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世界已剧终(2 / 2)

我的眼泪不能抑制地掉了下来,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你叹着气,皱着眉头拍我的头,好啦,没事,你是小孩子,我不该怪你的。

我把你的手扯过来盖在我的脸上,我的眼泪全部落在你的手掌里,至少也有一次,不是吗?至少这一次你是选择了先来见我,只要有一次就该觉得满足了,应该是这样吧。我的声音那样沙哑,语气却是那样镇定,周暮晨,你对我动过心吗?哪怕喜欢过我一点点吗?

我说这句话的时候死死地盯着你的眼睛,你凝视了我好半天,然后把头转到一边。我清楚地听见你说,对不起。

人间的四月天啊,为什么我感觉到寒风渗进了骨髓?原来都是我自己的幻觉,原来都是一厢情愿的误会。

你好像以为我会号啕大哭,我望着你反而释然了,我不难过,因为我喜欢你呀!我比世界上任何一个人都喜欢你,我比喜欢世界上任何一个人都要更加喜欢你呀!

你的表情变得好奇怪,从来都没见过你这么难过,平时含着笑的嘴角垂下来成一个悲伤的弧度。你把自己手腕上的佛珠取下来蛮横地戴在我的手腕上,然后把松紧调整好。你边弄这些边说,这是我妈妈在世的时候帮我求来保平安的,现在我送给你,你给我老实地戴着,永远都不准取下来。

我终于哇的一声哭了。我的耳洞都发炎了,十六个小孔的疼痛提醒着我十六岁的这一年,爱而不得。

<p/><h3>四</h3>

苏亦晴本人比大头贴上更漂亮。我看到你们手牵着手走在一起时会想起一句话:他们是灰色的人群中唯一穿着红色衣服的人。你们真好看,后来你叫我小美人的时候我都很心虚,都说曾经沧海难为水,有了她这样的美女在身边,我这等庸脂俗粉哪里还入得了你的法眼?

她回学校看望老师,有很多低年级的小妹妹闻讯去看这个传说中学校有史以来最有才华的校花。老师们都对她啧啧称赞,只是转个身又会叹息这么好的女孩子为什么跟你在一起。你始终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好少年,可是你是一个听话的孩子。很久之后我从别人那里知道,苏亦晴是你妈妈最喜欢的女孩子,而你不愿意违背亡母的心愿,所以即使她背叛过你,你依然选择和她而不是和我在一起。

我就知道,天时地利人和的不仅是欢喜,还有错过和遗憾。比如我和你。

晚上你们请了很多人吃饭,你也打来电话叫我,我死活不肯去。你在电话那头沉默了半天,后来压低声音说,林卓怡,就算我求你了。你一说这样的话我就丢盔弃甲了,可是在饭桌上我什么都吃不下。亦晴看着我,眼神里有些狐疑,我心虚得要命还得硬撑着装作什么都没有。

中途她叫我陪她去街对面的药店买胃药,付钱时她随口问我有没有零钱,我连忙打开钱包翻,就在我打开钱包的那一瞬间我知道我犯了一个错,你们的大头贴在我钱包里端端正正地放着,大头贴上的两个人看上去是那样相亲相爱,我这个旁观者霎时沦为小丑。

我是第一女配角吧?我想要在女主角不在的时候加一点儿戏份,可是导演说,剧本早就写好了。女主角回来了,戏也就落幕了。

她的脸背着光,我看不清楚她的表情。她淡然地问我,你喜欢他吗?可是没有用的,你的喜欢是没有结果的。我笑了,我喜欢他是我自己的事,要什么结果呢?

是你让我明白,爱情可以是永远不忘记,爱情是可以永远不放弃,有时候,爱情可以是一个人的事情。

亦晴向我要那张大头贴,我迟疑着要不要交出来,她一句话就粉碎了我的迟疑,她说,不要留恋了,他会跟我一起出国。我这是为你好,彻底死了心才不会难过。

我保证,紧接着,心脏深处有剧烈的绞痛,耳朵里有巨大的轰鸣,好像有一只大手压住我的喉咙,让我发不出一点儿声音。不知过了多久,我才恢复过来,可是声音陌生得连自己都不认识了,嗓子里仿佛落满了灰尘,既然如此,这张大头贴就留给我做个纪念吧。

