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手,偕老(1 / 2)

两个两个人 南伊 2619 字 1个月前

夜很静,房间没有开灯,沈言一个人坐在松软的棕色沙发里,窗外隐约的星光映在他的身上,投下的暗影显得无比寂寥。

“嗤”的一声,一根火柴被划着,泛着红光的火苗蹿了一下,随即安静下来。他缓缓地抬起手,将火苗凑向雪茄。落地玻璃窗,有清冷的白月光倾泻进来,像一束追光,打在他被岁月雕琢的额头上,深浅不一的纹理中,写满沧桑。

他有房产无数,豪华别墅、古朴院落,但他经常栖身的地方,却不是这些地方,而是酒店总部的这间雪茄室。会议、谈判、项目考察、酒会、上流人士的派对,他生活的全部内容除了工作,就是商业活动。如今他虽然坐拥无数财富,他却依然迷恋成功所带给他的巨大刺|激感。

他不计一切代价来拓展他的事业版图,直到,他走到现在的位置,在商界名声远播。只是名利双收后,他并不觉得自己有多幸福,甚至累了倦了的时候,连个倾诉谈心的人都没有。从前,他还有方芸,听他的愁苦,听他的喜悦。

如今,他自己都不记得已经有多久没有看到方芸了,那个陪着他走过风雨的女人,在他的世界里开始缄默了。他没有想到,在事业越来越成功的今时今日,他的境遇却一如开始时那般的窘迫,不同的是,这份窘迫不是来自物质,而是内心的巨大空虚和情感的贫瘠。

于是,在越来越多的时间内,他陷入了空前的迷茫之中,他渐渐怀疑现在所拥有的一切,是不是自己真正想拥有的。他反覆追问着自己:你到底想要什么?

这个问题就像是一个无解的方程式,每解一次,就是一次心灵的煎熬。他觉得自己的心好像破了一个洞,一个很大的洞,所有的美好和幸福都从这个洞里流走了,他用尽一切去填补,却只是越来越空,越来越空。

一开始,我在寻找什么呢?

漆黑安静的房间里,一声长长的叹息显得格外沉重,雪茄还在燃烧着,一缕一缕的烟雾,笼罩着他空洞茫然的脸。

沈言出生在一个山清水秀的山村。山村的风景很美,但是生活在山村里的人很穷。山村里没有电,家家户户点着煤油灯,或许是这个缘故,以致长大后的他对煤油的味道尤为喜欢。

他的父亲沈翰原本是来山村支教的老师,那一年,俊朗青涩的沈翰大学一毕业就来到了这个处在云贵高原的山村支教。山村条件恶劣,支教的老师一茬接一茬地离开,最后,只剩下沈翰坚守阵地。当然,让沈翰心甘情愿留在这样艰苦环境中的除了那群渴望知识怀有单纯梦想的孩子外,还有一位让他心动并爱慕的单纯善良的女孩。这个女孩就是沈言的妈妈。

儿时的沈言十分淘气,但是大人们说,越是淘气的孩子越聪明。这一点,在沈言身上很应验。沈言的妈妈在生产他时大出血,山村医疗条件有限,送山外的大医院没来得及,那个善良的女人在最好的年纪死在了崎岖的山路上。乡亲们说,那一夜,沈翰撇下刚出生的儿子,一个人围着大山疯狂地跑,一边跑一边喊着他死去女人的名字。之后,沈翰变得沉默寡言,渐渐地,连书也教不成了,后来,长期抑郁的沈翰疯了,再后来,一个下着暴雨的晚上,山路塌方,沈翰也死在了崎岖的山路上。此后,山村里的人再聊起沈言父母的故事时,总会摇头长叹,惋惜地叨念:可惜啊可惜,那么好的人年纪轻轻就走了。

