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夏夜篝火(1 / 2)

捕蝴蝶 秦三见 4780 字 2个月前

中午那顿饭估计大家吃得都不开心,而我恰恰擅长自动过滤不开心的事,所以就过滤掉了今天晚上我还要继续给他们做饭的这件事。

说起来,我长这么大真的很少因为什么事觉得困扰,也真的很少记仇,唯一牢牢记得的就是网上那些说我写的是厕所读物的家伙,我记恨他们。

“唉,不好意思,我刚刚一直在工作,忘了下去做饭。”虽然并不是这么回事,但借口还是要找的,而且还得冠冕堂皇一点。

周映笑了:“都做好了!你下楼就行了。”

我是有点意外的,心说这是有人擅自跟我调班?还是说那可笑的“值日”根本就是他们耍我的?

挂了电话,我满腹狐疑,想着如果被我发现他们耍我,我肯定是要理论一下的。

我揣着心思下了楼,一眼就看见了院子里的桌上摆着的饭菜。

正经八百的饭菜,不是我中午糊弄的那种方便面。

这时候,菜已经都端上来了,电饭煲就在旁边放着。

一个男人在门外背对着我们抽烟,周映蹲在门口逗猫,程老板回头看了我一眼问:“不好意思,你哪位?”

好家伙,真是喝断片了。

周映跟他说我就是陈醒,今天新来的住客。

程老板从柜子里拿了瓶酒,过来笑着问我说:“来一杯?”

“不了,谢谢。”

当我的视线再扫描到另一个人的时候,那个叫凌野的正一摊烂泥一样懒洋洋地坐在桌边的椅子上,还跷着该死的二郎腿。

我说:“常跷二郎腿会得血栓塞。”

凌野扭头看看我,我拉过椅子琢磨了半天自己该坐哪儿。

他的旁边,不坐。

他的对面,更不坐。

不想挨着他,也不想看着他。

“是吗?”凌野说,“我以为就只是影响精|子形成呢。”

我翻了个白眼,又给这人贴上了“低俗”的标签。

周映他们都过来了,五个人一起吃晚饭。

我问周映:“值日那事儿到底真的假的?”

“真的啊。”周映说。

“那今天晚上……”

“啊,”周映了然,“今晚这顿是程哥做的,他醒酒后说你今天刚来,休息休息,他替你。”

我感激地看向了程老板。

他这个老板,虽然看起来整天迷迷瞪瞪的,但人应该还不错。

我当时是这么想的。

不过很久之后我才知道,其实这顿饭是凌野做的,那句“休息休息,我替他”也是他说的。

做好事不留名。

这小子挺行。

我对凌野是有偏见的,归根结底有两个原因。

第一,初印象糟糕。我刚来时他那副要死不活的样子实在有些惹人烦。

第二,日常手欠嘴欠。我平时生活中虽然是个喜欢呼朋唤友出去玩乐的人,但在交朋友方面是很挑剔的,话要投机,也不能太低级趣味。偏巧,凌野就是跟我话不投机还沉迷于低级趣味的人。

我所谓的低级趣味,包含很多层面。

凌野倒是不会对异性或者同性进行什么恶心人的骚扰,但那张嘴也是够欠够贱,我不爱听他说话。

因为对这人没什么好印象,也就不愿意搭理他,大部分时间我就躲在房间里。

写稿这件事,讲究个缘分,偶尔我跟故事没缘分的时候,就开了窗,趴在窗边进行人类观察。

据我观察,住在“岛”里的人都爱自称岛民,而且这几个家伙在这裏住的时间最短的是那个叫李崇的,自称是个流浪诗人。

我对诗人没有偏见,但李崇的诗挺让人摸不着头脑的。

不过,我觉得他肯定是个天才。我之所以这么说,是有依据的,因为一般来说,我看不懂一本书,不是书不行,是它太厉害,肤浅的我读不懂罢了。

另一个叫徐和,最喜欢做的事就是站在青旅院子外面背对着门口抽烟,我保守估计,他一天得抽一盒,搞不好苏溪海岛上仅有的那几个小超市的所有香烟都被他一个人买去了。

有时候我会劝他:“兄弟,记得每年体检。”

当然,他从不搭理我。

至于来得时间最长的,除了程老板,就是凌野了。

当我得知凌野已经在“岛”住了三年的时候,我甚至怀疑他是不是想熬死整天酗酒的程老板,然后顺理成章地继承这间青旅。

我问给我透露八卦的周映:“他把这儿当自己家了吧?”

“是呗。”周映坐在楼梯上扒拉她的吉他,她曾经是一个挺火的摇滚乐队的吉他手,跟主唱谈恋爱,结果主唱莫名其妙跑了,乐队也解散了,她非要追个答案,结果追到了这裏来。

挺潇洒的姑娘,这些人里我最喜欢她。

周映说:“你对野哥挺感兴趣啊?”