晚上在酒吧里你们都围在一起喝酒,我要了很多长岛冰茶。我一直都以为那是茶,因为我不想喝醉了乱说话,可是几杯下肚我才知道原来长岛冰茶不是茶,它是酒。所有的记忆都浮上了水面,我还清楚地记得你第一次来找我的时候,满脸笑容地问我是不是林卓怡,那时候我根本就不觉得你是传闻里放浪不羁的男孩子,你那么好,笑容温暖得像冬日午后的阳光,直抵灵魂最深处。

你过来看我,我醉眼蒙眬地望着你笑,今宵剩把银照,犹恐相逢是梦中。你说,你醉了。可我知道我没醉,我比任何时候都要清醒,我挽起裤脚露出脚给你看,一个黑色的“周”字。

亲爱的,这是你的姓氏,我的故事。

那是你最后一次在我身边出现,三天后,你和苏亦晴一起登上去Bordeaus的飞机,你终于彻底地离开了我。

<p/><h3>五</h3>

你走了之后我将自己封闭起来,我无法再喜欢任何人了,你仿佛是一个标本,冻结在松脂里成为一块晶莹的琥珀。

我一路成长,渐渐地失去了最初的清澈,可是你给我的印记,我都还留着。

2007年的夏天我一边听着歌一边在网上看你和苏亦晴的订婚照,你们都穿着很普通的衣服,可是相扣的十指上有两枚熠熠闪烁的戒指。

我一边抽你爱的万宝路一边想一些事情。

让时间倒退到2003年的那天下午,你带着我去酒吧喝酒,你要了杰克·丹尼,我要了苏打水。后来你喝了很多很多,神志渐渐模糊,你把我当成了亦晴,你抓着我问为什么要背叛你。喝醉的你力气真大,我完全无法挣脱,然后你把我带回你家。

是的,在你家里,你对我做了那样的事。可是你根本都不记得我是谁了,你叫我,亦晴,亦晴。

从你家出来之后我去穿了耳洞,我的脸上还有因为羞涩而泛起的红潮,我最珍贵的给我最喜欢的人,我不觉得你要对我负责,我自己的事情自己负责。我穿了十六个耳洞,代表我十六岁时认识你,我把最美好的年华送给你。

然后是愚人节那天,我打电话叫你去医院接我,你看到我安然无恙地站在你面前时火冒三丈,因为我耽误了你去接亦晴。我跟在你后面追的时候,觉得自己马上快要死掉了,幸好你后来还是不生我的气了。

你生气的样子好可怕,所以我永远都不会告诉你那天我其实是去医院做了手术。什么样的手术呢?就是有了宝宝却不能生下来的手术。我说过我自己做的事情自己承担责任,我真的一点儿都不怪你,你有什么错呢?都是我心甘情愿的。

你把佛珠送给我之后我觉得你对我真是太好了,所以我就去刺青,想来想去就决定刺你的姓,简单的一个字就是我全部的爱情。

时间会将这些秘密渐渐埋葬,而我所有的希望就是你能幸福。我通过各种方式找到了你的博客,每天都偷窥你的生活。每次看你博客的时候我都在抽万宝路,我从一个法国朋友那里知道它另外的一个名字叫男人不忘女人的爱。

你的生活真平静啊,可是最近的一篇日志你让我看到痛哭失声。那是一篇点名回答问题的游戏,最后一个问题是,你这辈子说过的最大的谎是什么?

你的回答是:有个女孩子问我有没有喜欢过她,我说对不起。

而真实的答案是四个字,我很爱她。

<p/><h3>私语</h3>

六七年后再看这个故事,已经没了当初那些激荡的情绪,更多的是一种“呀”的感觉,好像心裏有个特别轻的声音说,呀,原来是这样啊。

长久以来,很多老读者爱问,林卓怡的故事是不是真的?这是不是你的亲身经历?

我缄口不言了好些年,如今大概已经没多少人记得林卓怡了吧?毕竟,后来我们有了那么勇敢的程落薰,有了那么坚韧的叶昭觉。

可是我还是忘不了那个小小的林卓怡啊,在我的回忆里,她瘦瘦高高,手腕和脚踝都很纤细,笑起来鼻子有皱皱的细纹。

她是我心裏永远的少女,永远不会长大,也不会老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