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章 疑中生疑(1 / 2)

寻爱上弦月 花清晨 2722 字 7天前

进了夜寻欢和汪书柏现住的屋子,发现他也不在裏面。

真是奇怪了,人跑哪去了?

无聊的打量起这间屋子,干净,整齐,明亮,最重要的是无异味。没想到这两个大男人还蛮讲究衞生的,不象阿强和大毛的那间屋子,简直比将军的狗窝还不如。

正犯愁呢,那混着浓浓鼻音的熟悉声音却在身后响起:“怎么?才一个时晨不到,洛大小姐就开始思念起夜某了?”

我转过身,便看见他手中提着几包象是药一样的东西,似笑非笑的站在门口注视着我。

“这个时候你应该待在客栈里才对。”我这个人相来公私分明。

他不语,往前走了几步,走到我面前,轻扯了几下嘴角:“如果没记错的话,根据契约第一章第二条,夜某今日好象可以休息一日。”

“嗯?”他又干完五天了?

“找我什么事?还是真的想我了?”这家伙的声音突然压地低低的,带着点暧昧,说着这句话的时候,整个人都快要贴到我身上来了,幸好我反应够灵敏,动作够快地往后倒退了一大步。

“精虫上脑的家伙!”我鄙视地咒了一句。

当看到他那成150度角的唇线,我才反应过来又被这可恶的家伙给耍了。

无视他那讨厌的笑容,我开口道:“我来找你是想问件事?”

他挑了挑眉,以眼神回问我什么事?

习惯性的两手各内握了一下大拇指,弄得关节咯嗒一声响,思纣了一下要如何开口,遂挺了挺胸膛说道:“那副画……你是不是见过那副画中里的人?如果是,请告诉我,他的下落?”

他的眼中突然没有了笑意,眼神也变得深邃而幽幽无底,就这么深深地凝望着我。

我读不懂他的情绪,只是想知道他是不是有见过寻,于是又开口好言好语地问了一次:“请告诉我,你是不是见过他?他现在在哪?”

“他是你什么人?”

“他是外子。”

我如实相告,可是他听了后却没有开口,看似是盯着我的双眸,也变得迷离起来,似有千丝万绪。

我接着道:“五年前,他为了救我而坠崖……几乎……无生还的可能……但是,凭女人的第六感觉,甚至第七感觉,我相信他一定没有死,因为我能感觉到,他一定没有死,他一定还活着。所以,请你告诉我,假如你有见过他的话,请你告诉,他在哪?”

激动地情况下,我甚至顾不得什么男女授受不亲,紧紧地抓住了他的两只胳膊。

结果,他挣开了我的双手,脸上又恢复了那丝丝笑意,问道:“告诉你,有什么好处?”

呃?好处?我不禁有点恼火,没想到他想了半天,一开口竟问我要好处。

“你想要什么?金银?还是珠宝?想要多少?只要我能给的起,你尽管开口。”

蓦地,他的手摸上了我的脸颊,我大惊,立刻挥手打开他的手。

只听他戏谑道:“怎么?刚才不是还信誓旦旦地说只要你能给的起,尽管我开口吗?现在,又反悔了?”

搞不清楚他倒底是什么意思,但是我就是莫明的紧张,所以说话也变得结巴起来:“我……我……我刚才只是说……金银珠宝而已。”

“嗯哼!抱歉,夜某对钱财不是很感兴趣,相反……”他怪异地一笑,话说了一半就停住了。

但看他奸笑的那副德性,我不免更加紧张,果不其然,他的手扣住我的腰,速迅地将我整个拉向他,并开口:“相反,对女人的兴趣……”

“你少作梦了,根本不可能。”没等他再说下去,我用胳膊肘使劲顶向他的下颚,并用脚狠狠地踩他一脚,退后了好几步,然后很气愤地接着道:“你不要以为我有求于你,你就可以得寸进尺了。你不要忘了,这裏好歹还是我的地盘。”

