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1 / 2)

骗枭 冯精志 2522 字 11天前

和一个雅典人握过手后,要数一数自己的手指头。这是流行于欧洲的一句谚语。

如果世界上只有两个雅典人的话,那就会产生三个政党。这也是流行于欧洲的一句谚语。

约翰·宋想着这两句话,翘起嘴角微微一笑。全欧洲都说雅典人善于玩手腕,可实际上希腊公元前辉煌过,现在则只是南欧一个贫穷的小国。手腕和头脑并没有给这个国家带来财富。

雨丝从窗户中飘洒进来,拂在脸上凉丝丝的,好不快意。他坐在一张八仙桌前,用宜兴泥壶给自己斟上一杯绿茶,一仰脖子灌下。当他用手帕擦拭顺着下巴流到脖子上的茶水时,四下看了看,老城隍庙的这间茶馆里坐了不少茶客。有的人边喝茶边打量这个金发碧眼的西洋男子。他觉得,所有投向他的目光都是畏葸的。这在他来讲已经习惯了。东方人似乎只配这么偷偷摸摸地打量西方人。

他又给自己满上一杯,仍旧一口吞下。这么小的杯子也就够一口的。哪能像身边那些中国人一样,一小口一小口地品茶,最后一口还用嘴唇“吱儿”地嘬出一声响来。

他喝不出这茶有什么好赖,却认为比周围那些有滋有味地品茗的中国人更了解中国的茶文化。

上古的中文中没有“茶”字,先秦古籍中只有“荼”。中唐以后始见“茶”字。唐代陆羽的《茶经》中说:“一曰茶,二曰槚,三曰伐,四曰茗,五曰荈。”就这么一个茶,闹出了五个名字。茶原只是清热解毒的饮料和僧人坐禅时用以醒神的,至唐宋时即已国中皆饮。风流了大半辈子的宋徽宗在《大观茶论》中把制茶工艺细分为二十条,可见从皇帝那里就反映出了中国人的繁琐,就像德国人那样善于啰啰嗦嗦地在流程上动脑子。唐宋时饮茶用的是茶饼,饮时需烹煮;元代始用散茶;明代才有“妙青”制法,改为开水冲饮。在茶上充分反映出中国人有时比日耳曼人还日耳曼。如饮茶讲究水质,《茶经》中有“山水上,江水中,井水下”之谓。还有各地水分高下之说,如楚水为第一、晋水为最下,甚至共分为二十等。饮茶还讲究煮法。《茶经》有“其火用炭,次用劲薪”之说,又云:“其沸如鱼目微有声为一沸,缘边如涌泉连珠为二沸,腾波鼓浪为三沸,以上水老,不可食也。”谓煎茶只可三沸,否则就火候太过。此外,饮茶用的容器也讲究产地、瓷质与瓷色。这裏更有一大套。

茶只是一种饮料,茶道却反映出中国人的精微和对事物品质追求的韧劲。可这又有什么用!东方人纵然再有脑子,也只能抱守一片贫瘠。和希腊人一样,在度过自己的全盛时期后,空有灿烂的古代文明,空有一整套从古代沿袭至今的权谋,却只能在一片四分五裂的国土上痛苦地喘息,并在这肮脏残破的茶馆中边喝着茶边觊觎着他这个西方人。

无须张嘴,也无须使眼色,他抬起手,只鈎鈎食指,跑堂的马上跑过来送上一壶新沏好的茶。他背后没长眼睛,但心裏清楚,跑堂的正惶恐地盯着他,生怕招待得不周。

送上来的又是绿茶。自清代起,中国的茶分成了红茶和绿茶两大系列。绿茶是不经发酵制成的。着名的有杭州龙井、旗枪,洞庭碧螺春,黄山毛峰,六安瓜片,四川的蒙顶茶等。着名红茶有祁红、滇红、宜红、川红等。他喝不来绿茶,像绝大多数英国人一样,习惯于喝红茶。