“……姐姐,我一直当你是个耳聪目明的修仙人,没想到,修仙修得脑子不清醒了啊!”

周映就笑:“我修个屁的仙!”

我说:“你教我弹吉他呗。”

说真的,不是我故意没事找事,也不是故意跟人家套近乎,我是真想学一门手艺,等回去之后,炫个技。现在不都喜欢立人设吗,我也想立个“什么都会”的人设。

而且,周映教我弹吉他,肯定不能收费,我出了这个岛,上哪儿能找到这么厉害还免费的老师去!

看吧,我这人就是这么肤浅,就是这么虚荣,就是这么诡计多端。

“找凌野教你去,他也会。”周映说。

正说着,凌野拿着他那破风筝又从我面前晃悠过去了。

“他?”我说,“他弹棉花吧!”

“你还真别小瞧他。”周映说,“那家伙有点东西的。”

我看过去,凌野在院子里傻子似的扯他的风筝呢。

蝴蝶样式的风筝,才刚飞起来,就挂在了歪脖子树上。

“他是不是对风筝有执念啊?”我问周映,“怎么见天儿在那儿放那个破风筝。”

“人家那不叫放风筝。”周映说,“他说这叫‘捕蝴蝶’,是一种行为艺术。”

还行为艺术?

我觉得他就是有毛病。

我跟周映说:“你看着吧,不出半年,这人准疯。”

周映就笑,一边扒拉她的吉他弦,一边大笑。

凌野往这边瞥了一眼,像看傻子似的看周映。

我挑拨离间:“他看你的眼神好像在看傻子。”

周映说:“他那是看你呢。”

我算是发现了,这地方真就没有正常人。

我拍拍屁股走人,然后听见身后凌野喊:“张三!捕蝴蝶吗?”

“你才是张三!”我回头骂他,“你就一法外狂徒,迟早丢精神病院去!”

凌野竟然不生气,叼着没点燃的烟,继续放他那破风筝。

那个蝴蝶形状的风筝从我头顶飞过去,呼啦啦的,我跟被传染了精神病一样,竟然恍惚间觉得那是一只真的大蝴蝶,正扑扇着翅膀从我眼前飞过。

“毛病!”我说我自己。

我快步往自己的房间走,决心离精神病远点。

身后,程老板又喊:“陈真!喝酒吗?”

我叫陈醒!

这地方究竟有没有正常人啊!

我对凌野的排斥原因又加了一条——我讨厌他用“捕蝴蝶”这个意象。

因为我很喜欢的作家纳博科夫是个酷爱研究蝴蝶的人,我曾经珍藏在手机里的一张照片就是他拿着个捕蝶网愉悦地在草丛中捕蝴蝶。

我在某本书里曾经用过这个隐喻。引用纳博科夫在《洛丽塔》里的那句话——如果说洛丽塔是亨伯特的生命之光,那么蝴蝶研究就是纳博科夫的生命之光。

现在,我觉得自己被凌野的行为冒犯了。

当然,我知道这事不能怪他,是我个人戏太多,毕竟世界上不可能只有我一个人喜欢纳博科夫,也不可能只有我一个人对“纳博科夫的蝴蝶”耿耿于怀。

不过话说回来,我觉得凌野这人不像是会读书的,他怕是连纳博科夫是谁都不知道。

我把这句话写在了当天的日记里。

这个日记本是我来到苏溪海岛之后开始用的,专门记录在这裏的一切经历,自然也包括在这裏遇见的人。

很显然,凌野在这个日记本里占据了相当大的篇幅,如果日记也有主角的话,那么他一定是重要配角。

因为唯一的主角,是我。

不过后来,过了很久之后,当我已经不在这个岛上,因为过于思念这裏的一切而重新翻看它时,我才意识到,这本日记也可以称为《陈醒打脸手册》。

总之,那时候我觉得凌野是个讨人厌的文盲。

我这个人有时候是很小肚鸡肠的,因为觉得他冒犯到了我的文学偶像,第二天就拿着纳博科夫的书去院子里显摆了,并试图以此嘲讽他一番。

我坐在凌野平时坐的那个躺椅上,鸠占鹊巢,一边晒太阳一边看书。

最新版的《说吧,记忆》,这是纳博科夫的自传,封面上就印着一个正在翻看蝴蝶标本画册的男孩,扉页上写着“献给薇拉”——也就是他的妻子。

我故意拿这本书,裏面写了纳博科夫是如何对蝴蝶产生了兴趣又如何痴迷于此的,我试图以此来暗示凌野少蹭热度。

在凌野突然靠近的时候,我不小心把它掉在了地上。

“……你干吗?”我被他吓了一跳。

他换了一件黑色的T恤,还换了一条花裤衩。

他手里还是拿着那个蝴蝶风筝,依旧用那副要死不活的表情看着我。

凌野说:“以为你睡着了。”

