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h3>梦中的怪女人</h3>
用脚指头想想都知道,我怎么可能不写小说呢?不写小说就意味着我没有饭吃,没有衣穿,没有家回,只能露宿街头。就算我放弃这个世界上的任何东西,也不会放弃写作。
所以我和刘暄说的话只能算一种不是很幽默的玩笑。我随口说说而已,他却当真了。
他当真也就罢了,还苦口婆心地教育起我来。我们谈了整整四个小时,中间顾西西醒来一次,看我们都在忙,一个人悄悄去厨房吃了点东西,回来后倒头又接着睡了。等到他第二次睡醒,刘暄对我的批评教育还没有结束。
后来,顾西西索性坐在地板上,和我一起听刘暄的演讲。他连连点头,我却连连犯困。
说实话,刘暄究竟对我说了些什么,现在我已经完全记不清了,稍有印象的一句话是:“放弃是无能的人才会做出的选择!”
我之所以记得这句话,是因为他说这话时,布满红血丝的眼睛像鱼一样瞪着,稍后叹了口气,眼神才软下来:“我错了,你喝口水吧!我以后再也不胡言乱语了!”
解铃还须系铃人,这件事是因我而起的,最后还是以我的道歉和保证作为结束。
刘暄脚伤还未痊愈,顾西西却恬不知耻地趴在他背上继续呼呼大睡。我想帮他,他不肯。我说让顾西西留下,他也不同意。最后他一个人凄惨地拄着拐,搀扶着顾西西向门外踱去。
没走几步,他就突然转身看我,我赶紧低头认错:“老板,我再也不敢了,求您放过我吧!”
“你……”他指了指我,又指了指楼下,“想知道他究竟是怎么考虑的,你该去问他本人才对。”说完,他还用拐杖戳了几下地面。
“是是,我懂了。”我学着他手中拐杖的样子捣了几下头。
他没有离开的意思,像是有话要说。
此时的气氛显得很凝重,我看着他,他看着我。我们两人什么话也没说,空气中只有顾西西打雷般的呼噜声。
我节节败退:“您……还有吩咐?您放心,小的一定照办!”
他拉了拉袖口的衬衫,清了清喉咙说:“下次,见了伯母,别说我是你老板。”
“为什么啊?”
这又是什么奇怪的无理的要求!
“别问为什么,照做!”
为了让他尽快离开,我只能再忍一次。
其实我的内心已经无比愤怒了,他虽然是我老板,但总不能干涉我的私生活吧!而且,黑就是黑,白就是白,老板就是老板!不是老板还能是男朋友啊?
关上门后,我在心中骂了他无数次:“刘暄,你是神经病啊!”
“你是神经病吗?”一个浓妆艳抹、穿着高档晚礼服的女人叼着一根香烟,烟圈从她的嘴裏吐出,慢慢越过我的头顶,最后升入无边的天空中去。
我哆嗦了一下,开口问她:“你是在对我说话吗?”
我真的特别白痴,在空无一人,连一辆车都没有的停车场,她不是和我说话,难道还是在和鬼讲话呀!
“你不要痴心妄想了!不可能!”她狠狠瞪着我,想要把我吃干抹净的样子。
我吓得倒退几步:“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啊!”
“哼!你会知道的!”她对我表现出了一点不屑的神情,扔下即将燃尽的烟头,撇撇嘴就走了。
我没有看清她的长相,但她的五官在我的脑海中拼凑出来时,作为女人的我也不禁感叹造物主的不公。不过还好的是,她虽然长相极美,身材火辣,但却行为粗俗,说话大声大气,一点也不讨人喜欢。
我虽然天生的形象不是很完美,可是后天通过读书已经弥补了不少。俗话说,腹有诗书气自华,我沾沾自喜地想:“这句话说的不就是我吗?”
“呵呵呵……”随着情绪的一起一伏,我竟笑出了声来。
不笑还好,一笑才发现这一切不过都是一场梦。什么女人,什么烟卷,什么浓重的烟酒味儿,不过都是我无聊时的白日梦。
很快,我就把梦中的女人抛到了九霄云外。不过只是一个梦而已,太当真就不好玩了。
虽然在接下来的几天里,我没有再梦到那个可恶的女人,但我仍旧心情沉重。
自从小区门口一别后,我就没有再见过左凡柯。他曾经对我说的那句话,是玩笑呢?还是认真的呢?
