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1章 温如意恢复记忆(1 / 1)

这么素雅的帕子,实在不符合叶枫的喜好,她在靖王府也有不少日子了,秦长安早已看惯了她的穿衣装束。叶枫很善于利用自己天生的美貌和身段,哪怕在其他方面省吃俭用,也一定要把自己打扮的让人眼前一亮,光彩照人。而她随身携带的帕子,也往往有着五彩斑斓的绣花,但她的出身不高,称不上是饱读诗书的大家闺秀,生活上倒也不太附庸风雅,在帕子上写诗,不是叶枫做得来的事。她垂眸细看,脑子飞快运转着,帕子这种东西,女子往往随身携带,就是不用的时候,也该是跟衣物收在一道。但是管家却从首饰盒里搜出来,而叶枫特别纸钱的首饰并不多,可见这块手帕对于叶枫而言,有着很大的意义。再看手帕上的诗句,写的是男女之情,但却是极为寻常的话,不算艰深晦涩,也没有什么暗中*的酸味,只是,这字迹却不像是女子的,过分刚硬,笔法凌厉。下一瞬,她豁然开朗。而帕子用的料子,柔软而冰凉,她似乎在何处见过,在阳光下闪闪发光,仿佛透着璀璨的星光。一想,那是楚白霜在七月初七的宫宴上穿的宫装,便是金蝉丝料,跟这块帕子质地极为相似,而那种料子多半是供给皇宫的后妃,宫外很少有得卖。原来……小小的一方手帕,却藏着这么多不为人知的秘密。既然郎有情妾有意,自是要凑成一双,绝不能放出来祸害他人。“叶枫,这块帕子是你的吗?”她微微一笑,嗓音温柔。“是妾身在街上随意买的,只是后来就没想到要用,丫鬟便规置东西的时候,便收在了首饰盒里。”叶枫佯装镇定,只要她紧咬不放,就算秦长安满心怀疑,找不到实打实的证据,也不能拿她怎么样。“喔,原来是随手买的啊。不错,你虽然不喜欢,我倒是挺喜欢的,多少银子,不如我问你买下。”她将帕子整整齐齐地折叠起来,头也不抬,心不在焉地说着,长睫掩饰了眼底的势在必得。叶枫险些咬断自己的舌头,她本想把这块帕子说的不值一文,这样,秦长安就不会在上面大做文章。等她再把东西收回来之后,第一件事就是把帕子烧的一干二净,不留任何痕迹。可是谁曾想,秦长安居然要跟她买下这块帕子?!一旦帕子进了秦长安的手,还有她的活路吗?!“王妃,这种小摊子上买来的东西,实在普通,哪里配得上您的高贵身份?若是被别的命妇女眷看到,若是笑话靖王府,那就……”“你错了,哪怕是几文钱买来的东西,用在我身上,那就太不一样了。物件的身价,是随主人的身价,这个道理应该不难懂吧。”这一番云淡风轻的话,已经把叶枫的嘴堵得严严实实,当她想方设法还想把帕子讨回来的时候,秦长安却将帕子传给一旁的翡翠,冷声道。“叶枫,一码归一码,你私自出门,到底见了什么人,你始终都不老实,执迷不悟,守口如瓶,我对你很失望。既然如此,你便安心地留在大卿寺吧。”料想到叶枫固执的反应,所以秦长安不曾太过意外,她要做的,便是把此事闹得越大越好,到时候,把叶枫撵出靖王府,轻而易举。当然,她的这些动作,势必是引起那位的关注。叶枫当然不想把事情闹大,就算秦长安对付她,总比让大卿寺的人来抖出她的底细来的强。她哭丧着脸,朝着秦长安连连磕了三个头,泣不成声。“王妃,求求你,不要把妾身送到大卿寺去……”“求我?你用什么条件来求我,不追究此事?”秦长安对叶枫红肿的额头视而不见,语气带着三分残忍,眉眼之间的冷漠,看起来跟龙厉极为相似。“您想要什么,只要妾身办得到——”她勾了一下唇角,眼底的冷意层层翻涌:“好啊,除非你自请下堂,否则,此事我一定一查到底。”