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回 今宵胜把银灯照 犹恐相逢是梦中(1 / 2)

落日风雷 XVLEII 11759 字 4个月前

天赐驾马车从西门入城。济宁州是漕运重地,城中商旅云集。一条大街自西向东贯穿全城,街上车马行人往来不绝,街两侧酒家客栈鳞次栉比。他曾来过济宁州多次,识得路径。沿大街一直行到州衙门前,停下马车。

却见州衙门前站着两名衙役,凸胸叠肚,趾高气扬。其中一人走过来叫骂道:“混蛋!不知道这裏是州衙吗?闲杂人等禁止逗留,还不快滚!”

天赐最看不惯这等狗仗人势的小人嘴脸,眉头紧锁,冷冷道:“去禀报你们知州大人,就说李天赐求见。”

那两个衙役自然不知李天赐是何许人,见他坐在车夫的位子上,更加看不起。骂道:“大胆,知州大人是说见就见的吗?你是什么人?有拜帖吗?”

天赐大为光火,发怒道:“你休管我是什么人。李天赐三字就是拜帖,见不见自有你们知州大人拿主意。尔等只管通报就是,休得罗嗦!”

两衙役摸不清天赐底细,听他的语气似乎来头不小,倒也不敢得罪。慌忙换上笑脸,改变称谓,说道:“公子请稍候。”转身飞也似地去了。过不多久,那衙役一路小跑奔出州衙,气喘吁吁,一躬到地,赔笑道:“公子爷,大人有请。”这回称谓上又加了一个爷字,大约是知道了天赐的身份。

天赐请吴小姐下车,仆妇侍女搀扶着进入州衙。知州岑大人正在堂上相候。天赐上堂,他倒履相迎,笑道:“贤侄光临,蓬荜生辉。半年多不见,贤侄英姿勃发,更胜往日。可喜可贺!”

天赐一揖到地,恭恭敬敬施了一礼,苦笑道:“小侄狼狈万状,哪里谈得上英姿勃发,让岑世叔见笑了。”

岑大人眼神不太好使,拈着山羊胡子凑到近处仔细一看,惊呼道:“我的天!贤侄受伤了。出了什么事?”天赐道:“小侄今日出城打猎,中途遇盗。这位吴小姐的八名家人不幸丧生,小侄也被贼人砍了一刀。若非一位红衣侠女及时相救,小侄万无幸理。十几名贼人尽数被那位红衣侠女所杀。请岑世叔派人察验掩埋尸体,吴小姐的八名家人也请岑世叔代为安葬。”

得悉详情,岑大人惊得汗流浃背,暗自后怕。此事发生在济宁州地界,他做为地方官岂能脱得了干系。如果知府大人的公子出了意外,他前程难保不说,对不起老友李大人,让他如何能安。

问起吴小姐的来历。吴小姐上前飘飘万福,说道:“家父姓吴,名讳上正下诚。”岑大人喜道:“原来是吴年兄的千金,咱们都不是外人。”

大家相携至后堂落座。仆人送上茶点。岑大人道:“我与令尊自京师一别,至今已整整十年,不知他近况如何?”吴小姐道:“托世叔的福,家父身体一向安好。只是心绪不佳,厌倦了官场中的尔虞我诈,颇想急流勇退,却又不忿朝中权奸的强横行径。一走了之于事无补,徒然令群奸快意。留下来虽不能与群奸明争,至少可以占住这个位子,让朝中多一个忠诚臣子,少一个奸佞之徒。”

岑大人叹道:“京官难做。令尊生性耿介,难免有意无意得罪人。明哲保身谈何容易。”吴小姐道:“礼部是个清水衙门,礼部侍郎又只是个副职,品阶不低却无甚实权,并不惹人觊觎。家父甘居闲职,十年不迁也正是为此。许敬臣刘进忠等辈虽然专横,但家父从不与他们相争,他们又何必无缘无故找家父的麻烦。”

岑大人与吴小姐谈起官场中的升迁沉浮,言下颇多感慨。天赐却索然无味,暗道:“明哲保身?这算什么!大丈夫敢作敢为,既然不忿朝中权奸,便应该挺身而出,面折廷争,直斥其非。明哲保身,到头来一事无成,自身难保。朝政衰败,权奸横行,这些只知明哲保身的好好先生不无责任。”看天色已近黄昏,天赐起身告辞,说道:“小侄此来是想拜托世叔护送吴小姐入京。既然世叔是吴大人故交,小侄不必再饶舌。天时不早,就此告辞。”

