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里斯坦·索恩在做梦。他在一棵苹果树上,透过窗紧盯着正在宽衣的维多利亚。眼见她脱下外衣,露出宽松的衬裙,特里斯坦感到脚下的树枝开始松动。他猛然从半空跌落,落入月光……他掉进了月亮里。月亮对他说:“拜托,”月亮的绵言细语令他忆起自己的母亲,“保护她,保护我的孩子,有人要伤害她,我已经尽我所能了。”月亮本想告诉他更多,也许她说了,可她已变为身下迢迢云水中的一缕月光。他感到脸上爬过一只小蜘蛛,脖颈一阵痉挛。他伸出手,小心翼翼地拂去脸颊上的蜘蛛,晨曦照进他的眼眸,世界一片金绿。“你刚才在做梦。”上方传来一个年轻的女声,嗓音柔和,但口音怪怪的,头上铜红山毛榉的树叶也在沙沙作响。“没错。”他对树里的那个人说,“我刚做了个梦。”“我昨晚也做了个梦。”那声音说,“在梦里我抬头仰望,看到了整片森林,有个庞然大物在林间穿行。当它越来越近、越来越近时,我就认出它了。”她突然打住。“那是什么?”“森罗万象。那是潘。当我还很小的时候,有人——也许是只松鼠,它们话最多,或是只喜鹊,要不就是条小鱼——告诉我潘拥有整座森林。我说的拥有不是那种拥有,不是说他会把森林卖掉,或围上一堵墙——”“或是把树木砍倒。”特里斯坦帮腔。没有人回应,他奇怪姑娘去了哪里:“喂!你还在吗?”头顶的树叶又一阵窸窸窣窣。“你不该说那样的话。”“对不起。”特里斯坦有点迷糊自己为什么要道歉,“但你刚和我说潘拥有整座森林……”“那当然。要拥有什么并不难,连拥有一切都不难。你只要知道那属于自己,再放手就好。潘就是这样成了森林之主。在梦里,他来到了我面前。你也在我梦里,用锁链牵着一个黯然神伤的女孩,她真的是个非常、非常悲伤的女孩。潘嘱托我来帮你。”“我?”“这令我从叶尖到根末都充盈着温暖、兴奋与柔软。我醒了过来,看到你枕着我的躯干呼呼大睡,像只威金猪一样在打鼾。”特里斯坦挠了挠鼻子,不再仰头寻找树枝间的那个女子,而是看向山毛榉本身。“你是一棵树。”特里斯坦将自己的思绪化作字句。“我并非一直是棵树。”山毛榉的沙沙声中,那声音说,“有个魔法师把我变成了树。”“那你原来是什么?”“你觉得他喜欢我吗?”“谁呀?”“潘。如果你是森林之主,你不会派一个人去竭力援助别人,除非你喜欢他,对吧?”“这……”还没等特里斯坦想出个机智得当的回答,树就抢先说:“一个仙子。我曾是个木仙子,被一个王子追求,他不是个好王子,是另一类的。哦,你以为但凡是王子,即使心肠再歹毒,也会懂点分寸是吧?”“你觉得呢?”“我的确是这么想的。所以我在逃跑时暗自祈祷,然后呢,啪——变成了树。你怎么看?”“这,我不知道你当木仙子时是什么样子,女士。但你现在是棵枝繁叶茂的树。”树没有立即接话,但她的叶子发出动听的声响。“我是仙子时也很美丽动人。”她害羞地承认。“到底是什么样的援助?”特里斯坦问,“不是我在无病呻吟,说真的,眼下我急需一切援助,可一棵树看起来并不能帮上忙。你没法与我同行,给我吃的,或把星星带过来,送我们回石墙村,让我与心上人重逢。若是变天了,我确信你能好好帮我遮风挡雨,可现在又没下雨……”树叶簌簌颤动:“为什么不将你迄今的故事讲给我听听呢?让我来下个最明智的决断,看我能不能帮上忙。”特里斯坦抗拒了一阵。他能感受到,以独角兽小跑的速度,星星正离他越来越远。若他有什么时间浪费不起,那就是复述迄今为止的冒险之旅了。但他转念一想,探寻星星的一路上,任何一点儿进展都多亏他人的好心相助。