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我曾演过最好的戏(1 / 2)

叶慎星被直升机紧急送回滨城。

刚落地,叶舜山和叶忻接到消息,匆匆赶来,整个现场如油锅沸腾。医生说血虽然止得快,可对方用的是军刀,有勾角,还连刺了两下搅动,摆明要对方命,凶多吉少。

闻言,叶舜山立时晕了过去,大家又手忙脚乱地照顾老爷子。

兵荒马乱后,见廊上长身立着的男子,叶忻大步过去,抬手“啪”一声,摔在从来高高在上的人脸上,“叶慎寻,你的自由完了。”目光如电,言辞成刀。

叶忻这巴掌用了十足力道,无异于铁扇公主的芭蕉扇,叶慎寻被掴得头昏眼花,却堪堪立在那儿,不躲不闪。仿佛手术室里的人一刻不醒,他引以为傲的人生,将比这记耳光,更肝胆俱催。

我躲在角落,捂着嘴,打量叶慎寻沉默朗然的侧脸,立时热泪又淌了下来。

凶手那边周印负责,他留在拉萨,趁热打铁,连夜审讯出结果,说是有人指使。乍听,我略懵,“我和他在拉萨没与人结过仇。”周印顿了顿,“我吩咐人顺着线查,似乎和解家有关。”

解家?必然只能是解冉。

可连盛杉都才知他俩行踪,解冉怎么可能清楚?陡然,刘大壮鬼使神差发来问地址的邮件,在我脑中飘了飘。

“不会的,他不可能背叛我。”

我几乎斩钉截铁。

周印却说,刘维的父亲曾听人教唆,控告过魏光阴受贿。但凡有心人追查下去,这就是妥妥一桩栽赃,足够解冉威胁对方。

他和叶慎寻从没出现过分析错误,一时间,我两腿发软,跌在了医院转角。

凌晨时分,刘维已进入梦乡,却被我阵阵急促的敲门声弄醒。

家里保姆怨声叫唤,“来了!谁啊这么晚?”我趁机推开大门,直冲向男孩房间,不管他此刻衣不蔽体还是人模狗样。

“改改?”

见我,刘大壮喜悲参半,正要上前拥抱,我忽然抄起桌上的笔筒车钥匙手机等物件儿,悉数砸去。

“刘维,我恨你!”

大半夜的,刘维不知上演哪出,闪了几下没躲开,被鞋拔子扔了个正着,立时也气急,大喝:“一回来就发什么疯?敢情平时让着你,真以为我是病猫?!”说完,制着我的胳膊压向墙角。

见势,佣人以为我两情侣小打小闹呢,没再多管,下楼睡觉。房间里头,我忽然一声质问,“我在西藏的行踪,是不是你泄漏给解冉的?!”

不出意外,压着我的男孩膛目结舌,松了腕儿。

“果然是你。”

当下,我惨无人色,闭起眼睛。

得知叶慎星重伤在院,刘维如梦初醒。

“我、我不知道她是要对付你……我以为,以为她只想挽回那叶总的心!”

事到如今,说什么都已晚,我沉气,“刘维,你知道吗?有时候说抱歉,不是做了对不起这个人的事,而是从没做对得起她的事。”

“你成天与我称兄道弟千好万好,但你从来不会与我挖心掏肺。当初程穗晚从你那里探听我和魏光阴的关系,你事无巨细道出,引她嫉妒。后来她回归,你偷偷瞒着我,将她养在你的出租屋。现在你口口声声为了你的父亲,想也未想辜负我的信任。她来找你的时候,你可想过与我商量?!”

