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天,方进宇如约打电话给我。
“阿七,你晚上到香格里拉中环店来,我订了包厢……把那个孩子也带上。”
下班之后,我去男生宿舍找洪大志,私立大学两人一间寝室,室友出去了,他正独自坐在计算机前跟一帮朋友联机玩CS僵尸模式,香烟衔在嘴裏腾不出手掸,烟灰已经有了半寸多长。
他抱着火力最猛的火神机枪激战正酣,不断通过耳麦指挥:“都别靠近我!死人闭嘴别说话!水路满了!再上来我就先把你干掉……我换弹匣,掩护我……我靠!别以为躲在箱子裏面就没人发现你,没用……”
眼角的余光瞥见我,他在百忙之余还说了句:“先坐一下!”
这一开口,烟灰掉到了键盘上,他还是忙到没时间低头吹一下。
我搬个椅子坐在他旁边看了会,等他杀完这一盘。
说时迟那时快,寝室的门突然被撞开,一个半裸的男生冒冒失失地扑进来,站在穿衣镜前摆了几个健美姿势,口里嚷嚷:“老大!我这条黑色CK内裤怎么样?星期天买的,跟小贝同一个款式……”
洪大志没空理他,我镇定地上下打量一下:“还不错。”
小男生一听到女人声音就呆了,视线迅速移向我,然后发出长声凄厉的惨叫,双手捂着下体,屁滚尿流地跑出门去。
洪大志哈哈大笑,就这一瞬间的疏忽,他被僵尸抓到了……
关了计算机,他拿起桌上的一罐可乐咕噜咕噜地喝,同时向我炫耀:“我只有打僵尸才用火神……咕噜咕噜……以前都是用AWP玩盲狙……咕噜咕噜……上高中时打CS从来不去厕所,憋尿差点憋到前列腺炎……咕噜咕噜……”
我不屑一顾:“别吹了,真正的高手根本不计较用什么武器,我打CS只用小刀玩背刺。”
洪大志喷出一口黑水:“你牛!”
“说正经的,你车子修好没有?”
我问。
洪大志继续喝可乐:“后天去拿车。”
“那今晚你跟我一起坐公交车去中环吧。”
我说,“当然,如果你坚持坐出租车也行,车钱你付。”
洪大志一愣:“去中环干什么?”
我拍拍他的肩:“介绍几个朋友给你认识。”
“你的朋友?”
他的问题颇有深意。
我点点头:“然也。”
洪大志犹豫了一下,然后慢腾腾地开始换衣服。
虽然号称有财多金二世祖,但在寝室玩CS时穿的也是背心短裤蓝白拖,跟我老爸吃过晚饭以后拎个小凳子坐到路边跟其它老头下棋时的装备一样,要是手里摇上一把破蒲扇就更平易近人了。
等洪大志换好衣服梳梳头你,立马变样了,简练、内涵丰富的刺绣翻领T恤,卡其色牛仔裤,搭配略卷的短发,不用抹发蜡往死里抓也很清爽好看。
如果没那块碍眼的纱布,洪大志是个漂亮的单眼皮男生。
“走吧。”
我命令自己停止发|情,拉开门。
傍晚的凉风灌进来,我打了个喷嚏,赶紧又掏出纸巾擦鼻涕。
自从淋雨之后感冒就没怎么好,鬼天气也一直阴沉沉的,按照以往的感冒经验都是晒几天太阳就痊愈了,可老是看不见太阳。
擤完鼻子,我弯腰往垃圾篓里丢纸巾,肩上忽然被人轻轻地覆上一件薄外套。
我拉了拉衣襟,顺便把两只袖子套上,衣服挺香,我作鄙视状唾弃一番:“丢脸!一个大男人还用香水!”
“胡扯!我从来没用过香水!”
洪大志反驳,然后对我嫣然一笑,小手捧腮,羞涩地说:“那是人家的自然体香……”
我眼前发黑,一头扎进垃圾筒里狂吐,正吐得奄奄一息的时候,手机铃声响了,屏幕显示是我念念不忘的小帅哥罗侯。
我急忙直起腰来,声音温柔甜腻到人神共愤的接起电话:“喂?罗侯吗?”
“陈七,我们学校今天赢了决赛!”
罗侯的语气压抑不住地狂喜。
我由衷地替他开心:“真厉害!怎么没叫我去看?”
罗侯喜悦的语调立即变得遗憾:“我也希望你能来,但是八哥说你最近工作很忙,叫我少去打扰你……”
我眼前又发黑了:“难道你每次约我之前都要先征得他同意?”