想到这份上,他便在林地上坐下,对山毛榉道尽了所思所想:他对维多利亚的爱意,纯粹而真挚;他许下的为她带回流星的承诺——不是哪颗流星都行,而是要他们在戴提斯山顶一同看到的那颗;还讲了仙国之旅,小毛人和偷了他圆顶礼帽的小精灵;他还说了魔法蜡烛,为抵达星星的落点在林间数里的跋涉,狮子和独角兽,以及他是如何丢了星星。他说完了故事,一时没有回音。山毛榉的红叶轻轻摇摆,像被一阵和风拂过,接着越颤越剧烈,宛如暴雨将临。树叶声汇成一个凶狠而低沉的声音:“如果你把她绑住,而她又挣脱了锁链,那天上地下都没有力量能驱使我来帮你,就算伟大的潘或森林少女亲自来恳求我也没用。但你主动解开了她的锁链,因此我愿意帮你。”“谢谢你。”“我要告诉你三件事,其中两件我现在就跟你说,最后一件留到你最需要它的时刻,具体何时由你自己来判断。“首先,星星的处境极度危险。树林中央发生的事很快就会传到最遥远的边界,树告诉风,风传话给下一棵树……有许多力量想伤害她,甚至残害她。你必须找到她,保护她。“其二,有条小径穿过这片森林,就在那棵冷杉后头(我可以和你说说冷杉的轶事,连巨石听了都会脸红哩)。几分钟后,一辆马车会从那儿经过。抓紧时间,你就不会错过。“还有第三件事,把手伸出来。”特里斯坦伸出双手。一片赤褐色的叶子从高处缓缓下落,盘旋翻滚,恰好滑入他的右掌心。“接着,好好保管,当你最需要它时,就听它对你说什么。现在——”树催促道,“马车就快到了。跑!快跑!”特里斯坦抓起包就跑,边跑边将叶子胡乱塞进上衣口袋。律动的马蹄声穿越林地,离他越来越近。他知道自己赶不上了,十分绝望,但他依然在加速,直到胸腔和耳中都回响着剧烈的心跳,肺里呼出的每一口气都嘶嘶作响。他艰辛地冲过羊齿丛,刚好在马车通过小径时赶到路边。那是一辆黑色马车,由四匹漆黑如夜的马拉着,驾车的是个脸色苍白的家伙,身穿黑色长袍。离马车只差二十步了,特里斯坦大口喘着粗气,想叫出声来,可他喉咙干哑,气也接不上,只能发出干哑低弱的噪音。他试图大喊,却只能呼哧呼哧地喘个不停。马车从他面前驶过,没有减速。特里斯坦坐到地上,缓过气来。由于惦记着星星,他很快起身上路,沿着森林小径快步前行。不出十分钟,他又遇到了那辆黑色马车。一段粗大的橡树枝干——足有一棵树一般大,横亘在前方马路上。那位驾车人,也是马车上唯一的人,正费力地把树枝扛到路边。“真邪门。”身穿黑色长袍的车夫嘀咕着,特里斯坦估摸他快五十岁了。“没刮风,也没下暴雨,它怎么就掉下来了,把马都吓坏了。”他低沉的声音隆隆作响。特里斯坦和车夫把几匹马解开,绑到橡树枝上。两人一起推,四匹马一起拉,总算合力将树枝拖到了路边。特里斯坦向掉落树枝的橡树、铜红山毛榉和森林之主潘默默道了声谢,继而问那位驾车人可否载他驶出森林。“我不载客。”驾车人摸着自己留着胡须的下巴。“好吧。”特里斯坦说,“但要没有我,你还会被困在这儿呢。一定是上苍把你送到我面前,也把我送到你面前。我不会要求你偏离原路线,若是再遇上什么状况,说不定你会庆幸多了个帮手。”车夫从头到脚打量了特里斯坦一番,一手伸入系在腰上的天鹅绒袋子,掏出一把红色花岗岩方片。“选一片吧。”他对特里斯坦说。特里斯坦挑了一片,把刻有记号的一面给那人看。“嗯。”他只说了这么一个字。“再选一片。”特里斯坦照做。“再来一片。”那人又摸了摸下巴。“好,你可以跟我走。尽管有危险,但符石似乎很有把握:沿途可能会掉落更多的树枝。你愿意的话,可以坐前头,在驾驶座边上和我搭个伴。”爬上驾驶座时,特里斯坦见到了离奇的一幕。他瞥了眼车厢内部,似乎看到了五个面色苍白的绅士,全都身着灰衣,忧郁地凝视着他。可等他再次朝里看时,却空无一人。树叶汇成的金绿色树冠下,马车嗒嗒嗒地疾驶过绿草茵茵的小径。特里斯坦很为星星担心。她也许脾气是坏了点,可也情有可原,但愿在自己追上前,她别卷进什么麻烦才好。