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艾弗森去了“森林狼”(1 / 2)

我站在你的楼下看那些窗口,我想起很老的一个片子叫《胭脂扣》,如花对负心的十二少说,以后我将不再等你了。

无论你和她怎么样,我都不再等你了。

<p/><h3>一</h3>

第一眼看见你,我突然就明白了两个词语,一个是“高高在上”,一个是“电光石火”。

大一新生入校很少有我这么痞的女生和你那么跩的男生。从军训开始我一直是所有人眼里的异类。我的耳朵上有十五枚亮闪闪的耳钉,我敢在教官面前肆无忌惮地抽烟,站军姿太辛苦,我对他说我要休息,他指着田径场中心的草坪对我说你给我趴着晒太阳去。

广电系没有人不知道我,很多女生在我背后指指点点,那个就是传说中的不良少女啊。我回过头对她们笑,不不不,我是现实中的不良少女。

第一次开班会,我穿一条红色的吊带泡泡裙子,全然不管周遭杂乱的眼神,我以为班上再也找不出像我这么欠扁的人了,但是,你出现了。

在橙色的秋天,所有的付出都该在这个季节得到收获,没有辜负,我以为这是自然的道理。

在一片嘈杂中你走进教室,很久之后我都还记得你那天的穿着:橘黄色的上衣,adidas的裤子,白色的板鞋,头上戴着一顶白色的帽子,上面有自己画的缤纷图案。

那一瞬间我的呼吸有轻微的停顿,好像能看到你展开双翼的灵魂,突然间就明白了那两个词语。

高高在上,你和那些男孩子真的不一样。

电光石火,我想我来这裏就是为了遇见你。

可是你是那么骄傲和孤僻的人,看上去总是拒人于千里之外,每天都塞着耳机伏在桌子上睡觉,不跟任何人说话,偶尔抬起头来,眼睛里仿佛是终年不会消散的大雾。我在你的旁边走来走去你都不曾看我一眼。

刘知奇,谁都知道我葛婉仪是美女,但是你偶尔瞟向我的目光就像是在看一块黑板一张桌子或者是一棵树,这真让我惆怅。

我向班上的男生打听你,他们说你有女朋友,她跟你一起从广州来长沙读大学,感情很好。他们说得绘声绘色,我不能不信以为真。

我酸溜溜地说,难怪他面对我这样美貌与智慧并重的女生都不理不睬。

我就说嘛,要不是另有所爱就是历尽沧桑。

开学前两个月我们没有开口说过一句话,但是我每次看到你,都觉得看到了另外一个自己。

这个世界上的人很多,但是跟我如此相像的,没有第二个。

<p/><h3>二</h3>

国庆过后班上组织烧烤,分组的时候我不知道从哪里来的勇气,突然站起来对讲台上的班长说,我要跟刘知奇一个组。

沉寂了一两秒钟的教室突然爆发出巨大的笑声,我的脊背挺得那么直,眼神那么倔强,众目睽睽下掷地有声地说,我一定要跟他在一个组,他不去我也不去。

我不在乎别人怎么看我,我只怕不勇敢一点儿我们就真的错过。我只是觉得,我们这么相像,要是我们不在一起,连上帝都会觉得可惜。

当分组最终确定,班长对着我一脸心领神会地笑,这下你满意了吧。我在人群里搜索你的身影,却一无所获。

多么遗憾,你始终没有看到我为你勇敢的样子。

第二天采购,我利用自己是班长闺密的优势把你也带去了,八个人要打两辆车,我一把拖住你说,你跟我一辆吧。你看着我笑了一下说好。

那是一个我如此陌生的你,温和的、乖乖的,笑起来像孩子一样天真。你的牙齿那么白,平时锋利的锐气都被融化。在微凉的秋季,你的笑容像仲春南方一场兜头而来的充沛阳光,躲不掉了,所有心头的犹豫都成了一张脆弱的纸,轻轻一捅,丢盔弃甲般地碎裂。

如果说之前我只是对你有些许好感,那么自你对我微笑的那一刻起,我便无比明确地了解了一件事,刘知奇,我要我们在一起。

买饮料时我们异口同声地说不要可乐,然后屁颠屁颠地抱了两瓶芬达,正好遇上超市搞活动,买一瓶芬达送一个百事可乐的塑料杯,海蓝色的杯身上印着百事的标志,我喜滋滋地想,同样的杯子你一个我一个,是不是就代表了一辈子?

我鼓起勇气问你,听说你有女朋友哦?

