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渴望重生(2 / 2)

大城小爱 诺言 3250 字 2个月前

雁归想了想,用茶杯里剩下的水往手上淋一淋,把手指擦干,然后给孔峥拨了个电话:“听说你要见我?”

电话那边沉默一阵,传来他的声音:“我就在你门外。”

“我估计就是你送她过来的,不让一个孕妇大热天的舟车劳顿,这种表面的绅士做派你是绝不会放弃的。”

那边苦笑了一声。

“既然来了就进来吧,不过我这裏除了凉白开什么都没有,你不要指望能得到太多。”

“我要的就是白开水。”

这是继上次的尴尬事件后他们的第一次见面,房子小东西又摆放得凌乱,身形高大的孔峥几乎找不到地方落脚。雁归看着他努力把自己的身体挪来挪去,忍不住心中产生一丝疑惑,他这么做的目的到底是什么?难道还觉得他们两个之间存在什么可能?难道他被她整了一回后心裏恼怒,还想再次算计她?

既然心裏有疑问,藏着掖着只会死脑细胞,她索性大大方方地问了出来。

“我对你有亏欠,真的,那天虽然你把我气得发疯,但事后想了想,如果当时我处于你的位置,可能比你更疯狂。”孔峥面对她的疑问,一脸认真地说道,“所以,把里仁巷这个项目做了,我就打算回美国,如果你觉得我留在你身边是对你的伤害,那我就躲得远远的,永远也不再出现。”

这种说辞,雁归一点一滴也不相信,但她还是点点头:“如果你说的是真的,那么很好,不送。”

她忍不住打量他,想看看这两个月里他有什么变化,奇怪,最最讲究品位讲究舒适的孔峥竟然在大热的天里穿着一件长袖衬衫,袖子还一直紧扣到腕口上。

孔峥顺着她的眼光往自己身上瞅一瞅,苦笑一声,慢慢将右手袖口解开,他把裸|露出来的手腕呈现在雁归面前:“这个够不够让你消气一点了?”

雁归吃了一惊,他的腕子上赫然有一大块疤痕,伤口狰狞,应该是烧伤的痕迹。

她怀疑地望着他。

孔峥道:“我很庆幸你不抽烟,所以不了解烟瘾大的人一般枕头下都有打火机,还要庆幸你到底是个女人,力气不大,绳子也不如你想象中绑得那么紧。那天你走了以后,我因为右手绳子松动,才够到枕边的打火机烧了绳子让自己脱了困。”

雁归道:“那真是太便宜你了,你运气不错。”

孔峥笑一笑:“实情可不像我说的这么轻描淡写,这几个简单的动作费了我几个钟头的时间。”

雁归也笑了:“不怕,你不是老说自己有无比的耐心和决心吗?”

她这么狠狠地整了他一次,心中却一点都不惧怕,只有怕失去的人才会活在恐惧里,她的世界已经再没有任何东西可以失去,剩下的唯有这条命,所以实在没有什么好害怕的。

孔峥道:“你不必提防我,我不是来找麻烦的。”

“那你想要做什么?”

“我想最后做一件事情再走,比如——把里仁巷的改造任务接下来。”

“不错啊,也算是造福人群了。”她幽幽说道。

“我为什么要造福人群?人群关我什么事?我要做也只是因为我想做点慈善事业。”孔峥微微笑了笑。

雁归冷哼一声:“我才不相信你有这么好心,肯无条件做这种事。我不做这行都知道,里仁巷那么小的地方,地段又不好,政府部门能给多少钱出来?可是那里居民那么多,住户一个个又不讲道理,只怕到时每一户都是钉子户,哪个地产商接下来哪个倒霉,这种没好处的事你会做?你把我当小孩子哄?还有,麻烦你也别说是为了我,你为我所做过的事情,我至今历历在目。”

孔峥摊摊手:“我原来说假话你相信,现在说真话你却不信,我还能有什么办法。”

雁归说:“你是在变相地说我蠢?”

