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盛开(2 / 2)

宅女恋人 月斜影清 9538 字 2个月前

“那就不结。”

“傻瓜,考不考得上,我们都要结婚的。”

她像个孩子一样将头埋在他怀里,觉得异常的软弱,又觉得异常的心安。这是自他母亲出院以来,两人第一次如此亲密,仿佛回到了最美好的时光。

“对了,小丰,佳妮和姗姗约我们明天去郊外烧烤……她们小女孩子,喜欢这个。我母亲也喜欢。你太劳累了,我们去放松一天吧……”

她听得“林佳妮”的名字,心裏一颤,不知从何时开始,她特别害怕听到她的名字,仿佛自己无法对付的天敌,自己一定会死在她的手下,死得很惨烈那种。

“……我母亲病好了,老年人图个热闹,也一起去呼吸呼吸新鲜空气。算是一次小型的家庭聚会……”

叶嘉,呆子叶嘉,几时热衷起这样的家庭聚会了?也许,再呆的呆子,也先是儿子,是儿子,就应该孝顺母亲的,不是吗?

叶嘉的行为举止合情合理。

她试图挣扎,不合理不合适的挣扎,小小声,完全的理不直气不壮:“叶嘉,我很疲倦,我想在家里休息,我不去好不好?”

叶嘉的眼神有些奇怪,慢慢地开口:“小丰,我母亲并不是一个很难相处的人。她病了,你没去看她她也没责怪你,只说你忙碌。好在有佳妮照顾她……”

某一处心弦在失守,崩裂,眼前慢慢地一团漆黑,就如一个即将走上审判台的犯人——很快,要证据确凿了,辩白都没有用处了!

自己如何在他面前说他母亲的态度?

自己如何要他在母亲和自己之间二选一?

何况,他的母亲才刚刚痊愈不久。

他陪伴母亲,是应该的。

何况,还有走“曲线救国”道路的林佳妮。这些,都似一道道鸿沟,要将许多梦想阻隔。

有些被爱是很卑微的,自己和叶嘉之间,唯一可以倚仗的就是他的“爱”。如果某一天他的爱淡了或者不再爱了,就所有的一切,都烟消云散了。自己毫无还手的余地。

她从他怀里下来,拿了书包:“我好困,叶嘉,我先去睡觉了。”

叶嘉的声音淡淡的:“你先去睡吧,我今晚加班。”

她在床上辗转反侧,一整夜,身边都是空荡荡的,叶嘉,他整夜都没来睡觉。第二天起床时,她发现叶嘉已经走了。

又一支股票涨停盘。

虽然是司空见惯,毕竟还是有喜悦。李欢高兴之下,跑出来,芬妮正在看碟。他拉了芬妮走到外面的草地上,两人一起呼吸着微雨后新鲜的空气。近一个月的居家生活,让芬妮胖了好几斤,看起来丰腴了不少。李欢看她精神状态好了许多,也自高兴。

右边是精致的小花园,落地大玻璃的书房和一间看起来十分精巧的卧室。那是这院子里最好的一个地方,推开窗子就能看到外面的白鹭扇动翅膀。可是,那屋子一直都锁着,独立成一个体系。

芬妮来后,从未见那里开放过,有一次,她很疑惑地问李欢,那里那么漂亮锁起来干什么?李欢只说还没弄好,暂不开放。

几只水鸟落在那片园地上,芬妮觉得美丽极了,笑道:“李欢,早点把那里弄好开放吧,我觉得那里最漂亮了,锁起来真可惜。”

李欢淡淡道:“最近忙,以后再说吧。”

芬妮有些奇怪,最近哪里忙?自己一直闲着没事呢。可是,她看李欢神色淡淡的,她是聪明的女人,从不愿强迫男人做自己不愿做的事情,便忍住不问了,毕竟,这是李欢的地盘,李欢才能做得了主。

李欢一时开心,说:“我今天给你煮几个小菜吧。”

芬妮惊叹:“你还会做饭?”