岑大人道:“回府城有六十里路,大约要花费一两个时辰,日落前只怕赶不到了。不如就在愚叔家中留宿一夜,明日再上路不迟。”吴小姐也热切地望向天赐,满怀希冀。

天赐佯作未见,说道:“不敢打扰世叔。小侄马快,应该还来得及。如果彻夜不归,岂不令家父悬念。”

所言在理,岑大人自不好留他。萍水相逢,吴小姐更加难以启齿。两人将天赐送至大门外,挥手送别。吴小姐依依难舍,黯然神伤。此地一别,各自天涯,不知何日才能重逢。

天赐策马而去,心中也不无惜别之情。但他天性洒脱,很快就丢开了。反而是那位红衣侠女的倩影又悄然萦绕心头。一会儿是她凌空搏击刺杀群贼的矫健英姿,一会儿又是她风情万种百媚横生的回眸一笑。这一刚一柔两种形象似乎截然不同,却又完美地融合在一起。“好一个超凡脱俗的江湖英雌!”天赐由衷地赞美,带着一丝淡淡的惆怅。

红日西沉,月上东山。清凉的夜风吹在脸上,心神为之一清。天赐压下心中纷杂的念头,催马狂奔,终于在关城前赶回了府城。

城中已是万家灯火。天赐沿着大街策马而行,远远地便望见家门口站着一个小小的身影。是妹妹小慧,正倚门而望,盼着哥哥归来。天赐叫道:“好妹妹,你要的小鹿哥哥给你捉来了。”

小姑娘欢呼雀跃,帮助哥哥将小鹿从鞍后卸下,解开绑缚。爱怜地抚摸着它光滑的脊背,笑道:“哥哥,你真好。”天赐陶然大乐,仿佛一天的疲劳都不复存在,臂上的伤口也不疼了。

小姑娘叫道:“爹爹,哥哥回来了。”抱着小鹿进了家门。将小鹿交给存义叔照料,牵着哥哥的手走入正堂。灯光一亮,小姑娘这才发觉哥哥身上的血迹,惊呼道:“哥哥,你受伤了?”抓起哥哥的手臂,眼泪忍不住落下来。

李大人面色不愉,责备道:“为父是怎么嘱咐你的?练武是为了强身健体,不是为了好勇斗狠。与人打架了是不是?为意气之争,逞匹夫之勇,大好身躯不知爱惜。你真令为父失望。”

天赐好不委屈,分辩道:“儿子不敢。今日出城打猎,中途遇上一伙强贼抢劫官家眷属,行凶伤人。儿子不能置之不理,射杀了五名贼人。后来箭枝用尽,一个人应付不来数名贼人的围攻,臂上中了一刀。”

李大人转怒为喜,说道:“逢危相救,胆气可嘉。后来是如何脱险的?伤得重不重?”天赐道:“一点皮肉之伤,不碍事。儿子今天大开眼界。力斗群贼堪堪不支之时,一位红衣女子从天而降,剑毙五贼不费吹灰之力。尚未看清她如何出手,贼人已同时中剑倒地。剑术之高,令人叹为观止。”

这段经过惊心动魄,小姑娘听得津津有味。李大人不但不替儿子担心,反而喜上眉梢,拈髯微笑道:“很好,很好!为父这就放心了。”小姑娘噘嘴道:“性命差点丢了,还好呢!”李大人笑斥道:“你懂什么?你哥哥闭门造车,夜郎自大。今日让他见识见识真正的高人,对他大有益处。受点皮肉之伤也是值得的。”天赐想起往日自高自大,自以为是,诸般荒唐可笑的想法,不免大为惭愧。

小姑娘拉起天赐去邻室包扎伤口。端来一盆清水,解开包伤的绢帕。见伤口如此之大,心惊不已,说道:“还说不要紧,手臂差一点被砍掉。我可不想要一个没手臂的哥哥。”口中不停地埋怨,为天赐清理伤处的血渍,上妥刀伤药,用白绫仔细包扎起来。又叮嘱道:“这几天要好好休息,不能再拿刀动剑了。”端起水盆,拿起绢帕,就要出去丢掉。

天赐忙道:“妹妹,帮哥哥把绢帕洗干净,好吗?”小姑娘道:“沾了血迹,很难洗的。一块绢帕所值几何,扔掉算了。我送你一条新的。”天赐道:“这是别人的东西,有机会应该物归原主。不能说扔掉就扔掉。”

小姑娘摊开绢帕,只见上绣花鸟,色彩艳丽,栩栩如生,闻一闻香气扑鼻。小姑娘笑嘻嘻问道:“好像是姑娘家的东西吗?香喷喷的,一定错不了。我的好哥哥,老实告诉妹妹,这是哪位姑娘送的?”