他连忙回答:“我哪有那么大的胆子……既然我说没有一点目的来接这个项目你不信,那么我们就来谈条件好了,我也的确想跟你商量个事情。”

雁归冷冷说道:“我再也不会与虎谋皮。”

“那这样吧,我把条件提出来,你自己考虑是否答应,如果实在不愿意就当我没说过。”他看见雁归一脸警惕地瞪视他,自嘲地笑了笑,“你放心,我还不至于不要脸到用这个来胁迫你跟着我。”

雁归考虑一下:“你说,反正我知道你是个不见兔子不撒鹰的人。”

“我头先就跟你讲过,做完这个项目我打算回美国一段时间,或许很久也或许永远不再回来。我从小在里仁巷长大,说实话,对这个地方我是又爱又恨,这裏有我太多的回忆和过去,拿一笔钱出来改造这裏对我不是难事,关键是要我愿意。”

他停了停接着说:“我从小就喜欢你,这点,不管我对你说过什么谎话做过什么错事,你都必须相信。其实这次回国我有两个目的,一是把事业发展到国内,让原来那些瞧不起我的人知道他们曾经瞎了眼;第二就是和你开始我们原本就应该开始的故事。现在,第一件事情我已经做到了,但是第二件事情只怕已成败局,这让我很遗憾。”

他叹了口气:“我们之间发生了这么多事,你对我的信任已经完全降到零,这些恐怕穷尽我的一生都没办法修补,我唯一能补偿的就是让你家人的日子过得好一点。老实说,直到今天,我都不后悔自己的所作所为,我的出发点是好的,只是方式错了,你应该明白我的心情,太想得到,就会做出一些连自己都觉得不齿的事情来。我现在已经别无所求,只希望能够有机会与你单独相处一段时间,求不了你的一辈子,那么一个月、半个月都好,只有我们两个,再也没有其他人。”

雁归漠然地看着他,面无表情:“知道吗?你像那个放羊的孩子,狼来了说的次数太多,所以其他的牧人都不会再相信他。”

孔峥再次叹气:“我已经不再奢望与你天长地久,你也再没有什么东西可以给我破坏,相不相信我又有什么关系?我的要求很简单,我来接这个项目,条件是我们两个单独待一段时间,不要留在这裏,我们可以走得远一点。欧洲、美洲或者任何一个你想去的国度,我们把这个作为最后旅行,回来以后我再也不会纠缠你,大家从此桥归桥路归路,各自生活。”

他看见雁归警惕地不肯做声,又开始苦笑:“你不会把我当成国际人贩子吧?我真的没有其他意思,提出旅行也是因为我始终记得有次小时候学校郊游,我迷了路,是你在山顶找到我……就当做是一个回忆,你不知道有些事情,我从没有忘记过。”

雁归的记忆慢慢回到多年前,好像的确有这么回事。那是五年级吧或许还要更小一点,学校组织去西郊的山区春游,孔峥不知和哪个老师起了争执,一个人跑得没了影,临到集合的时候也不见回来。老师慌了手脚,带着平日里几个比较听话的同学一同去找他,最后还是雁归在山顶的一个山洞里发现他,山顶的气候与山下截然不同,孔峥跑走的时候仅仅穿着一件单薄的短袖衬衣,他被冻得瑟瑟发抖,却倔犟地不肯下山,她把身上的外套脱下来覆到他身上。当时孔峥别扭地甩开她,恶狠狠地说了句:“哪有男人穿老娘们衣服的道理!”

他们一前一后下了山,路上雁归被茂密的野草绊得摔了一跤,她挣扎着爬起来,发现膝盖在流血。走在前头的孔峥听到后面的声音,回过头,看到她狼狈的样子,气呼呼地说:“就你爱多管闲事,你不会和那些人待一起吗?”虽然这么说着,他还是翻了翻雁归的衣兜,找出一条小手帕,帮她把流血的伤口系上。

现在想起来,那已经是多么久远的事情,而他竟然一直没有忘记过。

雁归说:“原来那次你是迷路了?我还以为你多英雄呢,和老师对着干,躲起来。是不是如果我没有出现带你出来,你会在那里待一个晚上?”

孔峥擦了擦鼻子:“有这个可能。”

他幽幽说道:“我一个人在美国的时候,如果闲下来,就会回忆和你在一起的点滴,每一桩每一件,我都记得,简直像患了强迫症的人一样。所以,别的你可以不相信我,但是不要相信我不爱你。”

雁归静了下去,过了一会儿,她问:“两间房?”

“当然。”

她想了想:“我要去尼泊尔。”

她看着他若有若无的笑容,浑身的寒毛都竖起来,整个人如同被点燃般又开始燃起熊熊斗志。有些东西,躲是躲不过的,尤其对于孔峥这种人,你就是躲到天涯海角,他要存心也能把你翻出来,与其这样还不如迎上去!她想,姓孔的,我倒要看你还能搞出什么鬼名堂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