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3章 风月白菜(1 / 2)

风朗与祁沙不同!

他并非什么孤儿,也没有任何野心。唯一与祁沙相同的,除开性格淡漠比较相近以外,便是同在公子手下效力。

作为公子手下“杀破狼”三人组中的一员,早在许多年前,他就被秘密派往陕西渭南的华阴县执行任务。而这所谓的任务,实际上,只是扮演一名地主家酷爱习武的顽皮少爷而已。

这对他而言,实在是再简单不过的事情。

身为紫薇堂首席谋士风不然的独子,扮作一位纨绔子弟,于其来说简直小菜一碟,非何难事。可真正难的是,如何在地主“父亲”的金钱运作下,一如公子所愿地拜入到华山上面的那个门派中去?

不过,风朗很快便觉得此事,其实也并没有他所想象的那般困难!

无外乎一句话:

武林高手也是需要吃饭的。

在未离开江南以前,当公子与他说起这句话时,风朗尚未领悟及其间真意。等到后来,亲眼看着自己的财主新爹,运用其本身的金钱攻势,像扔垃圾一样的大把撒钱时,他终于有些明了。

事情进行的很顺利,他现在的身份根正苗红,世代祖居渭南,乃是传宗百年的大富之家。而作为公子严格选拔|出|来的“无间行者”之一,他的根骨资质,以及对于武学的心智悟性,很自然地都让收他为徒的那个师父,事后极度庆幸自己的眼光独道,常说捞了个宝贝!

他的师父在华山上的辈份极高,甚至比如今的掌门人鲜于通还要高上不少,是华山派中仅余的两位宿老之一,普通门人连同鲜于通,一向都是敬重有加。可在风朗看来,自己的这个师父,脑子却是有些秀逗。

秀逗这个字眼,他本来并不知道是什么意思,就像无间行者一样,都是从公子那里听过来的。

可自家师父的智商的确很值得质疑,反正不是那种堪堪精明的人物,不过倒也懂得藏拙,常以那位跟他同时入门,一起学艺,矮矮胖胖,看起来挺和蔼的师伯马首是瞻。这对师兄弟的感情不错,甚至够得上十分要好,其在师伯的帮助下小事上虽仍含糊,但也从没触犯过什么大错。

有幸活到现在,反倒成了华山门里武功最为高强的人物之一。

这是师父他的幸运,现在,也是风朗自己的幸运。

面对中原六派掌门之一的鲜于通,他只须喊声“掌门师兄”即刻,而不用像其他的弟子们那般唯唯诺诺,施行大礼,这使风朗感觉非常舒服。他曾听公子说过,这种感觉叫做“优越感”!

所以,对于带给他优越感的笨蛋师父,风朗也一直敬重有加、悉心照顾,倒让总拿自己师弟没办法的师伯大为赞叹,总唠叨着自己也该收个这种徒弟以备养老。

风朗听了,真不知该高兴还是该好笑。

反正他觉得,自己的任务应该完成得不错。他是个相当简单的人,很少去想跟自己目前处境无关的事情,也就没有什么远虑,这样活着倒是轻松愉快。可有时候,风朗也会忍不住地去想,同样执行任务的祁沙、包破二人……目下境况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