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看他,又看看刀,犹豫了一下是否应该把刀拔|出|来去砍他,没等想清楚就迅速跑了。跑到另外一头的楼梯口,又返回来,方丹手里拿着那把美工刀,正看着我砍的刀痕。我走过去,夺过刀,说:“你丫连她信都不会看,真他妈操蛋。”他没有任何反应,相当迟钝地看了看自己的手。我迅速地走向他刚上来的楼梯下楼,不可恋战。
第二天上晚自习之前,他站在我们班教室后门向我挥手。我暗恋的姑娘立刻从椅子上站起来。白天课间时,她问我:“你说他会看么?会给我回信吧,我是他喜欢的类型么?”我说:“你丫也不先找个镜子照照。”
方丹问我:“怎么样了?”
我说:“正恨呢。”
他说:“信,我看了。”我瞪着他。
他举着淡粉色的信封。
过了好一阵,他没动,我从他手里扯过信。
他抿了下嘴,说:“我不喜欢女人。”语调平缓,音量适中。
那个晚自习前的空当,他把他最该保守的秘密告诉了我,太铤而走险了。我用了很长时间琢磨他为什么告诉我,当时我们还不能算是朋友。我有两种选择,可以在学校里广为传播,即使不能因此获得梦中情人的芳心,也够他一呛的。同学们会对他议论纷纷,我将十分乐意看到他郁郁寡欢的模样。另一种选择,把这当秘密来保守,好处呢?无。我不需要也不该跟他成为朋友。在校园里,我们是不同阶层的人物,球场以外的地方,我们应该严守界线,和他走得太近,容易给人巴结他、攀高枝儿的感觉。况且他还是同性恋……防人之心不可无。
我整合了思路,把这事告诉了老徐。听着老徐说出了“我操”二字,我的心顿时踏实下来,获得了极大解脱。
那个暑假的某一天,我躺在家里席子上看电视——巴尔扎克小说改编的《交际花盛衰记》,裏面的旁白说:“女人,总以为只把秘密告诉一个人就是保守了秘密。”该死,这个姓巴的老胖子。
最近几年,我每次看见老徐,他都像个落魄的流浪汉,搞纪实摄影难免弄成这样。他的理想是弄一个影展,吹牛逼说,这看起来只是“个人的一小步”,兴许就是“人类的一大步”。为了这人类的一大步,他与我截然相反,放弃了对个人生活的追求。
方丹曾经当着老徐的面跟他说,别做梦了,没人会嫁给你。说完,他安静地陷在酒吧的沙发里,几乎感觉不到个人情绪。那句话不像句玩笑,似乎在说一个公理。老徐想反驳却不知从何说起,敌人太过平静,好像从未发起进攻。他只有默默地记仇,被一个已婚的gay下了这么一个结论,是非常不好受的。我能理解。
现在的我,该算标准的白领吧。在别人还没明白MBA是什么东西的时候,我已经迅速学成归国了。每天工作超过十五个小时,睡觉三到五小时,节假日随时待命。手机不关机,保持在又响铃又振动的设置上,放在西装内贴身最容易感觉到又容易拿的地方。像个消防员,只是我救的是钱而不是人。我努力活得像个小资,像我妈在山西矿上的时候,仍然要让家里的布置、气氛好像在北京城里似的,我竭尽所能布置好生活的每个细节,喝杯水都要切片柠檬扔进去,而这杯水正常情况下该从一个依云矿泉水的玻璃小瓶子里倒出来。只有伪小资才关心牌子,真的大资本家们从来不用为这些事情费心,自然有人把最好的东西摆在他们面前任其随意挑选。
有一天,我正跟女朋友躺在马尔代夫的沙滩上,老徐发短信跟我说他结婚了,一个比他小不少,刚过适婚年龄的姑娘。我说,你丫就蒙我吧你。他二话没说把结婚证扫描版本发给我看。
我认得。上一次见她,她直眉瞪眼地看着我,我从她发亮冒火的眼珠里看到了漫不经心的自己。
老徐说:“怎么样,还不赖吧。回头有钱了请你和方丹吃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