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厚实的军大衣与火,就好比下雨天巧克力与音乐一样的配,一点即着,真是居家放火的必备良物呀!
这一招果然灵验,狼群见火就慌,随即就四处逃窜,跑得居然比兔子还快,呃!好像它们原本就跑得比兔子快,要不然怎么老是欺负人家纯洁无暇的小白兔们呢?
也不知道凶残如斯的狼群为什么会怕火,兴许它们的祖先曾深深地吃过野火的亏,从而把这种记忆给记载并遗传了下来。
呼啦一声,火焰一时大起,可是哨所里面空间狭小,并且四处封闭,高原上空气原本就稀薄,如果让大衣一直在哨所里面充分燃烧,那么不用狼群进攻,成冲也该窒息报国,永垂不朽了。
成冲深知此间利害,连忙打开哨所大门,将燃烧着的大衣扔了出去。可惜外边此刻大风好像正在抽风似的,正在一个劲地猛刮,刮得那叫一个放肆,燃烧着的大衣片刻之间就飞出了几十米外,转眼间就无影无踪了。
我了个去!这不是白忙乎了么?
成冲果然是白忙乎了,那燃烧的大衣消失不足半分钟,这群该死的狼又不快不慢地围了过来。并且比刚才似乎还要凶猛。
成冲愤怒了,这位倔强的新兵蛋子愤怒了,彻底的愤怒了!
尼玛!还没完没了了,真当老子好欺负是不?真当老子怕你们不成?来吧!既然你们一定要来送死,那老子就陪你们玩玩!谁跑谁撤谁他妈就是孬种。不让你们尝尝滋味,还以为大爷,呃!军爷我好欺负,让你们这群畜生见识见识华夏国军爷的真正风采。
成冲再次把八一步枪端在胸前,弹夹里虽然没有了子弹,但是还有军刺。这八一步枪军刺是两用的,装在枪上是军刺,取下来却是把精美的匕首。
八一军刺由刺刀,刀鞘,挂带组成。刀身两侧有纵向加强突筋,突筋两边是深深的血槽,表面镀乳白铬,刀柄却为褐色塑料柄。虽然不如五六三菱军刺那么渗人,那么久负盛名,但是使用起来,八一军刺还是很顺手的。
成冲目前虽然玩枪的手段一般般,却是一个地道的玩刀高手。
他自小就受香港那些少儿不宜的古惑仔系列的电影的影响,从而就如痴如醉地爱上了玩刀。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他只能玩刀,不能玩枪,因为玩枪是要被抓起来关进号子里去的,再说想玩枪也没有哇!全国的普通百姓都没有那劳什子。
成冲出生的那个地方,几十年前盛产土匪,那是名冠全国的。后来经过政府和军队无私的关怀,以及一波又一波的深入群众,替当地百姓解决实际问题。
土匪基本上是绝迹了,却弄不清什么时候又开始出产流氓,盛产混混。也不知道这算不算是基因突变,只可惜这方面,生物老师没教过。
街头上,四处都浪荡着半大小子的混混,兜里没有一毛钱,却一个个牛得不行不行的,横得不要不要的。走路不看路,鼻孔冲天,你敢动手,他们就敢动刀,并且绝不手软。
成冲自十来岁起,身上就常常会携带一柄半尺多长的片刀,时常拿出来把玩,还美其名曰:防身。实际上,他用片刀防身的时候并不多,更多的时候,他是用它削水果的。
这柄片刀在他手上,曾经也有过辉煌的战绩,在几十个街头混混的队伍中,他几进几出,伤了对方七八个人,而自己却毫发未损。当真是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大有当年赵子龙在长坂坡的英勇与气概。
当然,这些都是过去式了。(记住全网小说更新最快的枣子读书:www.zhaozhi.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