你怔怔地看着我,你听谁说的?根本没这回事。

好像有一个泡泡在我心裏炸开,然后变成一朵鲜艳的花,多么愉快。在以后的日子里,我的心裏每天开出一朵花,用对你的思念浇灌而成,刘知奇,你多么幸福。

烧烤时我以减肥为借口把鸡翅鸡腿牛肉都往你碗里塞,你叫我张嘴,然后把你咬了一半的香肠喂给我。我的脸被烟熏红,被酒浸红,被你这个亲昵的动作羞红。有个学长过来给我们拍照,我二话不说挽起你的手臂对着镜头做了个胜利的手势,哦耶!

我们一起坐缆车过湖,在湖心的时候缆车朝我这边倾斜,我着急地想,一定要减肥了,你这么瘦,我太胖了站在你身边一定不好看。可是你是多么善良的男孩子,你眨着眼睛说,葛婉仪你一点儿也不胖。我们玩天降奇兵,突然升空的瞬间我哇哇大叫着扑进你怀里,脸色苍白。你只是笑着拍我的背说,没事啦没事啦。坐海盗船的时候我又趴在你胸口瑟瑟发抖,你紧紧握住我的手,那一瞬间我觉得莫名地安心。

仿佛整个世界只剩下这一个寡言少语的男生,却敌得过千军万马。

那天黄昏我们在暮色弥漫的公园里聊天,聊到你离异的父母,聊到同你一样的我的单亲家庭,聊我们晦涩的童年和叛逆的少年,最后聊到我们最爱的NBA。你问我喜欢谁,我毫不迟疑地告诉你是艾弗森,2000年他率领七十六人队跟湖人队打总决赛,我看一场哭一场,哭足七次之后便认定了他是我这一生的至爱。

那个坚韧而不羁的男人,是我顶礼膜拜的英雄。

你说艾弗森是你第二喜欢的,你最喜欢的是森林狼队的加内特,那个像狼一样的男人。

刘知奇,这是我们不一样的地方,对我而言,爱就是爱,独一无二,是纯粹的、笃定的,没有备份,没有仅次,没有第二。

如同你在我心裏一样,不可取代。

<p/><h3>三</h3>

说实话,我没想到你会拒绝我,我以为只要我勇敢地向你伸出手,我们就会是一个契合的圆。

微机课上我叫你坐在我旁边,在一张白纸上写:我喜欢你,你也会喜欢我的,不信我们试试看。

我把纸推给你然后转过脸去,我傻傻地想,等我转过来的时候就可以看到一个花好月圆的结局。

然而当我看到你写的那句话时我的呼吸突然有些凝重,笑容僵住,半天不能动弹。

你说,你很好,但是我习惯了一个人生活,我们做很好很好的朋友好吗?

你的字真难看,跟我一手漂亮的楷书形成强烈的对比。我看着你那些丑丑的字眼睛有一点儿模糊,下课之后你跟我一起去走廊上抽烟,递过来一支红双喜,我真不喜欢这种烟,世界上哪有那么多欢喜?

你问我喜欢你什么。我支支吾吾地说,因为你跟我很像,喜欢你,就像是喜欢另外一个我自己。

你望着楼下的草地,一直沉默。过了很久你对我说,葛婉仪,我不会是一个好恋人,我只会伤害你。

那一刻我有种冲动想要握着你的手说,欢迎伤害。

但是多年来被很多人庞大的关怀所筑积起来的骄傲阻止了我,我义正词严地说,刘知奇,既然你是以这个理由拒绝我的,那么也就代表你不讨厌我。

你盯着我,我深呼吸,然后霸道地说,你不喜欢我,可以,但是你也不能喜欢别人。你不跟我在一起,可以,但是你也不可以跟别人在一起。否则,我一定会恨你。

你的眼神那么温和,却终于还是点了点头。

我知道自己很不可理喻,但你是第一个如此用心对待却将我拒之门外的人,我不得不用这么野蛮的态度来掩饰在你面前溃不成军的自尊。

晚上我在自己的博客上写我们之间的点点滴滴,黑色的模板素白的字,看着QQ上你的头像却不知道能跟你说什么。

原来,不管我有多么好,你都不要,一切都成了打扰。

下线的时候我很沉不住气地发了一句话给你,刘知奇,错过我这样有着倾城美貌和盖世才华的女孩子你一定会后悔的。你只是回给我一个表情,黄色的圆脸上一道敷衍的微笑。从那刻起,我对那个表情深恶痛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