“当然了。”

两人立刻驾车去超市,买了很多菜,像寻常的夫妻,做一顿像模像样的饭菜。

芬妮打完下手,李欢推她进屋子里,不要窥探了自己的“秘诀”,芬妮心裏甜蜜,又跑回屋子里看碟子。

两个小时后,李欢做好了一桌子的菜,端上桌子,他看着自己的劳动成果,很有成就感,声音里都是笑意,大声地喊:“冯丰,吃饭……”

芬妮走出来,似笑非笑地看他:“李欢,我不叫冯丰,我叫‘芬妮’!”

李欢一时怔住,神情张皇,就如一个被大人发现秘密的孩童:“对不起……芬妮……”

芬妮摇摇头,理解而温存的笑容:“李欢,如果我没有记错,这是你第三次把我叫成‘冯丰’了,以前的两次,我都没有说……”

竟有这事?

“对不起……”李欢语无伦次,“我和她一起生活久了……现在,家里突然多了一个女人,我,我……我是习惯成自然了……对不起……”

“没关系的,李欢,我们吃饭吧。”

芬妮了然地微笑,神情楚楚,将眼里的一丝感伤完全掩饰了起来。第二天,李欢送给她一件首饰,她欣然收下。李欢偷眼看她的神情,发现并无异状,松了口气。

某一天的午后,李欢出门做一点事情。工人在打扫衞生,芬妮也随手整理一些衣物。她走出房间时,看到工人拿了钥匙打开那边独立的小天地,进去打扫衞生。即便已经算得上这裏的半个主人了,她还是没有这个房间的钥匙——其他房间的钥匙,她都有。

这一看,才发现这片独立的天地里,有一间很大的卧室,裏面放着豪华的双人床。比邻的书房,一应俱全,连电脑都摆好了的。透过落地大玻璃,可以看见外面的花园和不远处的白鹭翩翩飞舞。

这裏,装饰得如此精致,李欢为什么会说“还没弄好”?

她心裏有些疑惑,又看豪华的卧室,卧室旁的更衣间,裏面成排的衣橱,随手打开一看,一阵眼花,裏面全是各种各样的裙子,长的短的,或精美绝伦或简单大方或典雅高贵……唯一的共同点,它们都是昂贵的名牌!

李欢,几时有这种收集女裙的嗜好?

说是别墅里曾经有过女主人吧,又不像,这些裙子都是崭新的,上面的吊牌标签都还没有撕掉。

她拿起,一件一件地看,几乎每个上面都有一张卡片,上面写着买衣服的日期:

<small>X月X日,一件,送给冯丰</small>

<small>X月X日,今天给她买了十条裙子</small>

<small>X月X日,新款出来,她穿着一定很好看</small>

打扫衞生的两名妇女说:“这屋子定期打扫,可是,没有人住,真可惜,芬妮小姐,你们怎么让它空着啊?”

她说不出话来,只让她们先出去。

她一张一张地看字句简单的卡片,一件一件地看那些裙子,眼里掉下泪来。

她待得太久了,没听见外面李欢在叫她,他已经办完事情回来了。

半天没听得人回答,李欢听工人说了,才跑过来,看到开着的屋子、打开的衣柜,神色通红,仿佛十七八岁的青涩少年。

芬妮擦了擦眼泪,强笑:“哦,李欢,你怎么喜好收集裙子?呵呵……”

李欢看到那些卡片,一张一张拾起,放在一边,神色十分平静,仿佛在讲述别人的故事:“我刚来到这个世界时,一文不名,全靠冯丰养着我。有一天我买彩票中了三千元,我们一起去吃饭庆祝。路过一家商场,冯丰看中了一条裙子,可是我买不起。她说她不喜欢这个,暴发户才会穿这个。冯丰说她的理想是有大书房,有小花园。现在,我成了暴发户,想起曾欠她的,每次看到好看的裙子,就忍不住买下来。冯丰,她只陪我共过患难,却从未共过富贵。我并没有其他心思,只是希望有一天,能把这些裙子都送给她……”