“还记得,从前在祥和里,你打架老输给一个大胖子,导致你的朋友全成为大胖子的党羽,反过来欺负你,因为他强。请问,你会原谅那些被迫出卖你的伙伴吗?所以抱歉,刘维,这一次,我再无法说服自己谈原谅。”

话至此,我心灰意冷,笑了笑。

“刘维,打小你就喜欢金庸古龙,我今天便同你演一遍真正的割袍断义,也算圆了你的梦。”

说着,捡起散落桌面的剪刀,咔嚓一声扫过衣角,任碎片在空中翻飞,再模仿小时候那样,拱手抱拳,“兄台!从此大道朝天,各走一边,后会……无期。”语罢,转身朝外,身后忽传来悲愤一叫,“改改!”

我顿住,良久才听得骨头噗通跪地的声音,和细细压着的悲鸣。

“臣……辜负殿下信任,得此下场,罪有应得。今日一别,怕与殿下再无聚首之时。望殿下今后福泽昌盛,休再枉遇小人。”

霎时,我喉咙溢出不可抑制的哭声。

彼日年幼,喜爱演各式各样的戏。

刘大壮锺意武侠,我却热衷宫廷,常常闹着要扮演武则天。可武则天的精气神,我一个连字都无法认的小家伙,如何能胜任?所以每次玩过家家,我都只有扮演婢女的份。

如今,我成全他的梦。刘维亦用同样的方式,表达忏悔,成全了我。

可我知,从这刻起,世上再无名叫“爱信不信”的乐团。也不会还有谁,在半夜三更冒风顶雨,只为陪我出门吃三份小龙虾,再挨上一顿打。

那晚,脚底磨出茧子,我才懵懵懂懂走回自己的小公寓。

推门进去,竟发现叶慎寻,我愣,“你怎么在这儿?慎星……”

“观察中,可能醒,可能就这样,你经常写的情节,比我懂。”

至少没立刻宣布死亡,上帝已对我足够仁慈。

坐在沙发上的人神色疲倦极了,却朝我招招手。我犹豫片刻才挪步过去,忘记了前几日还冷战当中,活像一只被驯服的小猫,老老实实钻进已然熟悉的怀抱。这拥抱无关情爱,只是两个受伤至深却无法言说的人,相互疗伤。

叶慎寻专属的烈性烟草味,令我醺醺欲醉,好半晌,头顶才有声音传来,有一招儿没一招儿的,“之前记得你说,望城的海特别美,气候特别宜人,要不要再去看看?”

他抚着我头顶,温柔得像我两刚初到拉萨时,什么意外都不曾发生。

“你还可以走吗?”

“离了两天没问题。”片刻又笑,“你忘了,现在有钱买机票。”

我佯装噗一声,却无声无息双眼湿润,“哦,这样啊,好。”

这次去望城,依旧剥削了何渊,住在他的咖啡屋。

我喜欢那间房子面海的方向,能看见一弯岛屿形成的月亮。

因为是春节前后,咖啡屋人很少,那斯文干净的小帅哥几乎成了我和叶慎寻的御用咖啡师。听说小伙还在读研,商科方向,叶慎寻也没叫他吃亏,给了自己的名片。

他们这圈子,名片都有价格,这张值多少,不言而喻。

为此,小帅哥彻底沦为叶慎寻的忠实粉丝,他指东,对方绝不打西。

那几天,我变得很喜欢唱歌。兴许受了刘大壮影响,心裏还期待着,万一“爱信不信”乐团有重组之日,那我不得把歌喉练好囖?于是我睁眼就用黄鹂般的歌声叫叶慎寻起床。

先是中文,“让我们红尘作伴,活得潇潇洒洒……”

然后英文,“you were everything everything that I wanted……”

不出一分钟,肯定开门。

第一日,我们去逛当地的海鲜市场,他挑了两只帝王蟹回来自己做。我说一只足够,他非梗着脖子要两只。毕竟拉萨一行后,他的终极愿望居然只是回来吃海鲜大餐。吃一桌,倒一桌。

不得不讲,叶慎寻不止有商业头脑,学习做菜也很有天赋,食谱一放,手到擒来。我和小帅哥享用了他的大餐,自然得付出回报,一个调咖啡,一个敲背捏腿。

看他这幅二世祖模样,我灵感爆发,“喂,我又想到个小说梗。”“说来听听。”

“女主角遇见一个成天只知道花钱的二世祖,二世祖对她一见锺情……”

话没完,他故意帮我补充,“后来二世祖将她追到手,两人去逛海鲜市场。女主角想买一只帝王蟹,二世祖却想买两只。没办法,两人意见分歧,二世祖只好抛弃了她。”

看看!看看这三观!不以为耻,反以为荣!

