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地方人少,安静,我随便找个角落都能寻个清净。沿着下坡的路往海岸边走,距离海边还有一段路就已经能听见海浪拍打过来的声音。
对于我这么一个在内陆长大,见山比见水多的人来说,苏溪海岛是个新世界,走到海边的时候,心都跟着辽阔了。
以前出去旅游,沙滩上人满为患,要是有跟着父母一起来度假的小孩子,那基本上就是灾难。但这个地方好,除了我,一个人都没有。
我脱了鞋,踩在柔软的沙滩上。
往前走几步,回头看自己的脚印,看着它们被冲上来的海水湮灭。
我转过身,干脆倒着走,看自己的脚印如何出现又如何消失。这样的“游戏”对我来说新鲜又有趣,我一边这样走着,一边想着我书中的主角到底应该以什么样的方式谢幕。
写书好几年,出版的作品不敢说多畅销,但签售的时候从没冷场过。那几年的那几本书几乎都是同一个题材——也可以说是旧瓶换新酒,读者看来看去都是那些故事。
人不能总在舒适区打转,没出息,所以这次我想着突破。
我第一次尝试了双线叙事,不同时间线交叉着写,有故意炫技的嫌疑,因为我也确实想给那些说我写的是厕所读物的人一个狠点的巴掌。
众所周知,我们作家是很要强的。
这本新书前面写得都很顺,我的编辑、我的好友、我熟悉的出版界大佬,他们看过之后都说这将会是我最成功的作品。
或许就是因为大家——包括我自己,对这本书的期待太高,导致在临近收尾时我焦虑到写一百字删一千字。我知道这样不行,再这么继续下去,前面写完的内容都要被我删光了。
于是,在我彻底把这件事搞砸之前,我跟编辑说我要躲起来,彻底闭关。
很多时候,人的精神越是紧绷就越是达不到期望,相反地,松弛一些可能事半功倍。
我觉得苏溪海岛这个地方能给我灵感。
正这么想着,一步一步地后退走着,突然我撞到了人。
夏天的海岛不像城市那么燥热,它的热都带着柔情。
我撞到那人的时候,只感觉到对方身上潮湿的海浪的气息,一瞬间,我全身的毛孔都打开了——我想到应该让主角怎么死了!
我刚想回头,要么道谢要么道歉,结果听见一个略有些熟悉的声音说:“啧,你踩我脚了。”
天!是他!
我怎么没踩死他呢?
冤家路窄。
我以前从不这么说话,但这次遇见的这个人总是让我莫名火大。
我开始相信命运,相信这世界上有人就是生来相克。
我说:“不好意思,没看到你。”
说完我转过来,绕过他,目不斜视地离开。
本以为当他不存在也就没事了,却没想到那人说:“你中午煮面不放调料,是故意的吧?”
我当听不见,大步流星地往前走。
但人踩在沙滩上,沙子过分细软,我的大步流星让我看起来很蠢。
他跟上来,手揣在花短裤的口袋里。我不看他都知道他笑得一脸欠揍。
我说:“不好意思,先生你哪位?”
我烦透了,本来想到海滩找灵感,却碰到这么个瘟神,还不如回去睡大觉。
他歪着头眯眼看我,海风把他的头发吹得乱糟糟的。
他这个人永远看起来像是没睡醒,或者说,像是喝了两瓶二锅头脑子不清醒的笨蛋。
他盯着我看了几秒钟,笑了:“不认识我啊?”
我装的。
不过就是不想搭理他。
我本以为海岛上都是淳朴善良的岛民,却没料到,刚一来就碰见了事儿精。
我说:“你认识我?”
他嗤笑,笑得更欠揍了。
“还真认识。”他说,“刚才就你踩我脚了。”
我实在不知道他跑这儿来是干吗,故意跟来的?或者无意间偶遇?不过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不想再继续跟他纠缠,我随口说了句“那抱歉”,然后赶紧溜走。
我不是怕他,我只是烦他。
我去了别处——离他比较远的海滩的另一边。
他从一个人,变成了一个模糊的影子。
这样很好,就算他全|裸在沙滩上狂奔我都看不清。
我也一点都不想看。
终于清静了,我坐下来,闭着眼感受海风的吹拂。
脑子里继续想着我的剧情,主角接下来的人生走向逐渐有了清晰的画面。
我想得有些出神,出神到不知不觉躺在了沙滩上。
这沙子让我有种溶于其中的错觉,它太软太暖,过分的舒适感让我不知不觉就睡着了。
海浪依旧,海风依旧。
太阳在头顶毫不留情地晒着我。
我不知道自己睡了多久,突然惊醒的时候,觉得脸上被溅了水。
“你真不怕死。”
我听见声音,扭头看过去。
那个叫凌野的简直就是个鬼魂,而我就是白天还撞鬼的倒霉蛋。
“你怎么还在?”我问。
醒过来的时候我觉得有些头晕,整个人滚烫滚烫的。
不过我现在要考虑的不是自己怎么了,而是他怎么又晃悠到我旁边了?
