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五章 第一夜(1 / 2)

寻爱上弦月 花清晨 2291 字 7天前

睁眼时,太阳已经升的老高。

想想便觉得丢人,昨夜一开始死挣活挣地一副贞节烈女模样,没想到后来竟窝在他怀里安 然的睡着了。

吼!我怎么可以琵琶别抱?对着上官的画像,我不停地忏悔:上官,对不起,对不起,我 不是故意的,昨夜我真的只想拿回你送我的簪子和知道你的下落,没想到……

“姐!马已经备好了。”

“笑笑!”我走过去,轻轻拥住她,轻柔低语道:“等姐回来,把客栈关了,我们一起去找凤凰血。”

“凤凰血?姐!”笑笑疑惑地凝望着我。

回忆起昨夜她那心已然死绝的情景,深深灼痛着我。现在,为她,为我,都该去试一试。

轻触她脸上那只明艳的蝴蝶,我缓缓道:“我曾听说,凤凰族人的血可以解天下奇毒,黑寡妇自然应是能解。”

“姐?你……”那双明媚动人的眼眸中已泛起薄薄的水光。

“我什么都知道了。好好的,等我回来,我们一起去找。嗯?”

“嗯!姐。”

看着她喜极而泣,轻拍几下她的肩道:“我要走了,再不走,就误了时辰。”

我和笑笑双双尚未出了正门,便远远地听见开心、夜寻欢和汪书呆三人在讨论马的事。

汪书呆怪叫:“什么?你说这匹马名唤法拉利。哪有人给马取这么匪夷所思的名字?”

“法拉利?哈哈哈,有意思。谁给起的?” 夜寻欢问道。

开心道:“当然是我娘啦。法拉利有什么好怪的?笑姨的坐骑还叫雷诺呢,就连我的小马仔,娘替我帮它取的名字都叫奔奔呢。当时娘还给了我两个选择,一个叫秋秋,一个叫奔奔。哎,那个好象也不念秋秋,反正很拗口啦。后来,我就选了奔奔,娘说等它长大了,可以改口叫它平治。”

原来开心之所以会选奔奔是因为QQ拗口。

汪书呆又大笑起来:“秋秋?奔奔?笨笨?哈哈,除了你娘之外,天下间哪有人给马取这么又俗又呆的名字?夜兄,你说呢?”

夜寻欢强忍着那股笑意,轻点了下头。

开心的声音带着哭腔:“奔奔真的很难听吗?”

陡然间,我有了种滴汗的感觉,开心跟这两个男人简直就是鸡同鸭讲。

听不下去了,这两个猪头怎么会懂什么叫F1方程式赛车,于是出言打断他们的对话:“敢问汪兄对这给马取名有何高见?”

汪书呆背对着我,很自然很顺口地就接了下去:“夜兄的风影,这个名字取得就——”

汪书呆边说着边转过身,但见是我,“咻”地一下蹿到笑笑身边,连连说:“绝非高见!绝非高见!”

哼!死软脚虾!

“老妈!!”

揽过飞奔而来的开心,同时也嗅到他身上一股熟悉的味道——檀香?疑惑地问道:“你什么时候有洒香水的习惯?”

开心仰起小脸,说道:“不是的,老妈,是昨晚观灯的时候,书柏哥撞倒了一位卖香料的老大娘,弄得我和欢叔一身的檀香味。”

难怪?他昨晚一身诱惑人心的香气。

搂着开心一同走向我的法拉利,轻抚了几下这匹毛色纯正浑身金棕色的母马,便觉得心情舒畅,当时我可是费了好大劲跟一个满脑肥肠的家伙较劲,从马贩手中给抢过来的。

正好扫了一眼夜寻欢,惊艳他旁边那匹全身黑而黝亮,无一根杂毛,高大健硕的马,那就是风影吗?哼!我还飘柔海飞丝呢。靠!我突然想起来,自从这家伙来了之后,他这匹马也在我这吃住好久了,我竟然忘了跟他收银子。

咦?明明是我一人要上路,怎么他也一副要出远门的样子,手中还牵着缰绳。

开心抱着我,在我怀里蹭了半天,依依不舍洋洋洒洒地说了一气:“老妈,你和欢叔一路上要多多小心,好好照顾自己和欢叔,你和他一定要早日回来哦,开心会想念你们的。祝你和欢叔一路顺风!”

等等等一下,他真的是要和我一起去?我怎么不知道。

我不可置信地看向夜某人,很严肃地道:“你不用看店吗?”

笑笑抢先开了口:“姐,以前都是你和赵叔去的,现在赵叔去了朱雀国,你一人上路,我们都不会放心的。何况店里还有我呢,还有书柏,阿强,大毛……那还有赵叔,他会赶在你之前先回来的。”

我困愕:“不放心?有没有搞错,哪一年我不是都要一个人风里来雨里走的在外一个月?”

开心又插了进来:“老妈,以前是以前,现在是现在啊。你以前的样子很平安啊,可如今不一样嘛,当然要帮你找个护花使者。欢叔,你说是不?”

我以前很平安?现在就不平安?

“那个,大姐,有我汪书柏在,笑笑和开心,你都放心的交给我吧。”哈!大姐?什么时候你变成我妹夫了,居然开口亲热的叫我大姐?放心?瞅着汪书呆那一脸巴不得我早走的样子,我这一走正好是称了他的心,如了他的意了,我放心个屁啊!

“我——”

我刚要反驳,却被夜寻欢很大声地接了话:“昨夜,你应允的,要我和你一起去的。”

昨夜?我应允?难道是……

但听他那个“昨夜”,我就开始头皮发麻,声音还扯上那么大,生怕别人都聋了听不到似的。

这家伙还很无耻的比了个口型:簪子。

群扫一下众人暧昧之神色,双眼一闭,我想这次我就算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万能的神啊!这次就请你赐我一根面条吧。

浑浑噩噩中,被众人拱上法拉利,华丽丽地出发了。

两个人一路向西平治了很久,因出发时耽搁了不少时间,直至天黑时,连最近的驿站都未能抵达,却意外地在转往枣阳县的岔道上,发现了一家小小的客栈。

我一直就有个习惯,只要和自己职业有关的事与物,总会多留一份心。曾经是对装璜,现在不用说自是会对这家客栈一切事物多多关注,做个比较,好吸取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