吃饱喝足马杀鸡结束,我与叶慎寻一人一张藤椅躺着,看不远处黑云压境,遮住月亮的光华。

不知哪儿来的勇气,我开口问:“喂,要是那天在布达拉宫前,我直接回答你我愿意,你会怎么办?”

叶慎寻表情略一滞,“还能怎么办?娶了你呗。”听得我心口一酸。

“怎么,后悔了?此生唯一可以暴富的机会,被你亲口拒绝,啧啧。”

“呸!婚姻是神圣的,你这么不正经,谁要嫁?!”

那人扁了扁嘴表示不赞同,“还神圣?哪儿这么玄乎。对我来讲,婚姻不过是想留住一个人的手段罢了。”我微怔,“此话怎讲?”他稍稍坐直身,灵魂讲师般。

“你看啊,两个人谈恋爱,稍微吵吵闹闹,就容易把分手挂在嘴边。那结婚呢,毕竟走了国家法定程序,你就算想分手,我俩也得约个天清气朗的日子一起去离啊!等那时,气早消了大半,估计连气什么都忘得一干二净。不知不觉拉拉扯扯,一辈子就这样过去了。”

这货天生有女人缘的,因为这张嘴。

叶慎寻明明什么情话也没说,却真正让我开始后悔,没在拉萨的时候答应他。因为他所描述的所有平凡,我曾不止一次在梦中见到过。粗茶淡饭烟酒架,一样不落。

可惜,晚了。

在望城的最后一晚,青年小帅哥没来,准备复习考研。

夕阳余光消失时,叶慎寻邀我去海边散步。

海风将将从这时候开始狠,没走两步,他心中像积压了万千烦恼,又开始抽烟。我去抢,没抢过,上跳下窜地,却见他将剩余烟蒂往某个方向一弹,刷地烧起一朵烟花,打燃视线。

接着,我才注意到埋在海滩下的细线,正滋滋滋地随着轨迹窜。不多会儿,整条海岸线就像立了笔直的一行路灯般,挨着亮了起来,形成绵延起伏的烟火浪。巨浪中央,还有摆桌,蜡烛,海鲜大餐。

我被震惊得不知如何是好,却突然被人从背后拥抱,“呐,烟花蜡烛美食一样不少,再给你最后机会……要不要享有继承权。”

咸湿空气扑面而来,却被烟火气稀释了,顿时熏得我晕晕乎乎,只好掐着大腿转过身,尽量保持理智,“叶、叶公子,您情场老手,就别逗我这初学者好吗?你根本不知道我花了多大力气,去控制自己不动心。”

他双手依旧将我偎着,俯头凝视我,发梢被风撩起,“那你成功了吗?”

“嗯?”

“控制自己。”

突然,我脸色也跟着烟火烧了起来。

叶慎寻注视着我的沉默,尔后倾了倾嘴角,“好吧,换个方式问。”

对啊赶紧换,下一题。

“如果我现在吻你,你会不会抽我?”

……

“还是回到上一题……!”

