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抓住机会看了看表,离九点越来越近了。
他瞥了我一眼,说:“你丫就是小人得志。”
“什么啊。”我由于心虚而故作严厉地说。
“切。”他没往下说,好像在他离婚分东西之日,说这些是大不敬,我们必须保持那种肃穆尴尬唉声叹气的气氛不变。他张口又闭口,我知道他想问我怎么样。我想回答想吹嘘,我等今天等了好久了。可他最后还是没问。我也没说。
我们坐在餐馆外面的白塑料椅子上又抽了两对烟。小凉风吹着,有点惬意,又有点儿麻木。被老徐的事儿在中间插了一杠子,他的故事告诉我们,一切高潮都会过去,冷静之后没有好果子吃。我望着眼前走来走去的男女,猜想暹音现在该是如何后悔。她或许只当是一|夜|情,把我看成那种不开眼的纠缠者。
到医院门口的时候刚好九点,门前除了两个卖水果的、一个收停车费的,就没别人了。我下车等了十分钟,不见有人出来。我把手机一次次按亮,她也不发个短信说一声。可她,其实也没必要非跟我说不可吧。这事儿还不是明摆着么……她后悔了不想搭理我了呗。我心裏耍着贫嘴自嘲,又难受得暗自吸溜着鼻子,不知道是不是该继续等着,等多久,只是站着。直到她拍了拍我的车。我回头看她。
她说,我出来的时候被主任抓住说话。
我说,没关系没关系。可我还是看出她虽然微笑着可还是为早上的事后悔了,她说话的时候并不看我,眼射线从我肩膀上滑过就放空了。
她坐在车里的姿势像方丹,他们都四十五度地扭着头靠着头枕,以向上三十度的方向看着路边,而不是前方,手肘放在车门扶手的位置,手指背抵着脸。
先结婚后上床是很有道理的。除了离婚和死亡,没有什么能剪断你们之间的蚂蚱线。这少了多少尴尬和焦虑。我以前跟方丹说,我最不喜欢的就是跟别人过了夜,第二天早上起来那段时间。尤其是我先醒的时候。该继续躺着,还是醒过来,醒了之后干吗呢。完全不知道对方什么时候才会醒,除非为了再做一次,不然不好把人弄醒,就此离开似乎更差劲。我只好去看日出,抽烟,在阳台上傻站着直到日上三竿晒得我难受。当然,比这更可怕的就是被人压醒或者被紧紧搂着。曾经有一个西班牙姑娘就像死人一样搂着我,还对着我脸喷酒臭。方丹一直在笑,然后说:“后醒的也很郁闷吧,睁眼看到对方正在阳台上抽烟,一脸‘我已经不喜欢你了,但又不好意思直接告诉你’的表情。”
在红灯的十字路口,我停下来,看着暹音,觉得自己就是后醒来的那个,正对着这样一种表情。她忽然把头转向我,伸出左手食指摸了摸我的手背。绿灯了,我踩油门,她恢复了原先的姿势,看着窗外。我不知道她是不是真的看过我、碰了我,而这是什么意思。
难道她决定抛弃我……所以安慰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