据说,那条如脊柱般纵贯仙国南北的灰黑色山脉曾是一个巨人,他是如此硕大沉重,以至于有一天,在耗尽了移动和生存的能量后,他在平原上伸展开四肢,陷入沉沉的睡眠,每两次心跳都相隔数个世纪。倘若真有其事,那也该在很久很久之前了,那会儿世界尚处于第一纪元,天地间满是石与火、水与风。倘若这不是真的,也少有得以活下来道明真相的见证者了。无论是真是假,人们还是将山脉中的四座大山命名为头山、肩山、腹山和膝山,把南边的丘陵叫作脚丘。山脉相接处有山垭口,一处位于头山和肩山间,就是脖子的位置,另一处紧贴腹山南部。原始山林中栖息着许多野生生灵:板岩色的侏儒,长毛野人,迷路的野怪,野山羊和矿藏守护神,隐士和流亡者,还有偶尔现身的山顶女巫。这条山脉在仙国算不上高大险峻,但对独行者来说也难以翻越,休恩山才称得上高山,风暴堡就位于其山巅。这几天来,巫后穿行过腹山南部的山路,正等候在山垭入口处。她的羊被拴在荆棘丛上,正心不在焉地嚼食着灌木。她坐在解下了牲口的双轮羊车旁,在一块磨刀石上打磨刀具。刀具都挺古老的:骨制的刀柄,火山玻璃打磨而成的刀片,呈黑玉色,冻结着永不消解的白色雪花纹。共有两把刀:小点的那把是短柄切肉刀,沉重而坚硬,能刺穿胸腔,把肉切成带骨的大块或片状;另一把刀刃细长,犹如刺刀,用来剜出心脏。当刀片够锋利时,她能用任意一把划破你的喉咙,你却感觉只是被一根轻若无物的发丝拂过,温热的血就悄无声息地流淌开来。巫后收起刀,开始准备工作。她走到山羊跟前,各自在它们耳边低声念了个词。两只山羊原本站立的地方,现在站着个下巴留白胡子的男子,还有一个带点男孩子气、目光呆滞的年轻女人。两人都默不作声。巫后在马车边弯下腰,也对它低语了几个词。马车纹丝不动,巫后气得在岩石上直跺脚。“我老了。”她对两个仆人说,两人没有作答,看样子是没领会她的意思,“没生命的东西就是比有生命的顽固,他们的灵魂更老更蠢,难以塑造。如果我能重返青春……唉,想当初,我能把群山变为瀚海,让云彩化作宫殿。我能用河滩上的鹅卵石让城市变得人丁兴旺。若我能再次年轻……”她叹息着举起一只手,指尖闪起一缕摇曳的蓝焰,待她垂下手,俯身触碰马车时,火焰消失了。她站起身,黑亮的发间多了几缕灰发,眼睛下也有了暗沉的眼袋。马车不见了,她正站在垭口边的一家小客栈前。远方打了声闷雷,闪电无声地划过天际。客栈的招牌在风中摇晃,嘎吱作响,上头绘有一辆双轮羊车。“你俩,进去。她正往这儿骑来,一定会通过这个垭口。我只要确保她进了客栈就好。”女巫转向下巴留有白胡子的男人。“你是比利,这家客栈的主人,而我就是你的妻子。”她指着布莱威斯所变的失神女子,“你是我们的女儿,兼厨娘。”又一阵雷声在山巅回响,比上回更响亮。“马上要下雨了,”女巫说,“我们准备生火吧。”特里斯坦能感受到星星就在他们前头,正稳步前行着,自己就快赶上她了。令他松了口气的是,黑色马车一直跟随着星星。有一回路分岔了,他特别担心会走错,他都打算好了,若真是这样就下车独自前行。他的同伴勒住马,费劲地翻下驾驶座,取出那几片符石。占卜完后,他又爬了上来,驱车驶向左岔路。“冒昧地问一句,”特里斯坦说,“能告诉我你在追寻什么吗?”“我的命运。”那人停了停,“我的统治权。你呢?”“我冒犯了一位年轻小姐,我想弥补自己的过失。”他心里清楚这是真心话。驾车人哼了一声。浓荫飞速变薄,树木也愈加稀疏。特里斯坦仰视着前方的群山,倒吸了一口气:“天哪!”“等你年纪再大些,一定得来参观我的城堡,它高悬在休恩山的峭壁上,从那儿能俯瞰崇山峻岭,而这些,”他比画了下眼前腹山的高度,“不过是小山丘罢了。”“说真的,我想回石墙村当个牧羊人度过余生,因为我受了过多的刺激,像蜡烛啊,树啊,年轻女孩还有独角兽之类的。