罗侯不好意思地笑了几声,略过我的问题继续说:“你下班了吗?我去太国院接你好不好?我同学说美味园新推出了一种‘情侣马铃薯面’,最适合两个人去吃……”
我差一点就答应了,还好大脑中一丝理智尚存:“不行,今天晚上我约了……呃,约了客户吃饭,明天吧,明天下班我等你好吗?”
我看了一眼整装待发的洪大志,他正叉着腰站在门外等我,满脸都是诡谲的笑意。
罗侯有点失望:“也好……可是现在我很想见你。”
“嗯……其实……嗯……”
我嗯嗯啊啊了半天,苦苦挣扎了一下:“嗯……我也挺想见你的……”
作为我所见过的帅哥当中绝对艳冠群芳的草魁,罗侯的深情邀约十分吸引人,我恨不得现在就打个电话给方进宇,说我今晚不去了。
罗侯笑了笑,建议道:“不必改天了,等你应酬完,晚一点我们一起吃宵夜?”
“好。”
我一口答应下来,“我尽快回去。”
罗侯反过来安慰我:“不用急,先处理好公事比较重要,不要低估我对你的耐心……还有,回来的路上注意安全,不管几点钟,我都等你。”
罗侯的声音低沉而温柔,呢呢喃喃,我的心都快要融化成一汪蜂蜜了。
“喂!注意一点!”
洪大志一脸鄙夷:“你的口水快滴到我外套上了!”
罗侯好奇地问:“谁在你旁边?你的客户?”
“是个卖衣服的,回去以后我再打给你。”
我含情脉脉地挂上电话,一转脸,横眉怒目地瞪着洪大志:“你懂不懂什么叫避嫌?我在讲电话!乱插嘴会出人命的!”
洪大志无所谓地耸耸肩,接着问:“你男朋友?”
面对这么直接的问题,我罕见地赧颜了,羞答答地低下头:“还不是……”
洪大志若有所思:“还不是,意思就是就快要是了?谁啊?是不是上次骑摩托车载你回家的那个猛|男?其实那天我就看出来你们不正常了,你搂着他的腰的表情那个享受啊……”
我正被罗侯迷得晕头转向,听到这句话,脑子突然一阵清明,小八的身影陡然涨满整个心房,竟然把刚刚占据这块地皮的罗侯也挤了出去。
回想起那天晚上暧昧的爱抚场景,我不由得口干舌燥,气急败坏:“谁搂他了?谁享受了?我告诉你,刚打电话的不是他!”
洪大志压根不相信我的话,笑嘻嘻地说:“我拜托你,别在这裏展览司马昭先生的内脏了。”
“靠!我马上就展览你的内脏!有种你别跑!”
我恶向胆边生,抄起个啤酒罐当凶器,一路追杀着洪大志奔出了男生寝室。
坐出租车去中环的路上,洪大志问我:“你在哪里念的大学?”
“别提了,没读完就辍学了。”
我靠在车后座,窗口灌入的风猛烈地翻弄着我的头发和衣角,有时会让我觉得呼吸困难,但我就是喜欢那种濒临窒息的感觉。
“为什么不念完?”
看来他是誓死要打听到底了,我把身上的外套裹得更紧一些,淡淡回答:“有什么好念的?大学不就那个B样吗?百分之五十的时间玩计算机,百分之二十的时间睡觉,百分之十的时间看书,百分之十的时间打架,百分之二的时间扯淡,百分之二的时间发花痴。”
洪大志幽幽地盯了我半晌,总结说:“陈七姐,你的个性绝对是征服男人的大杀器……幸亏你长得不算漂亮。”
我“切”了一声,懒得跟小屁孩的审美观较劲,年纪轻轻,眼光只会被脸蛋和身材之类的生物性征控制着……反正大部分人觉得我貌若天仙就行了……呃,好像大部分人也不觉得我貌若天仙……算了,真理总是掌握在少数人手里……
凭良心讲,我绝不算什么绝顶美人,勉强说得上相貌清秀骨骼精奇,书上说人超过了二十五岁就要对自己的相貌负责,二十五岁之前靠天生的外貌,二十五岁之后就由后天的气质决定。
至于我,凶狠已经渗透到表皮之外,掩盖了一切女性特有的娇媚和柔美,更多人形容我时,愿意用“帅”或“酷”这类充满男人味的字眼,而不是美或漂亮……
这是我的莫大悲哀。
我静下来思索。
明知道不会有什么未来,却又喜欢与罗侯接触,是否就是因为他被我吸引,能证明我还拥有女性的魅力?
这还是我的莫大悲哀,当然,也是罗侯的。
“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