天赐大为窘迫,强笑道:“这是吴小姐的。就是今天我搭救的那位官家小姐。他用这块绢帕为我裹伤,你可不要想歪了。”

小姑娘笑意更浓,调侃道:“不知是妹妹想歪了,还是哥哥想歪了。人家只不过出于感恩戴德为你裹伤,你却念念不忘,连一条肮脏的绢帕都舍不得丢掉。我的好哥哥,你是不是让那位吴小姐迷住了?”

天赐又羞又恼,佯怒道:“不许胡说!那位吴小姐虽然国色天香,却非哥哥心目中的佳偶。留下绢帕不过是出于礼数而已,决没有什么歪心思。你可不要胡乱猜疑,玷污人家大姑娘的名节。”

小姑娘道:“就算我猜错了。我口齿轻薄,亵渎了哥哥心目中国色天香的好姑娘。哥哥没存好逑之念自然再好不过。如果真如妹妹所想,这份相思之情只怕要落空了。”

天赐有口难辩,哭笑不得,暗想:“这种事越描越黑,由得她胡思乱想去吧。”问道:“什么相思之情要落空了?这话从何说起?”

小姑娘更为得意,四顾房中无人,压低声音道:“今天爹爹早早归家。有一位客人登门拜访,是府衙里主管刑名的张推官。我躲在门外偷听,无意中得知了一个天大的秘密。哥哥想不想知道?”

天赐责备道:“你太调皮,不知礼数,怎么好偷听客人的谈话。如果让客人察觉,岂不令爹爹难堪。”小姑娘道:“此事与哥哥关系非小。哥哥如果不想听,妹妹乐得少费些口舌。”天赐好奇心起,顾不得让妹妹嘲笑,问道:“爹爹与张推官自然谈些公务,与我有什么相干?你倒说说看。”

小姑娘道:“爹爹向张推官讲,要为哥哥定一门亲事,请张推官做媒人。据说是什么陈翰林家的小姐,人品才学均是上上之选。那张推官满口答应,什么‘天做之合’云云。讲好明天就去提亲,陈翰林十有八九不会拒绝。这可是一件天大的喜事。你高兴不高兴,拿什么谢我?”

天赐心乱如麻,强笑道:“我现在怒气冲天,一点也不高兴,准备打你一顿屁股,聊作薄惩。”

小姑娘吓得一吐舌头,笑道:“好凶啊!我惹不起你,等嫂子娶进门,我找她算帐。”端起水盆,一溜烟地走了。

天赐呆坐椅中,怔怔地出神,只觉得此事来得太突兀,令他措手不及。那位陈家姑娘他从来没有见过,自然谈不上什么好恶。父亲的眼光应该是不错的,可他仍不能放心。情不自禁又想起了吴小姐和那为红衣侠女,无意中拿来比较。梦寐以求的终生伴侣应该是什么形象,无意中勾勒出来。象红衣侠女那样身怀绝技,洒脱妩媚兼而有之的江湖奇女子,他不敢奢求。但至少也应该是象吴小姐那样学识渊博,清丽可人的闺阁才女。良材难觅,佳偶难求,期望过高最终往往是失望。陈家姑娘不过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官家千金,只怕注定要令他失望了。

他处事乐观豁达,提得起放得下。心情纷乱了一阵,终于归于平静,忖道:“我想这些做什么?又没见过陈家姑娘,怎能断定她就是一位凡俗女子。何况这门亲事成与不成尚在未定之数,何必杞人忧天。万事讲求一个缘字,或许我命中无福也未可知。婚姻大事自应该由父亲作主,这是祖宗传下的老规矩。虽然这规矩荒唐可笑,我却改变不了。听天由命,也可省却不少心事。可见这规矩也有几分道理。”主意拿定,心情舒畅不少。

第二天,李大人命天赐在家中静养,不许他去后院练功,也不许他再去府学。任凭天赐如何央求解释,李大人总是不放心。这也难怪,爱子之心,天下父母都是一般。天赐老老实实呆在家中,或在书房读书,或同妹妹一起调弄捉来的小鹿,优哉游哉,乐趣盎然。说来也是缘分,小姑娘同小鹿很快就混熟了。小鹿对她十分依恋,终日形影不离。几天的时间平静地过去了,李大人没有向天赐提起亲事,想来是陈家还没有回复。