言下之意,叶枫如果想让她就这么算了,就要滚出靖王府,这样一来,她就无法完成那位交托给她的任务,便是跟靖王府毫不相干的陌生人,再也不能作妖。一旦如此,叶枫想要借此得到那位的赏识和提拔,也就成为空谈,这对于叶枫而言,是此生飞黄腾达飞上枝头的最后机会,她怎么可能放弃?她不放弃,就要面临被人扣上跟人私通的罪名,一旦如此,她的下场必当万分凄惨,很可能是被浸猪笼的。毕竟,她没有十足的把握,那位会拉她一把,所以这个选择,就是两难。一头是万丈深渊,一头是沼泽泥淖,不管双脚踏进去哪里,全都是只有死路一条。叶枫沉吟许久,才开口问道。“王妃,您可否给妾身一段考虑的时间?”秦长安轻描淡写地点头。“好,来人,把叶贵妾关在柴房,好好反省。明天天一亮,我就要听到你的答案。”话音刚落,她便带着丫鬟离去,叶枫被婆子扶着,带入了后院的柴房,门一关,婆子还落了锁。皎洁清凉的月光,从柴房的小窗里透过来,叶枫坐在地上,满脑子全是秦长安最后说的话。她认为,秦长安想要的,并不是自己死,毕竟秦长安从一开始就没有把自己当成是势均力敌的对手。所以,秦长安提出来的要求,是自己自请下堂,不再当靖王府的贵妾。但是她还未得到靖王的宠幸,还未得到靖王的心,就这么离开,一事无成,又有什么筹码能让那位兑现他之前的承诺?!一个两难的选择,好似两股力道,始终拉锯着她的身体,叶枫浑浑噩噩地昏倒在柴堆上,浑身一阵冷一阵热,煎熬地度过了一个夜晚。清晨,秦长安刚起床,就问叶枫的情况,翡翠摇摇头,忧心忡忡却又有些不耐烦。“孙婆子刚来说,姓叶的又病了,也不知道是真的还是装的。”只要一得到叶枫的消息,翡翠对那个女人的讨厌就毫不掩饰,自从知道叶枫很可能出去见了别的男人才死鸭子嘴硬,鄙夷之情就更难控制,从本来的“叶贵妾”,变成了“姓叶的”。秦长安骤然有些烦躁无奈,但她很有原则,没必要对一个重病之人再踩一脚,光是她如今手里捏着的证据,就足够让那些人焦头烂额,寝食难安了。“给她请个大夫,三天之内,我要看到她身体痊愈。”她的目光落在桌上的帕子,突然抿唇一笑,朝着翡翠招招手,翡翠弯下腰来,听的主子跟她低声耳语,吩咐了一番话。“好,奴婢这就去办。”翡翠刚走,白银就敲响了门,听到秦长安的声音,才举步走了进去。“主子,周大夫要我过来传话,说是凌云公子又昏倒了。”她闻言,直接站起身来,话不多说。“我去看看。”马车穿过两条街,直接到了悦来客栈,秦长安扶着白银的手下了马车,脚步仓促地上了二楼。推门而入,坐在床边的周奉严一动不动,面色凝重,却又显得十分镇定自如,似乎知道秦长安要问什么,开门见山。“他看着你前几日派人送来的东西,闭门不出整整三天了。今天我刚送补药的时候,就发现他昏倒在地上,那个昆仑奴在屋子里哭哭啼啼,我实在看不下去,就把人赶走了。”她止步于床头,看了一眼神色如常的凌云,脸色不算太差,唯独他眉头紧蹙,仿佛在梦中都不太安稳。“师父,还是找不到病症根源?”“他的脉象正常,但既然他频频开始昏厥,就说明你送来的东西,能够刺激他内心深处的灵魂。”周奉严难得好奇一把,转向她。“那个盒子里到底是什么玩意儿?”秦长安耳根一红,嗔怒道。“师父,你不是从不多管闲事的吗?”周奉严笑了。“你是我徒弟,一日为师,终身为父,这难道是多管闲事?”她无奈地叹了口气。“当初,他帮了我很多,我铭记于心,但并无男女私情。这一支簪子,没别的意思,只是当年我刚及笄,又被他屡次撞见在靖王府的处境,他才会送我及笄礼物。”