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98章 竹杖芒鞋轻胜马(1 / 2)

小小的院子里,孙武那不多的家当已经裹在一块布中,用麻线穿到一起的纸书一摞,陪伴他多年,饮血无数的青锋剑一柄,换洗的衣物鞋履,再有一些用来交换食物的金饼、丝帛、铜币,也就差不多了。

见伍封背着剑,在一旁闷闷不乐,孙武便笑道:“我从齐国南下时,可没这些完备的行李,身边只有一把剑,三枚齐刀,才出临淄不久就花光了。接下来却还有千里行程,与汝父当年一样,是半骗半乞,一路混到吴国的,到大江时,身上已无半块好布。”

伍封年纪小,人也天真,对离别十分抗拒,听着就眼睛一酸。

“武子一定要走?父亲乃是吴国相邦,只要有父亲庇护,谁还能逼武子离开?”

“孺子懂什么?下去!”正好伍子胥从外面走来,一声呵斥,便将眼里带着泪花的伍封赶了出去。

等儿子跑出门外后,伍子胥才道:“其实长卿也不必走,事已泄败,就算你担了这罪名,伯嚭也会将祸端引到我的头上,大王轻则申饬,重则罢相,这其中有你无你,其实无关紧要。”

孙武笑道:“天有四时,春生冬伐;人有盛衰,泰终必否。我在吴国留的已经够久,不可再眷恋此处风景,也有些想看看别处风光了。”

伍子胥关心的就是这个:“长卿欲往何处?”

孙武心中早有定数:“楚越是去不了的,吾欲北行。”

“北方?莫非是回故乡齐国?”

在伍子胥想来,孙武是陈氏小宗庶孽子弟,出奔时陈氏遭国、高压制,司马穰苴身死,如今陈氏为正卿,其富半齐国,其卒有三军,正是孙武衣锦还乡的好机会。

而且齐国鲍氏和伍子胥也是莫逆之交,他一直主张吴齐友好,孙武去齐国,倒是个不错的选择。

孙武却摇了摇头:“陈氏家主陈乞乃诡诈之人,自小我便与他合不来,何况族叔身死时,陈氏大宗因为恨他一心忠于国而不忠于家,并未伸出援手。虽说狐死必首丘,但我离家三十载,已将他乡当作故乡,齐国,不回也罢。”

“何况危国不入,乱国不居,齐国已被赵氏四面包围,赵氏未动时,陈氏尚能苟且,一旦赵氏准备妥当,联合燕、鲁、衞、宋围攻,则齐国岌岌可危。”

他抚着陪伴自己多年的剑道:“孙武最好的年华,一身的本领,已经在吴国见用过了,涉淮逾泗,越千里而战,以吴士干戈西破强楚,名震诸侯,亦已足矣,我北归是为了养老隐居,不想再卷入乱战中。”

“那你打算去哪?秦、宋、郑,亦或是……晋?”

“我想去的正是晋国赵氏。”孙武促狭一笑,“子胥可愿放行?”

伍子胥面色微变,随即叹了口气,自己自身难保,还管得了老友去哪么?“晋已三分,实为三国,方今天下,赵、吴、楚并列强国,赵氏也曾暗中派人邀请过长卿,的确,没有哪里更比赵氏河北安全了,那里或许是长卿的好归宿。”

孙武摇头:“子胥误会了,那封信函已被我回绝,我只是想自己去走一走。”

他望向北方,眼中露出一丝憧憬和好奇。

“六年前,我曾对先王预言,晋国六卿纷争,范、中行先亡,知氏次之,而韩魏又次之,唯赵氏独强,如今果然应验。我练了半辈子兵,很是好奇,赵军,为何能无敌于北方?”

从十年前赵无恤在鲁国崭露头角开始,孙武便开始关注这个年轻人,济西之战、孟诸之战、凡共之战、朝歌之战、汶水之战、长平之战、灭代之战、伐齐河间之战、少梁之战……这些战役的粗略情况,由南来北往的商贾传递到吴国,孙武都如饥似渴地收集了解,或为赵氏的对手扼腕叹息,或为赵无恤的灵机一动拍案叫绝。

孙武的用兵理论,建立在以密集的步卒方阵对抗传统的战车徒卒上。然而就在他编练吴国甲士,自以为此乃天下强军时,北方的赵无恤竟也打造了一支专业的重装部队,赵武卒,更进行狄服骑射,拥有了一支让孙武也艳羡不已的轻骑。

这个兵种,足以改变战争的法则。

之后更有铁器运用于军中,各种匪夷所思的攻城机械层出不穷,那惊人的效率,打破了孙武“攻城之法,为不得已”的理论,逼得他不得不在所撰的兵法里开专篇提及。却因为不能见赵氏器械的真面目,只能模棱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