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8、监护权(1 / 1)

言下之意很清楚——离婚率畸高。话说得如此经典,让我不知道该不该后悔没有早点跟他谈话,听听这种说法,再考虑结婚问题。

MacDenton顿了顿,似乎是在欣赏他自己的高论余音绕梁,等听众回味够了,才翻开一本棕色皮质封面的大记事簿,问我:“Ultan太太,现在可以告诉我你离婚的理由了。”

我一时间不知道该如何回答,那些灰尘一样逐渐蒙在我们心上的事情,我不知道怎么去归纳,又做不到原原本本的讲出来给一个陌生人听。“我们就是做不到……结婚之后生活在一起感觉很糟糕……没什么交流……”我听到自己词不达意,但毫无办法。

“你从前也是执业律师,应该知道‘性格不和’‘没有沟通’不能作为离婚的理由,这是纽约州,不承认无错离婚。”他打断我,然后直截了当的问:“Ultan先生有没有外遇?”

“我没有确实证据。”我回答。开始有点明白自己为什么逃一样的搬出来——我不愿意看到所谓“确实的证据”,哪怕这种证据会让我在离婚官司里占尽上风,拿到更多实实在在的好处。可能就像心理医生说的,我爱逃避,不成熟的表现,小孩子都爱逃避。

“所以,下次记得先找律师再搬出来。”MacDenton低头在本子上写了点什么,接着又问我,“你从前做哪方面的案子的?”

“国际公司法,收购兼并,专利,无形资产之类。”

他扬扬眉毛,做出一幅“难怪”的表情,“Ultan先生愿意离婚吗?或者说他愿意马上离婚吗?要知道如果你提出‘通奸指控’你们可以马上离掉,他会反驳吗?”

“我不知道。我要小孩,别的我不管。”我回答的时候声音有点高。他看出来我情绪很坏,变得严肃了一点,问了一些现金、不动产的问题,最后问我:“现在是母乳喂养吗?”

我回答是,Nick也问过同样的问题,只是问的拐弯抹角,没有那么直接。如果我跟Lyle真的到了要抢监护权的地步,“胸”这个词肯定还会在更加公开的场合不断出现,而且看起来也是我在当时唯一的优势。

不过,这个优势很快就成了过去式。我知道照顾小孩子很辛苦,但还没体会过完全一个人带一个不到三个月的宝宝原来是那么不容易的。睡不好,吃饭有一顿没一顿,或许再加上心理因素,搬出来两天之后,我几乎没有奶水了。Caresse的奶瓶时代开始了。

与此同时,MacDenton先生草拟了分居协议,大意是我搬出来住,小孩由我照顾,Lyle支付抚养费,一年之后无争议离婚,我得到婚前协议上注明的东西,不附带其他要求。协议由递送到我们公寓的地址,送达的那一天是一个礼拜四,我心裏估计下一周的星期一可以得到回复,但回复一直到星期三才来,不是律师行的邮件,而是州法院的传票。不能算完全出乎意料,我知道不会那么容易,我知道他也要Caresse,只不过没想到会跳过协商,直接走法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