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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八章送别
三天后北舟城派人来催,江起云和游子龙只得结伴回程。江起云带着厚厚的病历资料,游子龙什么都没带,兄弟们给他塞的罐装荤食他都没带,他的意思是,什么都不想从朝城带走,只想快点服完役,从北舟城把好东西带回来。沈让亲自送的他,送到朝城北边城门门口。两辆车已经安排好,军绿色的大型装甲停在城门内侧,作战部站岗的队员纷纷肃立,北舟城第四军区前来执行任务的兵站在装甲车两侧,与沈让和江起云行礼。
游子龙替沈让穿的衣服,往日的作战服显得宽大,幸好里头加了一层贴身内衣裤,作战服的袖口与裤腿都是收口的,他踩着一双黑色牛皮军靴,鞋底没有尘土沾染,干净得与鞋面一样,而手上套着半截战术手套,虽不能辅助抓握,却一样能在手掌处增大摩擦力,他自己推轮椅的手推圈时能用得上力气,在屋里勉强能够独自活动。
小火龙穿上他回来那日的衣服,是北舟城的训练用军装,短袖长裤加一条皮带,背上背着瘪瘪的行囊。沈让端坐在轮椅上,他查出来眼底出血,为了保护视力,带了墨镜不能见强光,本就有些受损的视力愈发不顶用。小火龙近前来几步,在他前头遮下一片阴影,尔后立正站好,抬手敬礼。
“长官,我会早去早回的!我每天给你写信!”
沈让仰起脸,看着这位北舟城的士官。朝城并未沿用北舟城的军队制度,自然也没有那样森严的礼仪规范,大都只是立正站好注目礼,如果佩戴武器,会用扶枪礼,而这种军人才用的五指礼,虽然人人都知道,却从没有用上的时候。他在墨镜后头看了游子龙好一会儿,受了这份礼,尔后缓慢地抬起右臂。
如江起云所说,他的手臂功能是有所残存的。沈让并未用平时最舒服的角度抬起小臂,而是极为正式地用伸展大臂向前侧方,抬至肩高,已经有些微的颤抖。他整个肩部都在不得要领地发力,才勉强维持住这个姿势,进一步动作。他缓了缓,将呼吸的频率压下来,沉静地望着前方,他平日手上动作大多有视觉辅助,此时平视前方,肘关节把控不好,很容易在某些角度猛地脱力,他只能小心地试探,全部心思都在自己的手臂上。
他将手腕举过眉梢,才勉力展开手掌。
手掌状况不如手臂,指尖是伸不直的。饶是在他恢复最好的那段时间他也没能找回指尖的知觉,这些日子基本都只能靠手腕的角度调整来控制手指屈伸开合,此时拼尽全力,手掌仍旧向内塌陷,手掌单薄,松软皮肉附在嶙峋瘦骨上,筋络血管都十分明显,手指因为不正确的发力有些僵硬,紧紧向里蜷缩着,拇指骨节最为骇人,最外的指节向掌心内扣被食指压着,第二指节却努力伸展,骨节像刺一般突兀地支楞着。
却偏是这样,他还是将自己的残态展露出来,对着游子龙庄重行礼。
游子龙看着沈让这样,浑身难受,满心都想上前扶一把,拖着他的大臂给他借力,可再三犹豫,最终还是忍了下来。
哨兵的右手指尖对准眉梢,左手紧贴裤缝,脊背笔直如枪杆,是标准军姿。向导的右手只能展开一半,在太阳穴附近略微颤抖,下颌与颈部的弧度却棱角分明,流畅的线条似带着自小养育的军人的骄傲,他左手搭在轮椅扶手上稳定身形,后背紧紧贴着轮椅椅背,尽可能地坐得笔挺,他浑身都是紧绷的,像一把蓄势待发的钢刀,纵然锈迹斑驳,仍能刺穿敌人的心脏。
阳光之下,城门之下,在朝城与北舟城两方人马的见证之下,两人相视敬礼。右手是公,为朝城、为北舟城、为城民与人类,左手是私,无名指上带着素净的银质婚戒。截然不同的两人,却在这一瞬间何其相似。
沈让的轮椅上不去城门哨卡的高台,他在城门门口目送两辆远去的装甲车,望着游子龙远去的方向,自己来时的方向,而身后是他的十万城民。于公于私,他都不能再倒下了。
朝城去往北舟城的主路上,女人拿着望远镜坐在自家的车里,副驾驶的半大孩子面色青灰,瞳色浑浊,脸上到颈间都攀附着青色与红色的血管,血管分叉张牙舞爪地织就脉络,而颈间皮肤脱落腐烂,暴露出粉红色的肌肉,肌肉有些部位已经发黑,有些部位仍随着脉搏轻微跳动。这样的一个“人”竟然是活着的,他扭头张嘴,言语之间暴露出可怖的牙床。
牙床暴露会让普通的牙齿显得像是野兽的獠牙,可这样的视觉冲击力虽然强,也仅仅是视觉上可怕而已。丧尸之所以凶狠,不是因为牙尖嘴利和青面獠牙,而是因为不知疼痛。这个“人”的牙齿已经崩掉几颗,剩下的那些有的磨损,有的松动,却不像寻常的丧尸那样沾染着颜色古怪的黏液,而是打理得整洁,反倒是看起来有种不知名的怪异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