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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这一篇新闻,我真想跳脚骂娘!这是一起很明显的故意杀人案,怎么就扯出来个激|情杀人了?难道故意杀人还要分个冷静杀人?激|情杀人?冷静杀人死刑?激|情杀人死缓?死缓两年再花钱在牢里把人买成有期,再过两年买个功劳出狱?
这是什么强盗逻辑?!
什么叫做激|情杀人?我问了几个现实中的律师朋友,人家说自己孤陋寡闻,没听过。我搜了一下,下面是网上的一个资料。
我国刑法中没有激|情杀人或者激|情犯罪的相关规定,只有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故意杀人和过失杀人的区别。所谓激|情杀人,就是故意杀人,其社会危害性也是非常严重的。对这类案件不应以是否激|情杀人而量刑,因为没有法律依据,而应当以是否有立功自首表现和被害人过错的严重程度来决定是否减轻从轻判处。
注意这句话:我国刑法中没有激|情是杀人或者激|情犯罪的相关规定!
我真的想笑!中国的法律还真是奇怪!在很多时候,他跟国际接轨的步伐很快,在很多时候,他又要讲中国国情。至于是什么时候,要看被损害利益的团体是当权者(有钱人);还是普通民众。
既然刑法中没有激|情杀人,你们他妈的弄出来个激|情杀人糊弄谁?一个二十多岁的大学生,开车撞伤了人,下车拿到捅死受害者,这叫激|情杀人?他十多年接受的教育到哪里去了?他高文化的理智哪里去了?
照你们这种说法,全中国的强|奸犯都应该轻判,大家都是激|情强|奸嘛~!没有谁强|奸的时候是冷静的。
还有,因为以前得过三好学生,所以就要轻判?我幼儿园还得过大红花,是不是说明我这一辈子都是乖宝宝?
一个国家的公平与公正,需要很多细节去体现。但是最底线的公平公正,就是司法的公平公正。司法的可人为操纵,必将带来社会矛盾的激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