“或许,他很快就要清醒了,过去的事只要能掀开一角,后面就简单许多。”“希望如此,他早日知道自己是谁,就能回国了。”师徒俩对望一眼,彼此不再说话,她突然听到一声闷哼声,马上锁住凌云的面孔。他是个俊朗的男人,更难得的是他干净正气的气质,没有贵公子惯有的轻狂或者浪荡,能够博得人的信任,让人很有安全感。凌云在做梦。他做了一个很漫长很凌乱的梦。在梦里,那是一片桃花林,桃花夭夭,微风徐徐,风中吹来一阵阵的花雨。有一对男女站在树下,他缓步走近,脚步不自觉地放的很轻,似乎生怕惊扰了桃花林的男女。直到走的很近,他才看清楚那个面对自己的男人,看到那张脸的一瞬间,他浑身血液为之凝固。那个人,是他,不,应该说不是现在的他。是一个更年轻的自己,一袭素色锦袍,银冠束发,面部光滑如玉,那双眼有着温润的光泽,仿佛是一对深海明珠。不像如今的自己,在生意场上摸爬滚打,心里空空如也,以至于那双眼除了该有的礼仪之外,再无更多温情。为何这个年轻的自己,却能拥有这么温暖的眼神?哪怕听不到他讲话,也能感受到他的良善气息,以及,他看着对方这个女子的笑容里,还有一点点的……亲近。亲近,那是最难在自己身上发掘的情绪,他仿佛一直都是一个人,没有朋友,没有家人,但那种眼神,看的他震惊不已。然后,他看到另一个自己缓缓抬起手来,在女子的头上缓缓地插入一支发簪,甚至,那双手还有几不可察的轻微颤抖。然后,自己垂下眼,凝视着女子的容颜,脸上的笑意更加清晰。“你终于来了,我们等了你好久。”正在凌云始终无法平静下来的时候,另一个自己却将眼神传射过来,冷静温和的嗓音,从风中飘了过来。那女子闻言,也缓缓转过脸来,她眉目如画,年轻很轻,还是个少女,但脸上的稚气只是一闪而逝,唇旁的笑意一点一滴地流逝。她的诧异消失后,便是一副惊喜的表情,然后,听的她嗓音清亮,喊了一声。“温如意!”温如意?!温如意是谁?谁是温如意?凌云的头剧烈地疼起来,痛的他连继续站在桃花林都不可以,只能强忍着弯下腰来。这个少女明明极为熟悉,可是那个名字已经模糊地映在脑海里,甚至已经涌到嗓子眼,可他就是张不开嘴,说不出口。粉色的轻软的花瓣,还是源源不断地从他的头顶无声飘落,他从站着到蹲着,甚至到最后体力不支地跪在地上,双手撑地,气喘如牛。整个空荡辽阔的桃花林里,还是没有一个人发现他的异样。她是……她是……他认得她,一定认得她,在很久之前就认识了!秦长安发现床上不小的动静,凌云的神色没了一开始的冷静,反而一脸的汗,浓眉几乎打了个死结,呼吸急促,脸色发。她低呼一声:“师父,拿金针来,他大不好了!”周奉严眼疾手快地把金针递给她,她直接拉开凌云的衣襟,又快又恨又准地在他胸口和腹部几处大穴上扎下金针,周奉严面无表情地在旁边看着,频频点头。虽说四年前,秦长安就已经把他全部的功夫学到了,但她并未就此止步,光看她的手法和反应,北漠观音的名号实至名归。一盏茶的功夫后,床上的凌云发的脸色才渐渐和缓下来,急促的呼吸也变得均匀,周奉严不停地帮他按摩发冷的手脚,师徒之间并无只字片语,但是配合的再默契不过。黄昏时分,凌云才睁开了眼,只是那时候发现秦长安靠在床头的柱子上,周奉严则在书桌旁奋笔疾书,好似在写药方。他没有惊醒任何人,隐约记得自己的意识停留在清晨,但如今窗外已经是天色昏暗,马上就快天黑,想来他已经昏迷整整一天了。身体在痛,痛感在四肢百骸叫嚣着,最终反而让人被麻木不仁包围。