这一日王致远孟文英一群学友忽然来访。那王致远大叫大嚷,一如往日,见面便是一拳打在肩上。牵动臂上的伤口,天赐痛得龇牙咧嘴。王致远却丝毫不觉,大声道:“那天你小子扔下咱哥儿几个独自走了,等到太阳落山也不见你回来。昨日我才知道是与人打了一架。现在府城中已经传遍了,说知府大人的公子独斗群贼,以一抵十,将强贼杀得干干净净,一个不留。好不风光!为什么不叫上咱哥儿几个,大家一道露露脸。”

天赐苦笑道:“与一群如狼似虎的悍贼拼命,你当是好玩的吗?小弟寡不敌众,手臂上挨了一刀。若不是中途有高人相救,小弟只怕就见不到诸位了。王兄如果同去,只怕也讨不得便宜,挨上一刀算是轻的。”

众人放声大笑。王致远道:“若能风光风光,挨他十七八刀也没关系。老弟,那中途来援的高人是什么来历?武功如果真的很高,咱们不妨拜他为师,多多请益。”

天赐道:“那人来无影,去如风,杀群贼于一招之间,而后飘然远走。小弟连搭话的机会都没有。那人的武功实为小弟平生仅见,说玄点,只怕王兄做梦也不会想到世上竟有此等高人。只可惜咱们无缘拜她为师。”

王致远啧啧称奇,悠然神往。又问道:“那群盗贼又是什么来路?听人说从他们身上查出了关凭路引随身信物,证实他们是河南某帮会的匪徒。不知是不是这回事?”

天赐道:“他们蒙面行劫,自然不会报出来历。小弟也无从得知。不过王兄认得其中的几个。”王致远吓了一跳,忙道:“老弟,你可不能胡乱栽赃。我王致远清清白白,怎么会同强盗有交情。”天赐微笑道:“王兄好生健忘。那日咱们上茶楼消遣,有四个贼子口出不逊,坏了咱们的雅兴,几乎动手打起来。王兄当时愤愤不平,现在可以消消气了。”

王致远恍然大悟,笑骂道:“原来是这四个狗头,我当是什么了不起的角色。那天若不是小孟胆小怕事,我早就揍扁了他们。看他们如何拦路行劫,行凶伤人。”

孟文英讥道:“胡吹大气,不知天高地厚。那天若不是小弟劝阻,挨揍的只怕不是那四个狗头,而是老兄你。鼻青脸肿不说,回家还要落嫂子的埋怨,挨伯父的饱打。一天挨两次揍,岂不苦坏了老兄。”

王致远怒道:“小孟,你敢小视我!”孟文英不慌不忙,徐徐道:“不是小弟轻视王兄,而是有事实为证。以李兄的武功尚且不敌,王兄难道自认比李兄更高明吗?我头一个不信。”孟文英所言在理,王致远只得悻悻作罢。

一群学友凑在一起,说来说去总离不开书本,自然而然谈到今年秋闱之事。谁中谁不中,相互恭维一番。孟文英是众位学友中的状元,自然是必中无疑的。王致远对文事一向不甚用心,文章作得马马虎虎,被归为不中之列。

正在这时,门外靴声橐橐,李大人回来了。众人慌忙起身相迎,这个叫李世叔,那个叫李世伯。客套过后便起身告辞。李大人有事同儿子谈,也不加挽留。

天赐送众学友至门外,回到房中。李大人含笑问道:“刚才好像听你们在谈论今年秋闱之事。为什么为父一到就闭口不言了?”

天赐笑道:“几个孤陋寡闻的书生,不明仕途险恶,偶发少年轻狂,大言不惭,相互吹捧,难登大雅之堂。见到此道老前辈,自然不敢再卖弄。”

李大人笑道:“少年人应该有点狂性,暮气沉沉,不足为法。为父也曾年少,也曾发过轻狂。想起那段懵懂无知的岁月,令人好笑也令人怀念。秋闱中与不中,不必放在心上。凭你的才学虽不敢说是上上之选,至少中个举人是不成问题的,但重要的还是机缘。文章好不好全在考官合不合意,靠学问也靠运气。甚至再不堪些,化银子打通关节,买一个前程。有多少胸怀锦绣的高材因为过不了这一关而郁郁终生,又有多少庸碌之辈机缘巧合一步登天。为父不希望你将得失看得太重。”

天赐道:“儿子也许不是作官的材料,即看不惯官场中的尔虞我诈,更不愿为五斗米折腰。能中固然好,中不了便在家中侍奉爹爹,终老林泉,倒也逍遥快乐。”

