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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漫过窗台,爬上秦允蓓的床。郑能谅被这慵懒的暖意唤醒,挺起脖子四处张望,只见秦允蓓正坐在桌前专心致志地修眉。他一把抓起被子一角抱在胸前,声音颤抖:“你,你对我做了什么!”

“今年的金马影帝非你莫属了。”秦允蓓吹了吹镊子,头也不回道。

“一日之计在于晨,早上起床开个玩笑有助于保持一天的好心情。”郑能谅边解释边穿衣服,忽然发现秦允蓓的枕头不知什么时候跑到了他的枕头边。

“真没干啥啊?”他的后背渗出细细的一层汗。

这下轮到秦允蓓开玩笑了:“好啦,我会对你负责的。”

郑能谅把手伸进秋衣里搓了搓,搓出一颗小黑丸子来朝空中一弹,道:“我仨月没洗澡了,你也不嫌脏啊?”

秦允蓓没好气地说:“还好意思说啊,整个一邋遢大王,睡觉袜子都不脱,我要睡你脚那头早中毒身亡了。”

“你以为睡我枕头这边就没事啦?”郑能谅淡淡一笑,反手从枕头底下摸出一双袜子来。

“你大爷的!我说怎么换了一头更臭了!”

“你个没良心的,我这不是怕熏到你,才特意把袜子藏在枕头下面压住的?谁猜得到你会自己送上门来?”

“我也没猜到世上还有把臭袜子塞枕头底下的变态!那你脚上穿的那是啥?”

“脚上的是昨晚睡前穿上的,干净的。枕头下这双是换下来的,原味的。”

“我去!敢情你干净的和原味的都一个味儿啊!”

“窖藏多年,新鲜如初。”

“行行好,我这被子枕头床单都要彻底清洗一遍了。”

“算你走运,只是清洗一下,没有生命之忧。要知道,就算没有这臭袜子,跟我睡一头也是极度危险的事。我这人有个怪癖,睡到爽的时候就容易情不自禁练起铁砂掌,手会到处乱劈,经常劈死蚊子、苍蝇什么的,你说万一练到你这俊俏的脸蛋上岂不是一件非常遗憾的事?”

“昨晚你的手是老实得很,可嘴巴叽叽歪歪愣没歇过,好几次忍不住想扑上去掐死你。”

“说梦话?不会把银行卡密码泄露了吧?”

“谁稀罕,你一直在唱歌。”

“窦娥冤!六月飞雪!我从小就养成了打死也不唱歌的好习惯,你看我至今也没有出过一张唱片,这就是强有力的铁证。污蔑我唱歌这招实在是太拙劣了。”

“还好有记录。”秦允蓓一按桌上的随身听,里边真的传出断断续续的噪音,虽然很轻,仍能依稀分辨出“哼、嘿、耶、又”等关键词。

郑能谅没想到这丫头居然闲到会把过程给录下来,轻叹一声,道:“其实我轻易不在人前唱歌,常言道,知音少,弦断有谁听?只有懂得欣赏的人才值得我献出夜半歌声,你能见证这一历史时刻可谓三生有幸。”

“太有幸了,被你折腾这一晚,人都老了几岁。”秦允蓓对修剪好的眉毛很是满意,端着镜子百看不厌,却被郑能谅一把抢了过去。

“哎,你……”她跳了起来。

郑能谅举着镜子迎向她的脸,忽然称赞道:“啧啧,惊为天人!”

秦允蓓喜出望外,一把抢回镜子,左看右看:“效果那么好吗?真的管用?”

“如假包换,”郑能谅一脸严肃地把双手搭在她肩膀上,“惊,是惊吓的意思;而所谓天人,天蓬元帅是也。”

“想死啊你!”秦允蓓在他胳膊上狠狠拧了一下,她右手食指的指甲是胎儿时期的文物,经过十几年的精心培育,可以让所有亲身体验过它威力的人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对螳螂和螃蟹都敬畏无比。

好在郑能谅不是第一次领教,当即使出一招金蝉脱壳,将刚穿一半的外套奋力甩开,才幸运地只掉了一层皮而已,叫道:“你这听喜不听忧的昏君!最近也不知道着了什么魔,喜欢上了瞎打扮,又买漂亮衣服又涂脂抹粉的,以前那个自在随性的好姑娘哪儿去了?”