“你是喜欢他的吧!如果你对他一点感觉都没有,为什么要如此在意他说的话?”这是刘暄背着顾西西临走前,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话。
他问得我无法回答,问得我茫然。但冥冥中,我似乎读懂了这句话的深意:如若不关心,就不会在意。
不能否认,我关心着左凡柯的一举一动,他的每一个微笑,每一个皱眉,甚至话语中的每一个停顿,我都无法不在意。不知何时,他已经悄悄走进了我的生活,还有我的心裏……
<p/><h3>表白的冲动</h3>
每个人的一生中都会有那么几次冲动,爱情的冲动,想要逃离现状的冲动,结婚的冲动,离婚的冲动,想要跳楼自杀的冲动……当然,也少不了想要表白的冲动。
我曾经对左凡柯说下过一段豪言壮语。我说,恋爱算是什么啊!人没有爱情会死吗?不会,人没有空气才会死呢!
但如今,当我察觉到了自己的心动时,我很后悔。我后悔没有早一点儿认识他,我后悔没有在合适的时候对他说出一句合适的话。他答应也好,拒绝也好,我从来就不求结果,只为对得起自己的心。
所以,一切的坚强和“不想恋爱”都只不过是不愿改变的借口,和爱与不爱无关。
我下了一百次的决定,终于想到了一个结束这件事情的最好的办法。刘暄虽然经常嘻嘻哈哈的,但他是一个身经百战的老将,有时他还是一个哲学家,总能说出些震撼世界的话。
我想,听他的总不至于走太多的弯路。
连我自己都想嘲笑自己,因为我站在左凡柯的家门口,浑身哆嗦,手脚冰凉,等待着表白,感受着被屠杀之前的绝望。
“没关系,顾西西说过,绝望的尽头就会是希望。”我握紧拳头,给自己打气。
半小时后,我站得双脚发麻,还是没有动一动手指按响门铃的勇气。我是一个懦夫,一个不折不扣的失败者。那一刻,我竟再一次品尝到了十几年前父亲失踪时的心情和滋味。
就在我最绝望的时候,一前一后的脚步声渐渐靠近了我身后。
那时我正蹲在地上,衝着窗外发呆,做好了打持久战的准备。可我没想到,这场战争还没开始就结束了。
“伍月,你怎么在这儿?”是左凡柯的声音,我不用回头就可以听出来。
我垂头丧气地站起来,说:“我来……”
“你好!”我的话还没有说完,身子还没有站直,从左凡柯的身旁突然伸出一只细嫩小巧的手来。
抬起头的那一瞬间,我仿佛失去了活下去的力量,有种想要自杀的冲动。他的身边站着一个身穿白色毛绒连体裙的长头发女孩儿,她的头发很直很垂,眼睛很明亮,再搭配上一双鲜红欲滴的高跟鞋,和左凡柯站在一起,简直就是郎才女貌。
她的一只手提着一个便利袋,另一只手微微搭在他的臂弯里,这个姿势颇有一种宣告主权的味道。
“哦,你好。”我伸出干枯的手来,和她握了握,以表示尊敬。
即使心情已经低落到了极点,但作为一个有涵养的人来说,是不可以在这个时候骂人的。
好吧,我在心裏骂几遍算了!
女孩儿蹦蹦跳跳地跑过去开门,左凡柯一动不动地站着,问:“你找我有事啊?”
“有—没有!”我回头看了看气质清新的连衣裙女孩儿,不知该如何讲出告白的话来。
她打开了门,将便利袋放进屋里,又回到左凡柯的身边,像一块强力胶一样,死死黏住他不放。
我真想戳瞎自己的双眼啊!我干吗要自找没趣,自讨苦吃呢?
“怎么了,你有事啊?”连衣裙女孩儿问我。
我低下头来,憋红了脸颊,半天才吞吞吐吐说出一句话:“我想问一下,你……有没有找到我爸爸?”
女孩儿愣了一下,转头问左凡柯:“你要帮她找爸爸?什么时候你换职业了?私人侦探吗?”