芬妮静静地听他讲述,听一个男人对自己的“糟糠之妻”的怀念——李欢,他喜欢那个女人比他自己所体会到的还要更深刻很多很多。

她温存地微笑,眼里却一个劲地流泪。

“芬妮,对不起……我……”

她靠在他的怀里,她一直认为,这个胸膛是那么坚实可靠,可是,也许,自己又一次靠错了对象。

李欢拥着她,完全的手足无措。两人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冬日的早上,天空下着蒙蒙细雨。

芬妮穿雪白的貂皮大衣,面容娇艳得如一位女皇。她提了衣箱,满面笑容地看着李欢:“李欢,你不必送我。”

“芬妮,对不起……”

“不要说对不起……”她调皮地眨眨眼睛,“李欢,这一个月,我过得非常快乐。可是,我也是个骄傲的女人,不能接受一个爱其他女人远远多过我的男人。所以,我放弃你,去找更好的。如果找不到更好的男人,我还有工作,我的经纪人已经说了,她给我接了三通广告,还有一部大片,对了,就是陈姐投资的,真正的亿元大制作。这是我东山再起的绝好机会,要是放弃了,我才真正无法翻身了。我热爱我的事业,我决心全力以赴……”

李欢握住她的手,由衷地说:“芬妮,你如果有什么需要,一定要记得找我!我永远是你的朋友。”

“嗯,我会找你的。”她笑得妩媚多姿,又带了点儿嗔怪,“李欢,我真羡慕冯丰……不,是嫉妒。如果这个世界上,也有男人如此待我,即便死,也值了……”

李欢没有做声。羡慕也罢,嫉妒也罢,冯丰,她几乎远在天边。

“李欢,叶家的手段我是见识过的,你一定有机会的,不要气馁……冯丰,我真是羡慕她,她至少还有你!”

“谢谢你,芬妮。”

芬妮嫣然一笑,转身离去,美丽的背影一点也没有犹豫。

车声远去,李欢看暗沉的天气,看细雨里的湖泊和闪动翅膀的白鹭、大大的花园、落地玻璃的书房……芬妮并不知道,没有任何人知道——他的所有财产登记上,都写着“冯丰”两个字,她曾经渴望的一切,如今,都在她的名下了——

只是,她本人也不曾知道。

心裏忽然有很强烈的愿望,一定要见到她,马上见到她,带她来这裏,两人一起看沙滩上的白鹭,看芬芳的花园,在宽大舒适的书房里上网、聊QQ……

心裏那么急切,他拿了外套,驾车直奔C大。

上午十点过,天气一直暗沉,蒙蒙的细雨小得令人感觉不到,却冷,很润很潮湿的冷。这是C城的特色,C城的姑娘们常年沐浴在这样湿润的气候下,所以,一个个肌肤胜雪。

李欢站在一棵高大的法国梧桐树下,看一个女孩子拎着大书包从图书馆里出来。她益发的憔悴,书包太大,身子太小,冷冷的风,将她吹拂成空荡荡的瘦身影。

他心裏觉得微微疼痛,上前几步迎着她:“冯丰,你最近都没有吃饭吗?”

她看他突然出现,有些意外:“有吃啊,每顿都吃很多。”

“那为什么瘦成这样?”

“因为,我想考上‘状元’啊。”

李欢撇嘴,当代的状元又没有花戴,更没宰相千金招你入赘,那么卖力干什么?毕业了也许连工作都找不到呢。

冯丰看他,穿黑色的大衣,益发地衬得个子高大,仿佛黑社会,可是,他的脸上、眼睛里却都是笑意。

她看他几眼:“喂,李欢,我发现你比以前帅了一点儿。”

“何止帅了一点儿?你不觉得是帅了很多吗?”