零零碎碎的话封在嘴裏,因为冰凉已准确覆下。

叶慎寻的吻与他的怀抱一样,都有微甘烟草气,却不惹人反感。只我仰着头,瞧着那过于近的眉眼,挺直鼻梁与长睫毛,嗓子眼儿就跟有无数小脚在踹,吼着要出来,于是猛地将他推开。

估计索吻从未遭拒的叶公子被我伤到了自尊,当即鬓角都上扬了些。

灼灼视线中,我一退再退,退到男子温柔的神色逐渐冷却,才翻身搬来一块足以垫脚的小石头,献宝似地送到他面前,站上去,身高悬殊终于不那么大。

“啊,这样脖子不会累。”

这种时候,身高绝对是硬伤,不服来辩。

可叶慎寻不想与我争辩了,他恨得牙痒痒,眼里滋滋冒着火,仿佛被我戏弄了般,攻势骤然凶猛,几近咬了下来。逼得我只能抓住他,才能在巨浪中苟且偷生。

当日,我亲身示范了什么叫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因为石块不够坚硬,承受不了我的重量,导致我重心不稳摔在沙滩上,和我一起狼狈跌下的还有叶慎寻。

按照正常发展,此处应打上干柴烈火四个字。可发生在我与叶慎寻身上,就没有干柴烈火,只有烈火烹油。

额头被撞个包的叶公子,将我从地上拖起来掰平,语气不善指责,“接吻就接吻,你搞这些多余花样作甚?”我立刻也急了,“你长太高怪我囖?”

叶慎寻牙痒痒地扯我脸,“还改改呢,这死不认错的德性究竟什么时候能改改?!”

“抱歉,如果你期待我以后会慢慢有所改变,那我们还是不要尝试靠近得好。我很了解自己,绝不会为任何人折腰。”

对面人冷笑,“不为任何人折腰?我看你上赶着找魏光阴的时候,挺九死不悔的。”

他直接踩我痛脚,逼我不得不反击,“那能比吗?我和他的感情比十年有多无减,和你才多久啊叶公子。”

这下,叶慎寻的脸彻底绿了,眼睛直往外面扔飞刀,“呵呵,是啊,我两十分钟有吗?你长得矮,脾气又怪,成天事儿精附身似地专惹我不痛快,真不知我当初喜欢你哪点。”

被这样指着鼻子戳短,我感觉被人剥了衣服扔在露天广场,“那您可真够自信的,十分钟?有一分钟您老就改偷笑了好嘛?难道我从头至尾表现得还不够明显?叶慎寻,我真的很讨厌你!讨厌你自以为是的样子,讨厌你十句话九句假!更讨厌你每次对我做出一些让步,就像给了我天大恩赐似地!”

“既然这么讨厌我,你滚啊!”

“不劳你提醒,我会滚!”

吼完,我两都气势汹汹掉头就走。他往北,我往南。

不知往北的叶慎寻怎么样。

可是往南的我,脚下开山凿路,眼中却清泪两行。

叶慎星送回滨城那晚,医院长廊,我曾亲眼见叶忻将一个狠烈的耳光甩在那心比天高的男子脸上。

中年男人毫不留情戳着他的鼻梁,“叶慎寻,你的自由完了!”

“你当初信誓旦旦同我谈条件,只要拿下特区项目,就要我答应她进叶家门。好,我给你机会,结果呢?项目没下文,人躺在手术台上,还割了那么大块肉给魏氏,全都是那个女人惹出来的乱子!瞧瞧你现在这副模样,哪里有半分继承集团的自觉?起初我以为,你识时务、有分寸,毋庸多言。现在看来,你是在逼我斩草除根。”语气倏地更冷。

闻言,原本安静听聆讯的年轻男子忽然正身,“您别动她。”

叶忻鹰眼浅眯,危险气息更甚,“你再说一遍?”

叶慎寻抬眼相对,“我说,别动她。”语气定定。

“就三天。三天后,我的一生都将属于叶氏,更不会再同她来往。您要我怎么做,就怎么做。要我娶谁,便娶谁。我了解您,大半辈子都没和谁谈过条件的人,但好歹……看在我是您儿子的份上吧。以后不会再心动了,更没有软肋,刀枪不入,会成为您希望的那种样子,只要别为难她,求您。”

话到最后,隐有泣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