我确实差点就睡着了。

不是因为书没劲,只是因为阳光太舒服,很难不睡觉。

我现在充分理解了为什么懒猫爱晒太阳睡大觉,我现在就是一只大懒猫。

凌野弯腰把书捡起来,重新递给我。

他还书给我时,还非常做作地说了一句话:“在巴斯克语言中,蝴蝶是misericoletea。”

我呆住了,而凌野丢下这句话之后就继续在院子里放他的破风筝。

好几秒之后,我疯狂翻书,意识到这句话正是出自我此时此刻正在看的这本,而且,凌野还叽里咕噜地说出了那个我听不懂也不知道他是不是在胡诌的单词。

我说:“你读纳博科夫?”

他说:“纳什么?”

紧接着,他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哦!欧阳娜娜!知道!鹿小葵站起来!”

“……”在这一刻,我的母语从汉语变成了无语。

我拿着书起身要走,觉得可能这辈子都不要指望着跟凌野交流。

没料到,他这人,戏弄别人很有一套。

当我拿着书走开时,听见他大声说:“你就是那无数的小小的箭矢——每支箭都射中了我。”

我突然怔住,惊讶于他竟然抢了我的台词。

当然,这句台词不是我写的,是纳博科夫写给自己妻子薇拉的。

不过,我曾经在看他的书信集时非常刻意地把这句话给记了下来,还发了条微博说:以后我跟心上人告白时,就要说这句。

我扭头看向凌野,突然发现,他可能也没我想象的那么文盲。

我说:“你刚才说什么?”

他指了指自己飞不高的风筝说:“我跟这家伙聊天呢。”

神经病。

我就不应该搭理他。

我愤怒地往楼上走,又听见他说:“我的生命之光,我的欲望之火!”

我翻了个白眼,抬手捂住了耳朵。

但我还是听见了凌野的笑声,大白天,让人觉得瘆得慌!

我对凌野是充满偏见的,在我住进“岛”的第一个星期里,我把这个人当作一个讨人厌的浑不懔。

他说的每一句话我都听着不舒服,他丢过来的每一个眼神我都觉得是染了剧毒的暗箭。

不过,有时候遇到一些跟自己气场不合的人,偏偏就可以激发一些平时不会有的灵感,于是我在笔记本上记录下来,决心等初稿完成后,在整个故事线里加入一个角色——一个阴损狡诈甚至还带了点变态色彩的反面角色。

我甚至想好了,往这个人物的身上添加一些凌野的样貌特征。

比如他脸上的痣。

不过话说回来,人的主观意志可以改变一切。

在那个时候,我觉得他那颗不起眼的痣让他看起来又笨又丑,但过了没多久,我竟然觉得那颗痣变得尤为性感。

我跟凌野的关系开始发生变化是在第二个星期。

那天轮到凌野值日。

人是永远逃脱不了个人特征的,也就是俗话说的“本性难移”。那些深烙在个人身上的习惯已经成了抹不掉的印记,就像一个作者的文字风格、遣词造句的习惯,如果不是刻意变化,其实很容易被一眼识别出来。

所以,那天我很快就发现了猫腻。

来“岛”一个星期,大家的厨艺我基本上都领教过了,程老板厉害,可以说是岛民中的厨神级人物,当然,前提是他在给我们做菜时是清醒的。

那个叫邵苑文的,自从我住进来就没见过这个人,他值日那天是程老板替他做的饭。

还有那个天才诗人李崇,食材沦落到他手里,可以说很让人心生怜惜,这家伙的厨艺还不如我,纯粹糟蹋食材,做出来的东西实在难以下咽。

至于其他人做的饭,马马虎虎,能吃。

但因为我来的时候已经过了凌野值日的时候,所以没吃过他做的菜,于是我就真的听信了周映的话,以为那天替我值日代我下厨的是程老板。

后来我琢磨了一下,那程老板都醉成狗了,你把猫粮递给他,他都能直接扔锅里炸,怎么可能好好地做出那么一桌子饭菜来。

凌野的厨艺是有特点的,我形容不好跟其他人的区别,但只要吃过我就能感觉出来。

毕竟,我这人虽然厨艺不行,但嘴巴刁得很。

所以那顿饭吃得我特别心虚,心虚到一口气吃了三碗饭。

吃撑了的我琢磨着应该怎么去把这件事调查个清楚,我可不想不清不楚地欠他的人情。

我在楼下一边逗猫一边想着策略,没想出来,反倒是困了。

我准备上楼睡觉,却恰好看见倚在走廊窗边叼着烟的凌野。

他还是那身打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