“这人,说你胖还真喘起来了。”

“倒是你,你越来越难看了,跟个瘦猴子似的。”

这个男人,永远也改不掉讨人嫌的毛病。

两个人在旁边的一张木椅子上坐下。

冯丰的双腿离地,轻轻晃动:“李欢,你怎么来啦?有事情吗?你和芬妮最近如何?你们要结婚了吗?”

李欢不答,反问:“你和叶嘉最近如何了?”

她伸伸舌头,神神秘秘地四周看看,才小小声地笑起来:“李欢,你知道,要嫁入豪门是不容易的。这个世界上,灰姑娘的故事只是童话而已……”

压抑得要窒息,他带了自嘲的口吻:“皇帝都配得上的女人,还有什么豪门敢如此大胆挑剔?我替你灭他九族……”

“李欢,你居然还记着自己是皇帝?你不是已经成了股神吗?不对,还是‘第一美男作家’呢,哈哈哈……”

冯丰哈哈大笑起来,一阵微风吹掉一片小小的叶子,拂着了眼皮;也或许是一粒尘埃,不小心钻进了眼眶。她揉揉眼睛,边笑,眼泪边涌了出来。

“冯丰?”

他拍拍她的肩膀。

她不说话,忽然靠在他肩上,几乎是号啕大哭起来。

他摸着她冰凉的手背,脱下身上的大衣,将她盖住,让她肆无忌惮地靠在自己怀里,哭得几乎要背过气去。

压抑了许久,她从来不敢流露的情绪,连哭泣都不敢的苦闷,终于在这一刻完全爆发。

他任她尽情地哭泣,也许她需要这样一场发泄。终于,她哭得累了,默不做声地靠在他怀里,好一会儿,才抬起头来,闷闷地:“李欢,我走啦,我要去复习了。”

“一起吃午饭吧?现在已是中午了。”

“不,我现在不想吃。晚一点儿,我自己去吃。”

她起身要走,李欢拉住她:“冯丰,有一句话我一直想告诉你……”

“什么话?”

“那次你受伤我没有及时回来,我一直很后悔。”

“呵呵,你不要后悔啦。如果那次你回来,没准我一感动就答应嫁给你了。要真这样,你怎么还会有机会和芬妮在一起?李欢,塞翁失马,焉知非福!芬妮才是你最喜欢的女人,如今,什么都没有错……过……”

“过”字被一阵紧紧的拥抱阻断,李欢伏在她的耳边,声音惨痛:“我曾错过了我最重要的人……以后,我绝不能再错过了……”

冯丰呆住,他的拥抱生疼,仿佛抱住了人的骨头,她完全不明白他的意思。

她挣脱他的拥抱,神情仓皇:“李欢……呃……你快回去吧,芬妮等着你……”

“不,没有芬妮,没有柯然,冯丰,我没有和任何女人在一起了,冯丰,我只喜欢你一个,永远都只喜欢你一个……”

她没有听完他的话,仓皇跑远,跑进图书馆的大楼,才发现自己还披着李欢的大衣。回头,远远看去,李欢的身影在蒙蒙细雨中已经模糊……

距离一月份的研究生考试已经只有十几天。

曾经坚持了一段时间的早晨锻炼早已取消,所有时间都耗费在密密麻麻的题海战术和离奇古怪的单词符号里。

每天眼睛都是花的,每天所有的情绪都是紧张和疲倦。疲倦,深入骨髓的疲倦,几乎令人随时可能崩溃。

有好几个晚上,冯丰连续梦见自己拿着英语试卷,竟然一个单词都认不得,慌乱之下,只能A、B、C、D……一个个乱蒙。

这该死的英语。

傍晚,李欢来等她吃饭。他最近常常来等她吃晚饭,也不打搅她,只是接她一起吃了晚饭,他就离开。

压力令得心情极度郁闷,她要了一瓶红酒。李欢也没有阻止她。她一杯一杯地喝,几乎一个人把一瓶酒喝完了,再看李欢时,眼睛都是花的。

李欢看她喝,知道她需要放松或者是一场发泄来缓解压力,他一点也没有阻止她。等她喝得差不多了,他扶她出去。

冷冷的夜风里,他背着她往前走,一步一步,慢悠悠的。她曲起手指在他脑袋上敲一下:“喂,李欢,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你到底有什么企图?”