就这样,六岁的沈言成了孤儿。村子的人对沈言特别的好,不仅因为他是沈老师的儿子,还因为他可爱很讨人喜欢。

沈言打小就聪明,沈翰活着时,精神状态不错的情况下,都会教他读书写字,小孩子记忆好,脑袋也灵光,好多知识,村里念中学的娃子都比不上。村头的李老汉无妻无子,见沈言天天跟个泥猴似的满山遍野地跑,怕孩子走上他父亲的路,索性就带在身边成了相依为命的人,除此外,村委还按月发给沈言生活补助。

沈言经常听村上的人讲起自己的父亲。说父亲是大城市来的人,有知识有涵养,如果不是因为母亲留在这座大山里,父亲也不会如此短命。这样的话,沈言从六岁听到十四岁,八年的时间,他对山外的世界勾画了无数遍,但无论他怎样想,都无法想象出那个世界和山村的区别来。

山的那一端也是山么?

山外的世界有漫山遍野的绿树和野果么?

那个世界中的人也会和李老爹一样爱喝酒,爱抽烟,睡觉爱打震天的呼噜么?

如果母亲生活在山的那边,也不会早早地就走了吧?

随着他的成长,他的问题也越来越多,他越来越渴望外面的世界,那个世界,到底是怎样的呢?

直到,又一批来山村支教的年轻老师来,他跟着离开的老师一起走出了大山。

日子过得真是快啊!沈言熄灭了手中的雪茄,长叹了口气。他想到了他的父亲,那个为了一个女人而放弃所有,併为她生,为她死的男人。他记得李老爹说,其实娃子的爹娘都是好命的人呢,生在一起,死在一起。

他一直不明白李老爹的话,那么穷苦的过日子,就算生在一起,死在一起,又有什么好命呢?

下着雨的夜,黑色的迈巴赫62驶向兰苑别墅。车灯打在3号公馆的铜色大门上,闪着荧光。沈言摇下车窗,看着门内隐约的光亮,按在喇叭上的手又收了回来。

站在落地窗前的方芸,望向院外那扇沉重的大门。她知道,沈言就在外面,她听到了车子的声音,也看到了车灯的光亮,对于这些细节,她早已熟悉,而今,却又觉得陌生。

四月天,时常有雨。马上又是月末了,这是沈言这一个月来第一次回家。从之前的等待,到如今的淡漠,方芸发现,自己离这个男人已经越来越远了。

雨越下越大,随即有了闪电和轰轰雷声。沈言缓缓地摇上车窗,心裏生出万般歉疚。他想到了方芸,想到了儿子,想到了自己是一个丈夫,还是一个父亲。然而,这两种身份,对于他来讲似乎一直以来都模糊不清,儿子是不是又长高了,自己有多久没有吃到妻子准备的饭菜了。一想到这些,沈言就觉得胸口被人狠狠捶打了一下,闷闷地疼。

但是,家还是要回的。

客厅的灯亮着,门,没有关。沈言迟疑了一下,脚,最后还是迈了进去。他先是用手拂了拂外套上的雨珠,然后看向内厅临窗站着的方芸。方芸没有回头,还是一动不动地保持原有的姿势,仿佛并未察觉有人进来一般。

先生,您回来了。王姐双手端着一叠衣服站在一边,显得有些慌乱。

王姐,你收拾这些衣服做什么?沈言有些好奇地问道。

是……

我原本打算去看小方,没想到你会回来。方芸打断王姐的话,转过头来,看着沈言说。

我应该提前给你打个招呼的,要不,我送你过去吧!

沈言,我们什么时候变得这样客气了?

方芸……我……

你先坐吧,我给你沏杯茶。方芸不等沈言说完,径直走向偏厅。

沈言原本想拉住方芸的,可手在袖管里挣扎了几下,终究也没能抬起来。

他看着方芸的背影,想到她方才毫无情绪的眼神,他第一次感到这个女人已经离自己这样遥远了。曾经,这双眼睛里有过委屈,有过埋怨甚至愤怒,而现在,这双被岁月的潮水一再拍打逐渐暗淡的眼眸中,连厌倦都不存在了,她空空的,就像是他们的婚姻一般,除了名义,什么都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