多谢。”我丝毫不在乎最后一句,和公主他们道声:“我先去,两个时辰之内无论打不打到东西,我都回来。小个子,保护好她们。”

“好的好的,我也有阵没吃肉了,多打些回来。不过别打母兽和幼兽,这时节正是鸟兽繁衍之时。”他倒真不和我客气,我似乎也没和他有什么礼仪。不过我觉得他最后一句还是有考量的。

我还不知道他的名字,但我们就像很久之前就认识的朋友,说实话,他的脾气和我很对味。

也许这就是我对他如此信任的原因。

当然看见她们的笑容后,我就相信我的信任是对的。

不过我确实算是有些无礼,至少该问一下人家的姓名表字之类的,尤其是人家已经知道了我的。

不足一个时辰我就回来了,虽然信任,还是觉得周围有贼人,还是小心为上。早些护在公主身边为上,当然还有她。

当然我不是空手而回,一头我认为应该叫的雄鹿的畜生被我扛了回来,前面还射了两只兔子,被我挂在了腰间。射了头雄鹿后,便觉得可以回去了。

我觉得雄鹿的那活儿味道有点冲,不过皮毛还算舒服,剩下的也就是鹿的身体逐渐僵硬,其他便记不得了。

爬山是有点累,不过吃光了那些红的紫的烤薯蓣,便一切都还好了。

公主显然对我的归来欢呼雀跃,黄怡倒认为很平常。小个子表示自己不怎么会收拾这些带皮毛的动物,只说我没切了这些畜生的血管,放光这些动物的血,怕招引猛兽,现在血在这些畜生体内肯定干了,肯定只怕肉会有点腥。小个子觉得我居然懂这个,我表示我曾在山林里住过一阵,甚至被大群猎狗追过。

我和他要过那把长剑到屋后稍远处去收拾那只鹿,其实我也没这样做过,不过以前和烈牙的部落在一起生活过一阵,每天看,倒也会一些,就是处理鹿的下水会有点恶心,但这事又不便让其他人干。那个小个子看了看自己缴获的剑,表示他会给我找另外的刀具。我也觉得我虽然不喜欢用剑,但用剑掏鹿的内脏确实有点焚琴煮鹤之感,有伤风雅。

他的菜刀很难看,而且也不算顺手,但也只能将就了。

动火之前稍有些犹豫,不过看竹林里还弥漫着雾气,便放下心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