李大人道:“为父也有同感。子曰:危邦不居,乱邦不入。天下有道则见,无道则隐。如今朝中权奸当道,贤者趋避。为父不幸走上这条路,骑虎难下。为人处事当有始有终,弃官而去有负为臣之道。你尚是自由之身,为父不希望你重蹈覆辙。不过秋闱还是要去的,不为中举,只为出门走走,广益见闻。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济南府山清水秀,人杰地灵,值得一游。”

天赐喜道:“爹爹常笑儿子是井底之蛙,是应该出门走走了。济南府先朝出过一位大材,到他的故乡看看是儿子的素愿。”李大人道:“你说的是辛稼轩吗?”天赐道:“正是。想他少年投笔从戎,杀贼报国。帅孤军千里转战,从河北一路杀回江南。堪称一代英杰。儿子十分钦佩。”

李大人道:“辛大人坎坷一生,报国之心不泯,确是令人钦敬。自古圣贤皆寂寞,曲到高处无人听。辛大人晚年郁郁不得志,抱恨而终,未免太凄凉了。”感怀古人的遭遇,触发了心中的隐痛,神色为之一黯,喃喃念道:“马做的卢飞快,弓如霹雳弦惊。了却君王天下事,赢得生前身后名。可怜……白发生!”

天赐深知父亲心事。父亲的鬓边已生出了丝丝白发,可不正如辛稼轩一般,空怀报国救民之心,曲高和寡,难觅知音吗?天赐好生后悔出言不慎,勾起了父亲的伤心事。忙转换话题,笑道:“儿子也有意仿效辛大人,投笔从戎,杀敌于两军阵前。宁为百夫长,胜做一书生。金戈铁马比八股文章更能激发儿子的共鸣。一旦盗贼为患,边疆有警,儿子愿从军杀敌,为国立功。即便血染沙场,马革裹尸,也在所不惜。”

李大人精神果然为之振奋,抚掌赞道:“壮哉!如此方不负好男儿七尺之躯,不负你十载苦练的好武艺。方才你说要终老林泉,侍奉为父一辈子,那不是你的真心话。金戈铁马,气吞万里如虎。这才是你真正的志向。如今天下将乱,盗贼蜂起,正是大展鸿图之机也。也许你能比为父更有作为。不!你一定能胜过为父。”

天赐道:“正如爹爹所言,所谓盗贼蜂起,不过是一群为饥寒所迫,铤而走险的流民。乌合之众,不足为患。只遣一介文臣,开仓赈灾,善加抚慰,自能平息。孟子曰:域民不以封疆之界,固国不以山溪之险,危天下不以兵革之利。说的就是这个道理。兴兵征讨未免小题大做,甚至于激成大变,弄巧成拙,欲速则不达。”

李大人淡淡一笑,说道:“孩子,书中之言是不能尽信的,尽信书不如无书。孟子所言仅仅是一个大意,时移势异,则必须有所变通。天下安以德治之,天下乱则以威加之。你以为盗贼都是为饥寒所迫的流民吗?大错特错了!纵观数千年王朝兴替,哪朝哪代没有流民之乱。可最终成事的从来不是流民,而是枭雄豪霸之流。此辈野心勃勃,天下有变便乘之而起。百姓志在饱暖,饱暖则不争。此辈却志在天下。天下只有一个,却有千万人觊觎。由此而起战端,兵祸连结,祸及百姓,非武力不能平之。如今朝廷已决定用武,不久前圣上拜镇国公萧定乾为平贼大将军,总督河南军务,专为清剿流寇。萧大人乃当世勇将,曾在塞外与胡骑周旋多年,英勇善战,屡立功勋。由他镇抚河南,大事定矣!”

天赐颇不以为然,说道:“武力可以平息匪患,却难根除祸乱之源,终归不是上策。”

李大人心中烦乱,摇头叹息,说道:“祸乱之源在朝中,在各地官吏,积习已久,要根除谈何容易。咱们不谈这个,谈起徒乱人意。为父另有正事。你已经年满二十,应该成家立业了。日前为父为你说了一门亲事。那位姑娘品貌才学都极出色,堪为良配。为父打算过些日子就为你成亲。”

天赐早有准备,也不觉得意外,问道:“是哪家的小姐?”李大人微笑道:“那位姑娘与你青梅竹马,自小在一处长大。也许你还记得。”天赐莫名其妙,说道:“儿子记不起了。”李大人道:“你真是健忘。以前咱家隔壁不是住着一位陈翰林吗?你六岁那年拜陈翰林为师,每日都过去与陈家姑娘一同读书。直到你十岁,陈翰林不耐城中喧闹,迁往城北二十里陈家庄老宅居住,两家的来往也就少了。也许你那时年纪尚小,许多事情都记不得了。”