此时此刻,他脱掉了那件黑色的T恤,光着上半身,那条宽松的花短裤沾了水,湿了。
他在我不远处躺下,双臂张开着,躺着的时候还跷着二郎腿。
他说:“还好我在,不然你今儿就能被晒成咸鱼干。”
他指了指天空:“这太阳其实毒得很。”
我特烦别人说我是咸鱼,我很上进的!
我不想理他,翻了个白眼,继续望天。但话说回来,恍惚间我真的觉得自己可能有了中暑的迹象,只不过没那么明显。
海岛的天干净到除了蓝色什么都没有,我试图找一只鸟都失败了。
就这么躺了一会儿,我伸手摸过背包,准备掏出耳机听听音乐,耳机刚拿出来,我就听见旁边有人哼起了歌。
凌野唱的是《张三的歌》。
虽然我讨厌这个人,但不得不承认,他随口哼的几句蛮好听的。
我攥着耳机,侧耳倾听,结果他唱了没几句就停下了。
我扭头看他,发现他正狡黠地望着我。
不知道为什么,那一瞬间我仿佛是偷了人家东西的窃贼被正主逮了个正着,莫名其妙就心虚起来。
我赶紧戴上耳机,拿过手机翻找歌曲。
当我的耳机里终于传来音乐声,那个叫凌野的家伙竟然起身来到了我身边。
他身上出了汗,薄薄的一层,在阳光下发着光似的。
他蹲在我旁边,低头看着我。
在问出“在听什么”的同时,这个人非常欠揍地拿走了我的一只耳机。
那一刻,我很确定,我尴尬得想死。
因为就在半分钟之前,我特意找了《张三的歌》来听。
不过,凌野这一次没多话,也没故意让我难堪,而是干脆地坐在了我旁边,安分守己地听起歌来。
“我们要飞到那遥远地方看一看,这世界并非那么凄凉……”齐秦的音色跟凌野的相当不同,齐秦一开口就有种空灵透亮的感觉,唱腔极有技巧,而凌野,他的声线更低,唱得也很随意,丝毫不在乎听者的感受。
但不知道怎么了,我在听齐秦唱这首歌的时候,竟然怀念刚刚凌野乱来的几句。
我关掉音乐,收回耳机,拿着东西准备回去睡觉。
“听听蔡琴的版本吗?”
“要你管?”
他废话真的很多。我站起身,有一瞬间的眩晕。
“你是张三。”凌野突然说,“我是李四。”
“……你有病?”我回头看了他一眼,觉得这人真的很莫名其妙。
凌野躺在沙滩上大笑,我也实在搞不懂他究竟在笑什么。
回青旅的路上,我确定自己真的中暑了。
我这个人平时很少出门,冬天在家抱着电暖器,夏天在家吹空调,遇到不得不出门的夏天,恨不得背个风扇在身上。
但到了苏溪海岛,我竟然享受起这个季节这个温度来。
当然,如果我没中暑就更好了。
我晃晃悠悠地回到“岛”,觉得头重脚轻,浑身是汗,还恶心。
周映看到我,问:“不舒服?”
“看凌野看的,”我说,“晕他。”
这事儿就跟晕船晕车一个道理,我看他就难受,晕。
周映笑:“你还挺逗。”
我逗不逗不知道,但我难受是真的。
我有气无力地抓着楼梯扶手丧尸一样回了房间,这下是真的不能写稿了。
身上因为有汗,黏糊糊的,原本想洗个澡,结果倒床上就睡着了。
也不知道我睡了多久,外面传来一阵敲门声。
醒过来的时候我头疼欲裂,还没走到房门口就先跑去厕所吐了一场。
我一边吐一边想:都怪凌野。
这想法挺没道理的,我心裏清楚,要不是凌野在我睡着的时候把我叫醒,可能我真被太阳晒成干了。但人嘛,一生病就不想干人事,总得找个地方发泄一下。
吐完我觉得稍微好点了,外面的敲门声也停了。
既然不敲了,我也就不急着去开门,洗了把脸,精神精神,这才从洗手间出来。
我打开门,风迎面而来,吹得我舒服到眯起了眼睛。
低头一看,门口放着两盒药,上面还贴着便签纸。
一盒藿香正气水,一盒布洛芬。便签纸上龙飞凤舞地写着几个字:没过期,吃。
没有署名,但我下意识就觉得是凌野送来的。
他一定是想毒死我!