左凡柯笑了笑,三言两语后把她推进屋里。他没有锁上门,而是露出一颗脑袋对我说:“伍月,你很着急吗?”
等我反应过来时,房门已经合上了。他们进入了属于他们彼此的小世界,而我处在一个大世界中,却感受不到一丁点儿的温暖。
夜深人静时,我再次把白天偶遇的情景在脑海中细细浏览了一遍,像放映录像带一样,每次带子都被强制性地卡在他们挽着的手腕处。再倒回去,是连衣裙女孩儿清秀的面容。
暂停在此处后,我彻底卡带,从床上坐起来,望着玻璃窗中自己的影子,不可思议道:“哦……原来她就是我梦中的那个怪女人!”
我反覆确认了三百遍有余,直到天空微微放晴,才终于得出了这个答案。
<p/><h3>女朋友</h3>
左凡柯身边的连衣裙女孩儿,嗯,也可能就是他的女朋友吧?虽然她和梦中乖僻的烟熏妆女人有着一模一样的容貌和体型,但她的清新自然却如同芙蓉出水般娇嫩,让人不由自主地想要靠近,无法挪开目光。
我敢肯定,没有任何一个男人能够拒绝如此温婉可人的女孩儿。如果我是男人,我也不能,更何况是一直以来都对女人免疫力低下的左凡柯啊!
我把头埋在被子里,想要窒息而死。可我没有把自己成功地勒死,反而是在脑中一遍遍重温着她的微笑,她和左凡柯在一起时的亲密状态,以及左凡柯的半推半就。
在我看来,她是一个完美的女孩儿。又或许是在我的潜意识中,她是没有缺点的,否则她也配不上傲娇的左凡柯。
但这个世界上哪有完美的人呢?
“这个世界上,就算是一片小小的树叶,也没有绝对的精致完美,它总是有缺憾的,就像在海边捡鹅卵石一样,永远也找不到最合心意的那一块。”顾西西劝我。
“嗯……你说的还是有道理的,但我怎么感觉哪里错了呢?”我歪着脑袋,用肩膀的力量夹住手机,腾出另一只手来搅拌着锅里的薯仔汤。
“对啦!”我打了一个响指,“顾西西,你说得不对,应该是‘在这个世界上从来就没有两片相同的树叶’!”
电话那头刚刚传来笑声,只听“咕咚”一声响,我就被溅了一脸的汤汁。
我还保持着刚才歪着头的姿势,可手机已经快速沉入到了锅底,除了一连串具有毁灭性的冒泡声之外,只剩下我的叹息了。
老爷爷叹了口气,摘掉眼镜,瞅了瞅我:“小姑娘,你这是怎么搞的?这真的超出了我的维修能力范围,不要怪老夫无能啊!”
我一脸尴尬地收回被拆得七零八碎的手机:“我不怪您,老伯伯,要怪就怪我自己不小心。”
在他的惋惜声中,我走出了手机维修店铺。我有些不解的是,为何这位老爷爷会如此伤心呢?坏掉的不过就是一个手机嘛!再买一个新的不就行了?
在很久之后我终于读懂了那位老爷爷那时候的心情。或许对他来说,手机并不是一个简简单单的物件,他修理了半辈子的手机,每一个手机在他看来都像是一个被遗弃的灵魂。
老爷爷和我一样,都属于念旧的人,新鲜的事物和人对我们来说总抵不过旧的分量。
但顾西西说,每一个男人都是在海边嬉闹的小孩子。他们捡到一个贝壳,然后会为了更加美丽的贝壳扔掉怀中的这一个。在不断地捡和不停地扔的过程中,男孩儿变成了男人。
他说,喜新厌旧是男人的本能,是下意识的动作。他说得对,不仅是男人,对于任何人来说,喜新厌旧都是一种还算不错的生活态度。
这不,当我站在手机柜台前,被琳琅满目的手机晃瞎了眼睛时,还是阻挡不了想要买新款的冲动。
那天,我彻底疯了。买新手机只是一个开头,在接下来的半天时间里,我进入了纯粹扫货的状态。这种状态在我之前二十多年的人生里极少出现过,所以我说,我疯了。
当我提着大包小包走回小区公寓时,迎面正好遇上了左凡柯和他的女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