天赐恍然大悟。那位陈翰林是父亲的好友,曾教导他读书四载,受益非浅,怎能忘记。陈家小姑娘他依稀有些印象,只记得她小名叫兰儿,小他半岁,那时顽皮淘气却又十分聪颖。事隔十年,模样如何已不复记忆。女大十八变,现在的相貌更加不得而知。

李大人道:“日前为父托人登门提亲。陈老先生对你甚有好感,当即满口应承。只说女儿眼界高,还要征求她的意愿,过几日回复。今天终于有了回音。你的终身大事有了着落,为父了结了一桩心事。”言下颇为欣慰。又拈髯笑道:“这是为父为你精心挑选的媳妇。你现在也许责怪为父贸然下定,事先没同你商量。不过,等到成亲的那一天,见到新娘子,你一定会满意的。”

天赐会满意吗?只有天才知道。他早已打定主意,全凭父亲作主。打点精神,强颜欢笑,逗父亲高兴。独自会房之后却郁郁不乐,情不自禁又想起了那位红衣侠女。

光阴似箭,转眼已是夏末秋初。天赐终日百无聊赖,白昼读书,夜间习武,打发时光。众学友因为忙于功课,准备应考,聚会也少了。只有王致远孟文英偶尔来访。他们一个同天赐一样对应考不很热衷,一个胸有成竹温习不温习都无所谓。凑在一处免不了要谈及天赐的亲事,揶揄一番。

天赐见识过真正的高人,自知武功尚差,功夫下得更勤,可是进境却微乎其微。那位红衣侠女的绝世武功是如何练成的?他为什么练不成?是不是资质太差,悟性太低?天赐百思不得其解。反而是妹妹小慧,武功突飞猛进,天赐与她过招越来越吃力。

秋闱之期一天天近了。天赐只得暂时丢下武事,专心读书,对八股文章狠下功夫。这类枯燥无味的陈词滥调,天赐一向就十分厌烦。如今勉为其难,找来些前辈佳作,发奋苦读。只觉平淡无奇,令人恹恹欲睡。尚幸偶尔也能读到一两篇精妙之作,拍案叫绝之余,精神为之振奋,稍稍打消睡意。年轻人都有好胜之心。不应考就算了,一旦前去应考,就不希望名落孙山,被众学友讪笑。

这一日陈翰林登门造访。谈起小儿女的亲事,将婚期定在秋闱之前,让天赐完婚之后再去应考,讨个吉利。李大人心中还另有盘算。这几日京中传言圣上病笃。一旦驾崩,百日国丧期间严禁各种喜庆之事,婚期只怕要蹉跎了。早完婚早了结一桩心事。二老翻出皇历,择定了吉日。陈翰林告辞返家,为女儿张罗嫁妆。

李大人只此一子,婚事马虎不得。连续数日他不再去府衙。布置新房,赶制吉服,向亲朋好友发请帖,全靠他一个人操办。小姑娘小慧也不甘寂寞,指手划脚,胡出主意,免不了要调侃哥哥两句。

天赐却心神不宁,不知是欢喜还是担忧。终身大事就此定下来,妻子也将娶进门,却不知品貌如何,脾性如何。不论他天性多豁达,心情都不会平静。

吉期转瞬即至。这日清晨,天赐早早起身。在妹妹的帮助下,装扮得焕然一新。一身大红的吉服,帽子上插满宫花。天赐对镜打量,不免摇头苦笑。这付新郎官的打扮实在是俗不可耐。

新郎官一出,迎亲的队伍抬着花轿出发,吹鼓手一路吹打,赶往城北陈家庄。城中百姓得知知府大人的公子要娶亲,夹道迎送,争睹力斗群贼轰动全城的少年英雄。府城至陈家庄不过二十几里路。若在平时天赐放马平治,用不上半个时辰。可今天他的乌骓马披红挂彩,一身的零碎,自然无法全力平治。何况身后还有一乘花轿跟随。队伍缓缓行进,直到日上三竿才赶到陈府。

陈府今天也同样热闹,亲朋好友齐聚。见到新郎官人品不凡,自是交口称赞。陈老先生出来迎接女婿,也打扮得一身光鲜,笑容可掬。天赐大礼参拜,口称岳父大人。陈老先生乐得眉开眼笑,老怀甚慰。让入厅中,香茶款待,问寒问暖。众亲友在座相陪,吹捧恭维。