“什么自在随性?那叫邋遢随便。”秦允蓓撇撇嘴,“我这还不都是替你考虑嘛,难道你跟一个假小子模样的约会,就不怕别人误会你性取向有问题吗?”

郑能谅笑着吐了吐舌头:“话是没错,可这些进口的名牌化妆品效果也不见得比几毛钱的蛤蜊油好到哪里去,满足你们女生的虚荣心罢了。”

秦允蓓递上一个鄙夷的眼神,道:“女人爱打扮还不都是因为你们男人只关注女人外表,感性得只喜欢性感。”

所谓涵养,就是当女生表达她的观点时,如果观点正确,你应当拥护;如果观点错误,你必须苟同;如果无法判断正确与否,你只有装傻。所以秦允蓓一说完,郑能谅立刻回答:“哈哈!”

这种反应给了秦允蓓不小的鼓舞,于是得寸进尺地想将他俩昨晚的事定义为鸠占鹊巢,郑能谅毅然抛弃涵养表示反对,因为她还睡在自己床上。她又说这是与狼共枕,郑能谅也强烈抗议,因为严格地说他俩分别睡在毫不相干的两个枕头之上。郑能谅认为唯一恰当的说法应该是:同床异梦。他一说出这个词就想起了昨天在盗格空间盗取的那个画面,不禁感到一丝造化弄人的荒诞。

等秦允蓓梳妆打扮完毕,也到了吃午饭的时间,两人来到西都大学校园内最热闹也最脏乱的食府路,瞧这名字起得多贴切,“食腐路”。

“为报答一夜收留之恩,这顿我请。”郑能谅在第三家小店前站住,点了个肉夹馍。

“乖乖,一只肉夹馍两人吃?上甘岭啊?”秦允蓓瞪着砧板上咧嘴等肉的馍馍,咽了咽口水,“就这报恩档次,看来我要收留你一个礼拜,才能吃饱这一顿哪。”

郑能谅扑哧一笑:“最近手头紧,就当是吃了个‘忆苦思甜馍’吧,你也知道,我向来滴水之恩涌泉相报的,就这排场,已经动用老婆本了。”

“涌泉相报?”秦允蓓眼珠滴溜溜一转,“那我一直这么喜欢你,怎么说对你也有知遇之恩,这恩重如山的,你是不是该以身相许来感谢我呢?”

郑能谅淡定地答道:“大恩不言谢。”

“怎么都难不住你是吧?”秦允蓓恨得牙痒痒,故作生气状,“就你这自以为是的邋遢鬼,也就本小姐瞎了眼会看上你。”

郑能谅动作夸张地甩了一下头发:“切,虽然我不是那种在女生楼下捧一束野花,弹二手吉他,唱三流歌曲,头发长到第七颈椎以下的情场浪子,你也不能否定我对广大异性的吸引力。”

“吸引力?只对中老年妇女有效吧?”

“比如你。”郑能谅笑着伸手去点她的鼻尖。

秦允蓓没有躲,闭上眼睛仰起脸,宛如一朵寻找阳光的向日葵,温柔地迎了上去,却感到面前清风一拂,睁眼时唇边已多了个肉夹馍。

“可惜我们未必合适,”手上的手套令郑能谅想起了盗格空间,心中浮起一丝无奈,言语也酸了起来,“你有没想过,我是一双35码的鞋,而你有45码的脚……”

“呸!”秦允蓓把腿一伸,“我才37码好不好!”

“姑奶奶,我是打个比方,比方!”

“那也没关系啊,你多大鞋我多大脚!”秦允蓓顽皮地笑了。毕竟一物降一物,令裘比轼束手无策的她一遇到郑能谅,防线便不攻自破。在大多数女生眼中,郑能谅并无任何过人之处,还有不少怪癖,可她就是无法抗拒,无法抗拒他在喧嚣间静如止水的恬淡、纷乱中独善其身的坚守、遇事时不急不缓的从容、权势前不卑不亢的气度,还有那些冷不丁冒出的机智与顽皮,也只有在他身边,她才能感受到真正的快乐和自在,才能做回最纯粹的自己,无须收敛,毫不做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