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六章 敲定对华赔偿(2 / 2)

我是军阀Ⅱ caler 2048 字 2个月前

按下是不是所有朝鲜人都能受益、那些朝鲜人能收益的糊涂账不说,搞定了朝鲜人之后,(南)日本在战争赔款问题就只剩下中国一家还没有敲定了,换一个角度来说,中国也就被日本所孤立了。

不过中国政府是应该不担心和惧怕此类孤立的,所以,无法强迫中方的吉田茂政权只能再度请美国方面出面协调。

时任美国国务卿的迪安·G·艾奇逊可不比前任马歇尔,虽然他知道中国从日本榨取的任何赔偿最终都会流入美国产业界的口袋,但出于对中国强盛后可能挑战美国的担心,艾奇逊便力主对中国进行适当的遏制,正是在艾奇逊的力主下,杜鲁门政府改弦更张,以中国获得大量日本赔款后不需要美国财政支持为由,准备将中国政府剔除出欧亚复兴计划。

即便日本妥协了,答应了中国的赔款数额,这也是远景收入,日本政府绝不可能立刻拿出钱来供中国发展,因此,比起不确定的未来收益,每年10亿美元左右的美国财政援助才是中国政府现阶段所急需的。

在美国政府施加的越来越强的压力下,中国政府的调门开始放缓了。

600亿美元,这是中国政府开出来的新价码,这个数字还不包括对总数1000亿美元的民间赔偿,依旧是日本政府所不能够接受的,所以,还得再谈。

1951年5月7日,在中国政府力邀下,美国国会代表团和美国经济界代表团启程访华,在从华盛顿出发时,艾奇逊特意發表公开讲话,讲话中宣称:“美国了解中国对自由世界的重要性。但过度削弱日本并不利于维护亚洲的形势,特别是随着盟军的撤退,日本可能爆发内战的情况下,保持日本政府的运作能力显然更加紧要。”

得到美国政府明确背书的吉田茂政权底气更足了,日本外务省随即在与中方的谈判中提出国家赔偿50亿美元,民间赔偿100亿美元的数字,却遭到中国政府断然拒绝。

中方要求:“第一、日本用军票掠夺自中国和南洋华人华侨的300亿美元一分都不能少。

第二、自8·20东北事变以来伤亡的中国军民的抚恤、中国军民在战争中的人身和财产损失、中国政府损失的公私财物及各种古董、珍贵书籍,日本政府都要赔偿和归还。

第三、甲午以来日本从中国获得的各宗赔款本息需要退还。

第四、中国政府查明并指定的日本企业、日本自然人需要向遭到其掠夺、洗劫的中国工商界和被强征劳作的中国普通民众进行单个赔偿。”

从字面上读起来,中国政府似乎寸步不让,但仔细分析,中国的态度却发生了微妙的变化,不再坚持1500加2200亿美元的天文数字,既然如此,就有得谈喽。

日本方面再三研究中国政府的新要求,得出中国政府似乎可以在国家赔偿方面让步,但民间赔偿减少的可能性较小的结论。

随即,日方有的放矢的跟中国进行了交流,在你来我往的反覆磋商中,在美国政府不间断的施压下,中日就赔款问题终于达成了一致。

最终,在中国政府放弃索要伊豆列岛和小笠原群岛后,日本政府同意向中国方面分期25年提供总计15000亿中元(时价75亿美元)的政府间赔偿。

并与中方代表一起组建对华赔偿委员会,分60年向所有提出索赔并提供相关证据的中国军民(含双重国籍的海外华人华侨)赔偿总计不超过6万亿中元(时价300亿美元)的民间赔偿。

同时中国政府指定的日本企业和日本自然人也应在60年内向在战争中受害的中国军民、中国企业提供不超过8000亿中元(时价40亿美元)的经济赔偿,期间企业破产、自然人死亡,未曾清偿赔款部分由日本政府接手继续补偿。

此外,中国政府已经从日本获得的补偿不计入上述赔款数额内,但日本政府今后提供的中国驻日军队的开销可抵充日本政府对中国政府的政府间赔款。

最后,日方还同意以上赔款数额参照美国短期国债利率按年给付利息并按通货膨胀率对贬值部分进行必要的补偿……

僵持数年的赔款问题终于尘埃落定了,日本与盟国间签订和约的障碍被彻底扫除了,1951年10月7日,南日本政府与除苏联以外的同盟国家在美国旧金山正式签订《对日和平和约》南日本终于重新成为了一个主权国家。

对于《旧金山和约》的签订,北日本人民民主共和国评价道:“这是一个割地赔款的卖国条约,任何日本政府和日本人都不应承认其有效性。”

可问题是北日本人民民主共和国同样把南库页岛和择捉岛、国后岛等北千岛群岛割让给了苏联并向苏联支付了30个亿美金的赔偿,所以论起向侵略者献媚来,东京和青森两个日本政府不过是五十步笑百步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