大姑娘出嫁自然免不了哭哭啼啼,长辈女眷左劝慰右叮咛,花费了不少时间。天赐在厅中等候,也不知喝下了几壶茶水。终于等到新娘子上了花轿,又是一路吹打,返回府城。队伍中多了送亲的娘家宾客,几驾大车载着姑娘的嫁妆,声势更加浩大,走得也更加慢了。

这一来一往路途不近,回到城中已是午后申时了。天赐疲惫不堪,暗想:“世上最苦最累的应该算是新郎官。这还不算完呢!”队伍行到李府,家中诸长辈亲友已经恭候多时了。新郎官一到,鞭炮齐鸣,彩声雷动。此后便是种种繁文琐节,天赐不甚明白,听凭长辈们摆布,象一个木偶。新娘子头上矇着大红的盖头,吉服十分宽大,别说面貌不得而知,就连身材如何也难以分辨。

新人拜过天地,新娘子送入洞房,可以喘口气了。新郎官却仍脱不开身。今日宾客盈门,喜宴一摆就是几十桌。席上觥筹交错,吆五喝六,场面十分热闹。李大人忙于应付,笑逐颜开,仿佛年轻了十岁。见父亲高兴,天赐也随之欢喜,酒到杯干,来者不拒。长辈们只是走走形式,尚能应付。王致远等一干好友却是不饶人的,天赐酒量再豪也敌不过这许多如狼似虎的酒客。这一席酒直饮到掌灯时分,天赐酩酊大醉。

勉强支撑到众宾客相继散去,天赐跌跌撞撞来到洞房,一头撞开房门。喜娘连忙上来相扶,天赐将她推开,只觉脑中昏昏沉沉,眼前的景象不住晃动。模模糊糊看见合欢床边坐着一个红色的人影,不问可知是新娘子。天赐吃力地向新娘子走去。刚到床边,话也没来得及说一句,只觉一阵天旋地转,扑倒在床上。耳边传来一声娇呼,而后便人事不知。

不知过了多久,天赐从睡梦中惊醒。眼前一片漆黑,口干舌燥,头痛欲裂。摸摸身上,衣服鞋袜都已经脱去,身上还盖着条锦被。他渐渐回想起昨夜的喧闹,知道是酒醉虚度了春宵。大约是新娘子服侍宽衣解带,上床安寝。耳边传来轻微的呼吸声,身旁还卧着一个人儿,是新娘子。天赐万分愧疚,想推醒她,手伸出一半却又停住了。卧在他身旁的是一个陌生人,却又是将陪伴他一生的结发之妻,这令他啼笑皆非。终于天赐定下心神,轻轻唤道:“娘子,娘子!”

新娘子睡得不沉,倏然惊醒,拥被坐起,说道:“官人醒了!口渴不渴?我给官人端茶去。”声音甚是娇美。

天赐诚惶诚恐,不知如何应付。他平日里伶牙俐齿,现在却仿佛不会讲话了。结结巴巴道:“我不渴,一点也不渴,你歇着吧!”

新娘子柔声道:“酒醉初醒,能不口渴吗?临睡前我在炉上煨了一壶茶,现在还热着呢!”掀开锦被,披衣下床。窗上透入一丝蒙胧的月光,依稀看得清楚。新娘子已经除掉了那件宽大的吉服,只着帖身的中衣,衬托出女性娇美的身躯,亭亭玉立,凸凹毕现。走起路若风摆杨柳,袅袅娜娜,着实动人。天赐心中怦然。

蓦然室中一亮,新娘子提起了茶壶。红红的炉火为她娉婷的背影添上了一圈金色的光环,就像一位圣洁的女神。天赐隐隐有一丝冲动,想上去抱住她,亲亲她,向她轻轻说一句:“我的好娘子!”

室中忽然又暗下来。新娘子放下茶壶,手捧茶盏,走回床边。茶盏上兀自白汽腾腾,新娘子轻轻吹吹,又浅浅尝尝。说道:“不烫了。官人请喝吧!”