唯独当他的目光再度落在打盹的秦长安身上,眼神才温柔许多,她跟梦境中少女相比,眼底的尖锐愤懑,对于命运的抗拒,似乎被时间磨平了,又或者该说,她已经彻底征服了对她不公的命运,而成为了主宰自己人生的赢家。秦长安经历了把人从生死线上拉回来的时间,因为还怀着身孕,紧张感一卸下,人就松懈了,很快被困意侵袭。凌云没再看她,而是吃力地侧过脸,枕头旁隔着一个很普通的木匣子,他想要打开,但手指头宛若石块一般千金重,竟然连近在咫尺的盒子也无法打开。时间,依旧安静地游走在这个屋子。周奉严埋头写着,发出“沙沙”的声响,秦长安紧闭双眼,额头一缕碎发被她的呼吸吹拂的微微飘动,凌云深吸一口气,这般的静寂安谧,给他一种岁月静好的错觉。而他内心深处竖起的高大堤坝,已经有了无数道裂缝,下一瞬,洪水犹如出笼猛兽,将堤坝冲散,激流奔腾,冲散了他最后一丝迟疑不决。他想起了五岁时,母妃在离别前日,对他的一番嘱咐。她眼神直视着前方,声音平淡,但字字句句却撼动人心。“如意,我的儿,到了那里,万事小心,还有……等你长大了,千万不要把一个人放在心上,这样,就不会痛。这样,才能活的更久,才能有回来的一天。”在他刚抵达金雁王朝的那一日,就传来了母妃自缢身亡的噩耗,直到再过了几年,他才从身边小厮那里得知,而他连哭都哭不出来。母妃的死,绝不是一时冲动,这几年来,母妃无力在燕瘦环肥的后宫里继续争宠,先帝的心思也只是放在那些长袖善舞的年轻貌美后妃上面,后宫的人情冷暖愈发令她郁郁寡欢,而唯一的儿子又被推出去当了质子,她极为不甘。于是乎,她在先帝面前再三恳求,但还是无法让先帝收回成命,毕竟其他后妃势力强劲,又或是更加得宠,能够对先帝吹枕边风,最终她无力扳回局面,只能眼睁睁把年仅五岁但聪颖懂事的儿子,知道此生母子相见,几乎再无可能。这是压垮母妃的最后一根稻草。无法再得到先帝的宠爱,于是将所有的希望都寄托于自己的儿子身上,甚至亲自教养他,希望皇子长大后,能够出人头地,再为她挣得几分颜面。可惜,她最终还是无法保护自己的儿子,最后才明白一个道理,人善被人欺,马善被人骑,后宫这种地方,也总是挑软柿子捏的。而一直相信先帝会念着旧情,而放过她们母子一马的母妃,也变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笑话。身为皇帝,他的身边从来不愁女人,但见新人笑,不见旧人哭,怎么可能只因为跟母妃有了一个儿子,就能给她一份承诺和感情?!等你长大了,千万不要把一个人放在心上,这样,就不会痛。这样,才能活的更久,才能有回来的一天。这一段话,竟然是饱含着深意,是一个被后宫磨光了棱角,拔除了最后的希望的后妃女子,用一生的痛苦经验给他的警示。秦长安睡得更沉了,螓首朝着前面一点一点,就在她快要整个人往前冲,跌在床上的那一刻,有一双温暖的手臂扶住她,把她整个人扶正。她就在此刻幽幽转醒,望向面前的男人,只是一刹那的功夫,就感觉到那双眼里的不同。往日凌云的眼神,总是疏离又客气,那是他身为商人的本能,却看不到一丝真实的温度和感情,而如今,那双眼里闪烁着温润的光彩,看向她的时候隐隐有笑,透着一种熟稔感,让人宛若行走在春日的暖阳中,温煦和融。秦长安的眼神很快变得清明,一瞬间分不清是现实还是梦境,但心里头的直觉告诉自己,面前的这个,才是有血有肉的温如意。她认得他的眼神,那么温暖平静,却又没有杂质的纯粹,能够轻易抚平人心的寂寥和孤独——“你?”