“恶女人,你干吗打我?”他恶狠狠的,“当心我扔你下去。”

她紧紧抱住他的脖子,勒得他喘不过气来,他大嚷:“冯丰,你想勒死我?”

她松开一点儿,笑嘻嘻地:“李欢,没有人对我好,所以你要一直对我好。即便我对你不好,你也要一直对我好。好不好啊?”

李欢不做声。

她用力敲他的脑袋:“听见没有?你要一直对我好,好不好?”

他的声音闷闷的:“听见了。我不对你好,还能对谁好?”

背后半晌无声,他叫她:“冯丰,冯丰?”

她已经睡着了,连胡话也不说了。

考试前的最后一个周末,冯丰按照惯例回“家”。

带着一种怯怯的心情。

可是,她想念叶嘉,异常想念,心裏一万次地祈祷,就他一个人在家吧,希望就他一个人。

冬天的天气短,才六点多,已经完全黑尽。

走过吱吱作响的木桥,她看见前面一片灯火辉煌。她慢慢往前走,屋子里传出叮叮咚咚的钢琴声,然后,还有欢声笑语,张灯结彩,仿佛一个小型的周末Party。

她听见叶夫人的笑声、姗姗的笑声、林佳妮的笑声,还有其他陌生的笑声……都是些年轻人,叶家的亲友或者世交吧?

这裏,从来没有这么闹热过。

然后,她听见叶嘉的笑声。她记得叶嘉原本是不喜热闹的,为什么,屋子里会有这么多人呢?他的改变,是林佳妮带给他的吗?

她木然站在门外,听陌生世界的繁花盛开,好一会儿,才转身离去。

没有人发现她来过,也没有人发现她离去。

她慢慢地走在黑夜的昏暗的路灯下,天上下着密密的雨夹雪,冷得人透心彻骨。

回到宿舍,两个女生都在挑灯夜战,只随意问一声:“你周末不是要回家吗?怎么不回了?”

“这周不回了,不敢偷懒,等考完再说。”

她也铺开一套英语仿真试题,拿起笔,竟然发现真的一个单词都认不得了。她眼前一黑,嘴裏一甜,几乎栽倒在地上……

两个女生大惊,立刻扶起她:“冯丰,你要不要紧?我们送你去医院吧?”

她强行稳住心神,摇摇头,合上英语卷子,疲惫地说:“我躺一会儿,一会儿就好……”

手机响起,她拿起接听,是叶嘉微笑的声音:“小丰,今天怎么没有回家?我们一直等你吃晚饭呢。”

她心裏一暖,一点也没流露出疲惫,用了神采奕奕的口吻回答他:“叶嘉,这几天我就不回家了,我考完了再回来吧。”

“好的。你好好休息,我明天来看你。今天,家里有一些朋友,走不开,是佳妮和姗姗她们组织的一个小型派对,还有舞会。以前,我从没参加过这些,这次,还觉得挺有趣的,可惜你不在,你要在家我教你跳舞,你一定会开心的……对了,我还是佳妮教会我的……”

我怎么会开心?我一点都不开心。

不仅不开心,还忧心。叶嘉,他已经越来越融入了适合他身份背景的生活,这偏偏是自己不熟悉的生活。

眼前又模糊成一团阴影,她很想放声大哭,却还是笑吟吟的:“叶嘉,你好好玩吧。我要复习功课了,不跟你多说了,再见。”

“小丰,你身体还好吧?我明天来看你。”

“不用,真的不用。我身体好得很。”

“小丰,我好些天没看到你了,上次听你咳嗽,你不要感冒了啊。我干脆马上来看看你……”

几乎要哭出声来了,她默默地听,不回答。

“小丰,你怎么啦?怎么不说话?”