你的好意我心领了,谢谢你的邀请。如果你来石墙村,请一定到我家来,我会给你羊毛衫、羊乳酪,还有够你吃到撑的炖羊肉。”“你太客气了。”道路变得好走了些,满是碾碎的砂砾和大小不一的石子。驾车人把马鞭挥得噼啪响,驱策四匹黑色雄马跑得再快些。“你说你看见过独角兽?”特里斯坦本想把关于独角兽的见闻一股脑儿全说出来,但他仔细一想,便只是说:“它是最高贵的野兽。”“独角兽是月亮的走兽,”驾车人说,“我一只也没见过。据说它们服侍月亮,依她的吩咐行事。明晚我们就能登顶了。今天太阳落山后咱得停下歇歇,你想睡可以睡在马车里,我呢,就睡火堆边。”他的语气毫无波动,但一阵强烈的直觉闪过特里斯坦的脑海,这人有所恐惧,直抵灵魂深处的恐惧。那天夜里,山顶上雷电交加。特里斯坦睡在马车的皮垫上,头枕一袋燕麦。他梦见了幽灵、月亮和繁星。黎明时分,突然下起雨来,天空像是变成了一片湖。乌压压的云遮住了山脉,猛烈的雨势下,特里斯坦和驾车人把马套上车,再次上路。遇到的都是上坡,马儿跑起来还不如走来得快。“你可以进车厢,我们不必都淋得湿透。”驾车人说。他们早穿上了油布雨衣,是在驾驶座下面找到的。“自打我第一次落水,”特里斯坦说,“我就没再这么浑身湿透过。我还是待着吧,两双眼睛两双手总归省力些。”他的同伴嘀咕了一声,用湿冷的手抹去眼皮和嘴上的雨水。“你真是个傻小子,不过我还是很感激你。”他将缰绳换到左手,伸出右手,“我是风暴堡的大儿子,普莱默斯勋爵。”“特里斯坦,特里斯坦·索恩。”他觉得这个男人有权得知自己的真实姓名。两人握了握手。雨越下越猛,小路都成了河流,马只得以最慢的速度前行。滂沱大雨就像最浓厚的雾,完全遮蔽了视线。“有一个男人,”普莱默斯勋爵大喊着让声音穿过雨幕,以防字句被狂风从嘴边吹跑,“他高高的,长得有些像我,但是更瘦,有点像乌鸦。他的眼神看似无辜呆滞,实则暗藏死亡。他叫赛普蒂默斯,是我父亲的第七个儿子。你要是看见他就跑开躲起来。他和我有过节,是冲我来的,可你要是挡了他的道,他会毫不犹豫地杀了你,或借你之手杀了我。”一阵狂风将雨水灌进特里斯坦的脖子。“你不可能见过比他更危险的人。”特里斯坦默默地凝视着大雨和渐渐聚集的黑暗,路面越来越难看清。老大再度开口:“要我说,这场暴雨不太自然。”“不太自然?”“或者说胜于自然,超越自然。我希望沿途能遇上个客栈。马儿要歇息,我也想要张干爽的床、一炉温暖的火和一桌好菜。”特里斯坦连连称是。他俩并排坐着,湿成了落汤鸡。特里斯坦挂念着星星和独角兽,她现在该是又冷又湿。他担心她的伤腿,一定颠簸得酸疼不已。都怪他,他心里很不好受。“我是有史以来最不幸的人。”当他们停下给马匹喂食潮湿的燕麦时,他对普莱默斯勋爵如是说。“你还年轻,又在恋爱,每个像你这样的年轻人都是有史以来最可怜的人。”特里斯坦很好奇,普莱默斯勋爵是怎么猜到维多利亚这么个人的。他想象自己回到了石墙村,在客厅烧旺的火炉前,向维多利亚详述自己的冒险历程,可所有的故事听来都有些平淡乏味。从黎明起天色就阴沉沉的,而现在已近乎全黑。前方依旧是上坡。雨势减弱了片刻,可随即又变本加厉地倾倒下来。“那儿是不是有灯光?”特里斯坦问。“我什么都没看到。也许是鬼火,或是闪电……”拐了个弯后,老大改口道,“是我错了,的确有灯光,好眼力啊!小伙子。不过山里也有些邪门的东西,但愿客栈里的人是友善的吧。”马匹撒腿跑起来,目的地近在眼前。一道闪电映照出两侧陡峭的山崖。“我们真走运!”老大低沉的声音宛如雷电轰鸣,“是家客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