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屋,传来一位类似喜娘的贺喜声:“礼成!恭祝新郎新娘百年琴瑟,早生贵子!”
我暗咒,狗屁百年琴瑟!
我大步走近里屋,便瞧见一位身穿大红喜服的银发男人背对着我,而他的身形正好挡住了那位新娘,一旁的几位喜娘正喜滋滋地抓着那两个酒盅。
“夜寻欢,你这个脚踩两条船的花心大萝卜,竟然敢给我劈腿爬墙……”我不顾一切地冲上去抓住他的胳膊劈头怒吼,没料到,待抬眼瞅清他的花容月貎后,我便结巴了起来:“你……你你……你你你……”
身高,体形,银色长发,右眼角下的那个银色蝴蝶……没错!这几个特征标志是相当的没错,但是那张脸,既不是寻的脸,也不是夜寻欢的脸,而是另一张完完全全陌生的年轻帅哥脸。他是谁?噢买嘎地!我竟乌龙地拉错人了……
一旁的喜娘尖叫了起来:“天啊,这这这……闹洞房的时辰还未到啊。”
小帅哥一个眼神示意,就让那几个喜娘闭上了嘴,乖乖地退了出去。
坐在新床上,娇美无比的新娘虽着了点点胭脂,但脸色在我看来却是苍白柔弱的。她虽不是那三八,但怎么有点面熟。
小帅哥深锁着眉头,宛如X光线一般的犀利目光将我从上到下逐行扫描了一番,当帅哥的目光酌热地扫射到我正拉扯着他大红喜服衣袖的右手时,我羞窘地收回了我的魔爪。
“对……对不起,我认错人了,对不起啊,我不是故意要闯新房的,你们继续,你们继续,就当我是空气不存在,无视我,无视我。”我心虚地抱着情花一步步往后退去,就希望那小帅哥和他的新娘真得可以无视我。
岂料,背后不长眼,我被某个不明物体一绊,很没形象得四脚朝天地往后跌去,手中的情花自然是很“优美”的和我Say 拜拜,每一枝花都在半空中“优雅”地跳起了舞。
原以为我会很不幸的与大地零距离的亲密接触,再岂料,又上演了一出电视剧中百分之百出现的女主意外摔倒,一定会被男一或男二或男三或男N接住的戏码。那位小帅哥很懂得怜香惜玉的及时接住了我,竟还朝我微微一笑,那一笑真是一笑倾城,再笑倾国。
与此同时,若干甲乙丙丁,喝醉的没喝醉的,闹洞房的大部队人马已然杀进了洞房内。按常理来说,这大部队人马在摇旗呐喊嘶吼震天地冲进来之后,应该继续保持那作风才对。事情本应如此,但若见到以下非常理的情形,就另当别论了。
镜头回放:一位衣衫虽有点皱,但相貌俊美,气度非凡,身姿俊朗的帅哥,以一高难度的华尔滋向后倾到姿势,倒在身着大红喜服的另一位帅哥怀里,而这位帅哥还是今日的重头角色新郎倌。两人的身上亦或是身旁的地上,皆散满了象征在互相爱慕的情花,一旁的新娘正双手绞着大红喜服,一脸色苍白的瞪着水旺旺地大眼睛哀怨地望着这暧昧的一幕……
众人终于在忍受不了这非礼眼球的一幕,而群体揭竿而起:
“他是谁?”
“这小子究竟是哪个门派的?”
“他什么时候进来的?”
“怎么会有人抢先闹洞房的?”
“……”
被小帅哥的倾城之笑迷得早已分不清东南西北的色女我,从这尴尬的氛围中顿时“清醒”过来,立即跳离了那小帅哥的怀抱,以手遮脸,对着那群甲乙丙丁轻嚷着“借过借过”,打算混出这裏。岂料,这些人都不是什么吃素的,硬是挡着阳关大道不让我“借过”。
犯难之际,一个让我熟悉到不能再熟悉的声音响起:“姐,真的是你?”
我拿下遮着脸的手,惊愕地望着眼前已作妇人装扮的美女,竟是笑笑。
“笑笑!”我劈过人群奔了过去,激动地抱着她又叫又跳,道:“笑笑,真的是你,太好了。咦?你怎么在这?你什么时候学会闹洞房了?”
众人的惊呼声又再响起。
“不是的,我见着了开心,是开心说你在这……所以我是来……找你的,然后……”笑笑眼睛已经瞟向了我身后某个方向,不用说了,是那位小帅哥的所站之处。
“呃?这个……那个……”我支支唔唔地不知该要怎么解释。
蓦地,又一个熟悉的声音响起:“老木,是她,是那个女人,她是怎么混进来的?”
我偏头耽了眼声音的方向,是白天碰到的那三人,还有上次在竹林碰到的另外两人,而刚才说话的那个正是白天想单桃我,叽叽歪歪说了一堆,被人叫做“老土”的那个胖子。
俨然,这洞房并不适宜叙旧。
“走!”我拉着笑笑犹如夺命一般地想冲出洞房。
一边拉着笑笑,一边思纣如何杀出重围,却见那些人主动的让出了一条道。心中大喜,这边眼睛不看路,一路往外冲,猛地撞上了一堵结实的肉墙。
揉了揉要撞塌的鼻梁,抬头欲要看清来者是何人,还没搞清状态,就被这堵肉墙的主人像阵风一样地给卷走了。
白马王子的闺房内。
当美丽的公主终于找到她的白马王子时,那一刻,美丽的公主应该对她的白马王子说些什么或做些什么呢?猛地向白马王子扑过去,然后KISS他,拥抱他,情话绵绵……貌似目前都没有……
望着眼前这个让我朝思暮想暮想朝思的男人,心中百转千廻。
他没事了,现在正好端端的站在我面前,还是像我来到这世上第一次睁眼时看到的那么帅,一样帅得让我窒息,那时是冷漠,而今是温情。
我语塞了,我该说些什么呢?扒了扒头发,我发现竟然一句话也说不出口,反而有些小紧张。
他的嘴角噙着笑,手已经伸至我的脸颊,开始不停地来回摩挲。
“想说什么?你应该有很多话要对我说才对。”他轻笑着。
呃?他真像是我肚裏的蛔虫,貌似我是有很多话想说的,但要说什么?
“你以为你躲在这个迷宫一样的采花宫里我就找不到你了吗?没有用的!像你这样人见人爱,花见花开,车见车爆胎的出色男人,无论在什么地方,就像那乌漆抹黑中的一抹亮光,那样的明艳,那样的出众。你深邃迷人的眼神,引人犯罪的薄唇,神乎其神的剑法,和那腹上非常有触感的六块肌,都深深地迷住了我。不过,虽然你是这样的出色,但是行有行规,男人可以坏,可以不负责,但是不能不付钱,那日在竹林的账你还没有结,吃干抹净了,拍拍屁股就走人,你以为这样就可以赖账的么?”我说了,而且我说了一长串,貌似我还是盗用了港产007。哎哟,我这是在干嘛?我是在向他诉衷情,还是在向他讨债?
“谁说我赖账了?主动权不是一直都在你手上握着么?当初某人死皮赖脸地求着人家来这裏,可是那个人家还很不屑呢。”他慵懒地道,单手轻抬起我的下颚,使我与其相视。
“有么?”我垂下眼睑装死道。
“其实你耍赖的手段要比我高明的多,不是么?”他捏着我的下颚揶揄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