“你还真是个活宝。”他又向我走过来。

这次动作很快地,他的手在我脸前晃了一下,等我看清时,他的手中已然捏着寻送我的簪子。

“你?”不敢相信地摸了摸散下的发,恼羞成怒地吼了起来:“你这个该死的家伙,把它还给我。”

一边吼着,一边动手去夺。可恶!那是寻留给我唯一的东西,居然被这个家伙给轻易地偷了过去。

“既然想知道有关他的事,当然就要付出点代价。”他很轻易地抓住我的手腕,霸道地说着。

代价?为什么偏偏是这根簪子。

“那能不能换一样东西?那簪子是他留给我唯一的东西。”我的口气有点软,这真是两难的选择,好不容易有了点眉目,我是无论如何都不能放弃的。

“好!簪子可以还给你,但要看你的本事了,不管你用什么方法,只要你能将它拿回去,我都告诉你他的下落。那么,这只耳环,就当做是酬劳了。”

我又一个恍神,感觉到他那刚放开我手腕的手,在我的左耳垂处轻摸了一下,我的一只珍珠耳环已到了他的手中。

望着他手中的簪子和耳环,我控制不住地乱点着头,只要能知道寻的下落,不过是一只耳环和多费一番脑筋而已,就算身无分文那又何妨?

我很认真地一字一句对他道:“希望你,君子一言——”

“驷马难追!”他的表情终于变得正经起来。

心不干情不愿地看着他将那只簪子和耳环塞进怀里,我咬着牙,纂着拳头,真恨不得冲上去撕了他的衣服。

“你是不是也很闲?那就帮我去熬药吧,好歹我这风寒也是为了你才得的?噜!”他说着硬把那几包药寒进我手里。

“做你的春秋大梦!”我一把将药甩在他床上,转身离开了那间屋子,还能听到他的奸笑声音一阵阵从身后传来。

接下来,不用说的,日子过的是相当的郁闷。

我放弃了变态的恶性节食减肥方法,但并不代表放弃了减肥,只不过注意了正确的饮食,过于油腻和糖份过高的食物也克制住少食,绝不暴饮暴食,仍以运动为主,但是又开始了习惯性的睡懒觉。

马桶店关门了,我成了典型的无业游民,笑笑见我无事可做,整天象个游魂一样,提议让我去客栈帮忙,我拒绝了。

心累,不想身再跟着累,何况现在有她养着我,我也安于享受。

除了吃喝拉撒睡,我几乎是两只眼睛都盯在夜寻欢的身上了。

所谓人言可畏,谣言就是这样在一些人的口中流传开来,最后连笑笑和开心也误以为我对夜寻欢有意思,甚至想撮合我们。

哼!如果不是为了知道寻的下落,我才懒得多看他一眼,看他一次,那简直就是在强|奸我的眼球一次。

其实人的心裏就是这么的奇妙,如果对他那个人没有什么好感,大可请他走人,但是为什么还能继续忍受着让他留下,原因就是想留下他的声音,到后来知道他知晓寻的下落,即使再不入眼,也会认为那是一道希望之光。

经过多日观察,发觉他也不是想象中的那么可恶,他跟笑笑两人是经常谈笑风生,和书呆子两人感情好的恨不能穿一条裤子,也成了开心心目中的第三个偶像,一天到晚就听到开心欢叔长欢叔短的叫他。阿强崇拜他,大毛崇拜他。掌厨的桂叔也说如果他有女儿,一定也要想办法让他做他的女婿。就连我养的将军,那个傲气的要死的狗,也喜欢屁颠屁颠的跟在他后面,当初以为这只小色狗只对我和笑笑感兴趣,没想到如今也变了性向。

撇开以上不说,再撇开那打理客栈的好本事不说,整个就一脚踏实地、苦干实干、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品质高尚等等等的优秀杰出青年,如果里安县有搞选举的话,我想信他一定会荣获本年度最佳杰出青年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