天赐接过茶盏,一口饮下。只觉茶水甜甜的,暖暖的,心中泛起无限柔情。有生以来他第一次体验到女性的关怀,不是母亲的慈爱,也不是妹妹的敬慕,而是妻子的体贴。这感觉令他陶然欲醉,对新娘子品貌如何的担忧全然丢到了脑后,心裏只想着她的温婉可人之处。伸臂将她拥入怀中,在她耳边轻轻道:“谢谢你,娘子。”

新娘子依偎在天赐怀中,娇躯一阵轻颤。天赐抱得更紧,问道:“你冷吗?”新娘子嗯了一声,仿佛羞于开口,螓首娇软无力地埋在天赐胸前。柔软的青丝轻抚在脸颊上,幽香袭人。天赐心神荡漾,不可自持,低下头向新娘子娇颜上吻去。只听新娘子啊的一声娇呼。黑暗中看不真切,这一吻竟落在她的鼻梁上。一时这一对新人都有些不好意思,沉默不语,只是紧紧依偎着,享受这醉人的恬静温馨。

良久,天赐说道:“我还记得小时候我们一起读书时的情形。你还有印象吗?”新娘子吐气如兰,细柔的声音道:“我当然记得。还以为官人已经忘了呢!”

天赐轻笑道:“怎么会忘?那时你顽皮淘气,逞强好胜,把我欺负苦了。有一回……。”话说半截,一只温软的小手按住了天赐的双唇。新娘子嗔道:“不许说!”天赐轻笑道:“象极了。那时你就是这付面孔,就是这么霸道。我还记得你小名叫兰儿,不知大名是什么?”

新娘子娇声道:“你猜猜看,也有一个兰字。猜出算你厉害。”姑娘家向人说起闺名,难免有几分羞涩。想来她此时的表情一定娇美万状。可惜室内黑暗,天赐白白错过了大饱眼福的好机会。

天赐道:“我的天!一定难猜得很,我且试试看。是不是叫素兰?”新娘子摇头道:“不是!”天赐道:“那么就是叫香兰,或者是春兰,美兰,玉兰……。”一连串带兰字的名字脱口而出,如数家珍,亏他想得出。

新娘子连连摇头,最后懒得再摇了,嗔道:“越说越不象话。人家怎么会起这些俗不可耐,稀奇古怪的名字。”天赐道:“那我可实在猜不出了。告诉我好吗?”新娘子娇羞地偎在天赐的肩头,在他耳边轻声道:“我叫兰若。这名字好不好?”

天赐赞道:“好名字!好雅致!只有我的好娘子,才当得起这个名字。”细细品味,随即轻声吟道:“兰若生春夏,纤蔚何青青。幽独空林色,朱蕤冒紫茎。”这首诗咏的是香兰杜若的孤高品格。兰若花红茎紫,优雅清芬,独具风韵,用在此处倒也恰当。只是后四句:迟迟白日晚,袅袅秋风生。岁华尽摇落,芳意竟何成。辞意似乎有些不吉利。天赐吟到此处,便住口不言。

兰若格格低笑,轻轻一推天赐的前胸,嗔道:“好了好了,别酸了!人家生得丑,担当不起。”

一提到相貌,天赐怦然心动,轻唤道:“兰妹妹!”兰若动了动,问道:“什么事?天赐哥。”言谈之间这一对新人越来越亲密,连称呼也改了。

天赐道:“兰妹妹,咱们点亮灯烛,让我看看你,好吗?”兰若羞道:“不么!人家是个丑八怪。”天赐笑道:“生得再丑也是我的好妻子。如果新婚之夜连妻子的相貌也不知道,岂不令人遗憾。”兰若更羞,扭动了一下腰肢,不再言语。

天赐轻轻推开妻子,翻身下床。摸摸索索点燃床前的红烛,室内为之一亮。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回过身,看到的却是妻子的背影。兰若埋首胸前,娇羞难抑。天赐笑道:“兰妹妹,让自家的丈夫看一看,有什么好害羞的?”坐到兰若的身旁,搂住她纤细的腰肢,轻轻扳过肩头。兰若也不加抗拒。两人目光相对,天赐看清了妻子的相貌,禁不住惊呼出声。

只见眼前的人儿柳眉弯弯,杏眼含羞,樱唇微咬,脸蛋晕红。娇嫩的肌肤仿佛能滴出水来。好一个绝色佳人!烛光摇曳之下,面容忽明忽暗,愈增娇美。竟然似极了那位身怀绝技,剑毙群贼于一招之间的红衣侠女。

天赐满腹狐疑,目瞪口呆。兰若轻轻推了他一把,娇声问道:“你发什么呆呀?是不是我的相貌太丑,把你吓坏了?”

天赐如梦方醒,心神略定,说道:“不,不!你生得很美,美极了!而且,而且……。”兰若含笑问道:“而且很象一个人,是不是?”天赐心怦怦乱跳,暗想:“厉害!她是怎么猜到的?”痴痴地一笑,答道:“你很象一位姑娘。有一次我遇险,曾蒙她出手相救。”心中惴惴不安,只怕兰若打翻醋坛子,效河东之狮大发雌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