我犹豫了一下,拿着药回了屋。
我这个人很贪生怕死,从小就知道别人给的药不能随便吃,尤其是那种把不安好心写在脸上的人。
但是我现在觉得自己病入膏肓,我怀疑这个苏溪海岛也没什么正经医院,万一严重了,更麻烦。
于是,聪明伶俐的我拿起电话,打到了前台。
打了三遍,终于有人接了。
“说。”
这语气不用问我就知道是凌野。
“我找周映。”
“有什么事跟我说。”
“我的事就是找周映。”
对付凌野这种人,就是要强硬,不能让他拿捏住!
凌野嗤笑一声,叫周映去了。
等了好一会儿,周映终于接起了电话。
说真的,我觉得整个青旅这么多人,就她一个靠谱的。
有事求人,我得叫姐。
“映姐,问你点事儿呗。”
周映态度特好,跟凌野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行啊,你说。”
“你那儿有药吗?管中暑的。”我说,“或者附近有药店没有?”
我出门遛弯的时候还真没注意过有没有药店。
周映“咦”了一声,然后说:“凌野不是给你送药去了吗?”
好了,这家伙暴露了,果然是他。
我说:“我怕他害我。”
周映在电话那边笑得不行,那爽朗的笑声差点震碎我的耳膜。
她说:“没事,你放心吃吧,那两盒药是他从我这儿拿去的。”
看吧,我就说这地方靠谱的就周映一个,连家中常备的药都只有她那儿有!还怪我吐槽吗!我跟周映道了谢,终于放心准备吃药。
藿香正气水的味道有多刺|激,众人皆知,我提前准备好了水,还从来时的包里翻出一块糖,准备就绪,捏着鼻子灌了下去。
吃个药,差点要了我的命。
没有体温计,我也不知道自己究竟有没有发烧,但轻易不敢洗澡了,于是又窝回床上闷头睡大觉。
这一觉睡到了天快黑,隐隐约约听见有什么在撞击我的窗户。
我迷迷糊糊地醒来,再迷迷糊糊地下床,迷迷糊糊地来到了窗前。
我打开窗户,映入眼帘的是美到宛如仙境的夕阳。
粉橘色的天,云都染了色。
众所周知,我们作家天性敏感浪漫,我沉浸其中,沉醉了。
我看了很久,直到太阳坠落西山,粉橘色被冷色调的蓝取代,这时候才终于回过神来。我一低头,凌野就站在院子里笑着看我,他问我:“好看吗?”
当然好看!
就这么短暂的一段夕景时光就让我觉得这一趟不虚此行,可这话我是不会告诉他的。
我哼了一声,关上了窗户,还在回味刚刚的美景。
可能是吃了药又睡了觉,到了傍晚时分我觉得自己的病好得差不多了。
不得不说,藿香正气水真的有点本事。
我简单冲了个澡,出来后在光线逐渐暗下去的房间里发了会儿呆,然后开灯,打开背包找出了笔记本和钢笔。
我平时写稿都是电脑打字,噼里啪啦,手速和脑速同时在线的时候效率非常高,但也有两者都不在线的时候,而且这种情况居多。
这次出来,我打算返璞归真,用纸笔写最后一章,总觉得这样效果可能更好。
最后一个章节,预计一万字,给主角一个圆满的交代——他的圆满就是死。
在这个故事里,主角的死才是最完美的谢幕,是给肮脏生活的一记重拳,所以他的死法必须深刻而富有力量。
我坐在桌前,眼前很快就浮现出了主角的形象。
他的长相对我来说具体又模糊,我在创造这个角色的时候,知道他眉眼应该什么样,知道他身高多少体重多少,也知道他背上有几道伤疤,但绝对不会代入生活中任何一个真实存在的人,那样会让我写不下去。
我的主角,就是最厉害的,是现实生活里根本不会存在的英雄。
写了一段,两百来字,手酸了。
人真的是会退化的,以前上学那会儿,考试作文八百字,写完甩甩手就好了,现在矫情得要死,两百字就累死累活不干了。
我反覆读那两百字,觉得还算满意,今天的工作到此结束。
如果我的编辑知道我一天就写了两百字,可能会打算拉着我同归于尽。所以这事儿,绝对不能让她知道。
差不多六点半,房间电话响了,我一接起来,是周映打来的。
她说:“下楼吃饭啊!”
这会儿我才想起来,今天我“值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