她暗吸一口气:“不用啦,叶嘉,你不要打搅我复习功课,很快考完了,我就会回来的。”

她挂了电话,两个女生惊讶莫名地看着她刚刚要死去,可讲电话时却装得精神十足,如一个健康人。一放下电话,脸色又是一片惨白,仿佛垂死挣扎的武林高手,凝聚了最后的元气突然散了,立刻就要魂飞魄散。

两个女生好一会儿才惊叹出声:“这个女人,演技这么好,下一届的奥斯卡影后,非你莫属了……可是,你为什么不让你的男朋友知道你不舒服?他现在正应该关心你啊?”

“他有重要事情,忙不过来。”

“什么重要事情?比你还重要?”

她强笑一声,躺在床上,两个女生不敢耽误宝贵的时间来磨叽八卦,又拿起书本猛啃起来。

叶嘉挂了电话,回头,见母亲满面的笑容:“儿子,佳妮在弹一首新学会的曲子,你不去听,她会失望的。”

“好啊,我马上去听听。”

“还有舞会,你快去陪她们,一定要陪佳妮好好跳几曲。佳妮说今天要教你跳一种新的舞步,她小时候学过几年芭蕾的,跳得可好了。”

“妈,我其实并不太喜欢跳舞。”

“那是你没遇到佳妮这样好的舞伴,去吧,儿子,你一定会越来越喜欢的。”

叶嘉笑起来。

“儿子,佳妮和姗姗明天想去郊游,你陪她们去吧。”

“哦,明天?不行。明天早上我得去看看小丰,我听她在电话里咳嗽,马上就要考试了,她那么拼命,我怕她生病。后天我又要去北京出席一个会议,没法去看她。”

叶夫人面色一沉,十分无趣地走了。

第二天一早,叶嘉起床,拿了一些常备药,跟母亲说一声就准备出门了。

叶夫人习惯晚起,叶嘉进她的卧室,才发现林佳妮也在,林佳妮一见叶嘉,松了口气:“叶哥哥,伯母的病又犯了,正难受呢……”

叶夫人躺在床上,满面痛苦,有气无力:“儿子,我好难受……”

“妈,你怎么啦?我送你去医院吧……”

“不用,儿子,叫李医生上门就可以了,他熟悉我的病情。”她拉住儿子的手,“儿子,你好久没陪过我了,有你在身边,我才好得快……”

叶嘉无法,只好立刻请母亲的专治医生,然后整天陪着母亲,看冯丰的事情,也只好缓一缓了。

连续几天都是蒙蒙的雨夹雪。

寝室里的三个女生都染上流感,此起彼伏的咳嗽,震天价响。

一早,冯丰起床就盯着寝室的门,心神不定,有时,又看看手机。叶嘉说了今天来看自己,会来吗?她暗暗后悔,自己昨晚为什么要拒绝他来看自己啊?明明是那么期待的。

早饭吃完,叶嘉没出现,她想,是时间太早了吧。八点半,两个女生出门,她想,还真早,叶嘉一定在路上。她又在寝室里待了一会儿,看书看不进去,拿起卷子,也做不下去。折腾半天,看看都十点半了,手机终于响起:“小丰,我母亲生病了,我今天没法来看你……”

心裏无比的失望,她强笑:“好的。你照顾好伯母吧,我什么事情都没有,不要担心我。”

叶嘉的声音很抱歉:“小丰,明天我要去北京出席一个会议,回来后,估计刚刚是你考试完了。那天,我来接你回家,我们好好庆祝……”

“好啊。呵呵,这几天我正好可以全神贯注备考。”

“小丰,你身体还好吧?”