她一开口,却发觉嗓音有些哑。“是我。”他笑着点头,双手下传来丝绸的柔软触感,以及衣料下这一具柔弱无骨的娇躯,都让他无法一如往常的平静,他的脑子里不断有更多的画面涌出来,又快又猛,他一度怀疑如果这么纵容下去,自己的脑袋会不会就此崩溃、“你都好了?”她伸出手,不受控制地想要抚上他带笑的面容,但还是落在半空,缓缓收了回来。他沉默了许久,打开那个木匣子,里头的红布上躺着一只精致秀美的簪子,他不疾不徐地说道。“我刚才做了一个梦,梦到了多年前的自己,也梦到了你。”她如鲠在喉,抬起眼,半响不知道该说什么,但两人之间的沉默,在外人看来,或许更难理解。猛地想起屋内还有一人,她转过头去,书桌旁却空无一人,惊觉不知何时,师父周奉严已经离开了屋子,或许是知道他们有不少话要说。“这根簪子,是我按照大致印象,让首饰铺子重新打造的,为了能唤回你的记忆。过去你送我的那一支,被我不小心遗失了。”她正色道,虽说发簪是被龙厉一怒之下丢了,但她觉得没必要再把龙厉拖进来。凌云莞尔,并不生气。“你能在我的身上花了这么多心思,是我该谢你。”整个人清醒之后,才知道梦境虽然是现实,却也是四年前的过往,就算那时彼此的心中有过一丝动心,如今她已经成为人妇,更是地位显赫的靖王妃,两人之间已经有了一条明显的界线。她目光流转,脸上浮现些许狭促和郝然。“如果不是我,兴许你早已回了南阳……”靠坐在床头,凌云的眉头微蹙,脑海里的画面,便是他最后接近南阳国境的一场厮杀,他不由地紧握双拳,声音冷了几分。“跟你没关系,就算我没在那件事上栽跟头,南阳皇室的那些人,也不会让我活着回去,让我死在金雁王朝,才不会对南阳的时局产生任何的影响。”“那个叫做罗布的人,可是你的手下?”他的面色微凝。“没错,当时正是他挺身而出,及时赶到,把我救到山洞里,只是后来他身受重伤,命悬一线,追踪的人又紧咬不放,他才放下我独自出去把敌人引开。我醒来的时候,已经毫无记忆,在山林里毫无方向地走着,竟然就这么走了出去,到了一个不起眼的镇子上,正巧遇到来此地收货款的凌家堡堡主,跌在他的马车前,他见我浑身是伤,便把我带回了北漠。”她抿着双唇,罗布倒是个忠心可靠的,虽然脑子不太好,可是是温如意身边少有可以全心信任的人。“温公子。”当她开口这么唤他的时候,凌云身子一震,总有种时光倒流的恍惚感,他一时不受控制,低声回道。“陆姑娘,虽说我的故事很是惊险,但这四年来,你似乎也经历了不少,你之所以成为北漠郡主,可是想要摆脱靖王?”她从容不迫地露出微笑。“当年的确是,我不想成为他的玩物,被人操控,当然更重要的,是想尽快找到我的兄长。”凌云笑了笑,没说什么,当年陆青晚跟靖王龙厉本就是水火不容,没想过竟然在多年之后,两人竟然阴差阳错当了夫妻。她虽然身为官奴,但心比天高,但龙厉却相反,他身份尊贵,一个不高兴就要随意把人玩弄于鼓掌之间,对于极度渴望有所作为的秦长安而言,便是人生最大的阻碍。以前面对凌云的时候,秦长安的心情极为平静,毕竟他失去了记忆,对她而言只是一个陌生人,但他现在全都记起来了,温如意也曾经参与过她的人生,更清楚当年龙厉跟自己的那些纠缠,这会儿自己的心境难免起了波澜。------题外话------重感冒持续一周…喉咙疼得不能说话,留下苦涩的眼泪。每到生理期就特别虚弱,女人果然伤不起…发一下牢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