“还行,你不要担心。”

“嗯,你要注意身体。这个关键时刻,要吃好睡好,还要记得锻炼身体。”

“嗯。”

她听叶嘉细细的吩咐,心裏有甜蜜的感觉,一点也不觉得辛苦了。她宁愿听到他出差的消息——只要他不在家,他不在家,竟然变成了她的一种期待。

冯丰穿着厚厚的羽绒服,背着大书包,一边往图书馆走,一边弯腰,咳嗽得像一个佝偻的小老太婆。

眼前一花,黑影挡路。

她抬头,见是李欢。最近见到李欢的频率仿佛越来越高了。

“李欢,有事吗?”

李欢看她咳得通红的面孔,拉了她的手就走:“冯丰,去医院吧。”

“一点小感冒,去什么医院?我买了很多药……”

他停下脚步,摸摸她的额头:“在发烧呢。”

她用力推他:“你不要打扰我,考不上‘状元’可得你负责……”

“考不上就算了,大不了我养你。”

“快走开,不要胡言乱语。”她闪身,一个箭步往图书馆里跑,像个机灵的小学生。

李欢无奈,深知她的性格,这个时候,只能支持她,决不能阻止她,拉她后腿,想了想,便走了。

李欢住到了C大的宾馆,从此,冯丰的饮食条件大为改善。他在宾馆订好了一日三餐,每天都有鸡汤和鲜美的粥点、特制中药,放在精美的陶瓷餐具里,滚烫而鲜美。他还请来私人保健医生,上门替她诊治、按摩,放松心情,服侍得她跟皇帝似的。寝室里的两个女生得以分享一切,每个人的感冒都好了大半。享受之余,不免一个个感叹,这个男人,可真会安排享受啊,如果每个学生的读书生涯都是这样,那谁都愿意抢着去读书的。

冯丰也感叹,自己其实也有“一百万”放着,可是,为什么就没想到如李欢这般享受呢?看来,享受这种事情,还是要看人的,就如穷人暴富,有钱也不知道如何花的。

和李欢面对面时,她指责他:“你干吗转性子了?为什么要对我这么好?”

李欢笑嘻嘻的:“我上辈子对你太不好了,所以这辈子补偿你,算赎罪,行不行?”

行不行呢?她说不出来。只是,他无论如何也不肯离开,她想,就当雇了个皇帝做书童吧。

某一个傍晚,三个女孩子回到寝室,看见李欢站在门口,拿了三件厚厚的羽绒服,三个女孩子无不愕然。

“快穿上试试,这段时间,谁都不能感冒。”

三个女孩子立刻七手八脚套上,一个个如臃肿的企鹅。

冯丰疑惑:“李欢,你这是什么审美眼光啊?我每一件衣服都比这个好看……”

“好看不中用。这个时候,讲什么好看?暖和最重要。”

那两个女生大大点头,对李欢崇拜得五体投地,一个个疑惑地问冯丰:“那个男人这么年轻,怎么倒像你的父亲?”

冯丰无奈,李欢年轻?李欢一千多岁了,别说父亲,是爷爷也做得了。

两个女生又问:“这人怎么那么面熟?长得好像今年‘超级帅哥’那个退赛的人气选手李欢。”

冯丰笑起来:“是啊,很多人都说他长得像李欢。为此,他很不高兴,最讨厌别人说他像李欢了。”

两个女生惊叹:“他也长得太帅了点儿,看起来比李欢还要帅一些。哦,他还开宝马,他是干什么的呀?”

冯丰神秘地小声说:“他呀,是做牛郎的……”

两个女生连呼可惜,什么世道,帅哥都被狗啃了。今后努力挣钱吧,也许,下一个啃帅哥的,就轮到自己——这只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