“英国人。”他捻动着自己那金黄色的胡须,感慨地笑了。英国人是最有绅士风度的,握手这种礼节据说便是英国发明的。尽管从没人说过与英国人握过手之后要数数自己的手指头,可英国却极有耐心地把它的疆土扩展到了整个世界。英国人是最古板、最守旧、最不开壳的,没人会说英国人是滑头滑蛋,可英国人却到处建立殖民地,甚至在神秘而古老的中国,在上海,也第一个建立了一块租界。英国不怎么产茶叶,更不懂繁琐之极的茶道,却有东方向它供应上好的红茶。而他,一个英国人,远渡重洋来到上海,在这群有几千年文化传统的中国人中间,只需鈎鈎指头,中国人便马上以茶道侍候,习惯告诉他,当他从这裏离开的时候,没人敢张嘴收他的茶费。这比在伦敦还要自在。

约翰·宋原本叫做约翰·斯切尔。他是来华的英国血统的后人,出生于中国西南部。那里荆豆属植物丛生,野草郁郁芊芊,满目萧然。长年累月,气候异常恶劣,不是雨雪霏霏,就是雾气蒙蒙。一九○四年,回英国,到普利第斯读大学,学的是建筑专业。大学毕业后,当了几年建筑师,赶上欧战爆发,应征入伍。入伍后,他没去欧洲战场,却被派回中国招募华工赴欧参战。这项工作完成后,汇丰银行上海分行留住了他。

汇丰可以算是英人在华利益的代表机构,之所以要留住他,主要是看上了他的建筑学专业。早在道光二十五年,英国驻上海第一位领事巴富尔便与清政府的苏松太道台宫慕久签订了《上海地皮章程》,划出八百多亩地,“准租与英国商人,为建筑房舍及居住之用”。这块英人居留地实际上就是英租界,建筑量很大。汇丰上海分行情知这块地的地皮及建筑上有大买卖可做,名义上给他个部门副襄理的位置,实际上让他过问的是英租界内的房地产。他也就在这时改名为约翰·宋了。不久后,他娶了个中国人做妻子,又在汉学上下了工夫,连官话带上海方言都能说上几句,便俨然以“中国通”自居起来。

约翰·宋当不足三十五岁,正是精力旺盛的时候。他生得高大英俊,穿着黑色马靴走在街上,一般中国男人的发顶将及他的下巴。所有这些黄皮肤、黑头发的人都躲着他走,可在躲开时又忍不住要多看他一眼。“这是因为我漂亮。”每当他注意到那些黄种人匆匆避开的目光时,总是会这么想。

他的汇丰分行的办公室位于五层,朝南是一排沉重的天鹅绒窗帘,用金黄流苏挽起来,整个房间敞亮得很。他喜欢从这扇窗前往下望。眼皮底下是浑浊的黄浦江,江中跑的是英国船,卸下的是在英国滞销的货,拉走的是大不列颠急需的中国货。而那些黄色的人群就得接受这个事实。每当想及此时,他心中便泛起一种为女王陛下在远东效劳的自豪感。

前几天,一个细皮嫩肉的中国男子未经通报便闯入了他的办公室,也不知是怎么从楼下上到五层溜了进来的。他刚要让他滚出去,那中国人却自如地在壁炉前的那张桃木黑皮沙发上坐了下来,拍拍沙发两侧的蝶翼扶手,像老朋友般看着他,含笑说道:“密斯脱宋,阿拉与侬谈谈。”说完跷起二郎腿,架起来的那条腿,随着壁炉架上那架炭精雕裸体西女托着的锺的钟摆来回摇动着,那架势倒把他搞蒙了。待他平息下来一问,这个中国人却说想与他商讨在英人居留地内建房一事的。他一听就火了,英租界内怎么是你这个小赤佬能动土木的?!拿中国话来说,可谓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中国人听完他的大声呵斥后却依然平静,又吐出一句:“房建好后可抵押给汇丰银行,抵押金多少都可以商量。”他一听这话,心裏又活了。中国人临走前撂下一句话:“请密斯脱宋认真考虑,三天后我在老城隍庙茶馆听回话。下午三时。”

约翰·宋何须考虑三天,当下就有了准主意。待那中国人刚走,他便上楼找大班研讨了一阵,决定三天后赴约。他这次来城隍庙茶馆便是等那个不知轻重的中国人来的。

英国有句话:守时是最大的美德。中国人是看惯了日头过日子的,看来还不懂得什么叫守时。他这么想着,掏出怀表看了看,正是三点整,那个中国人踩着点进来了。见到他没打招呼前,也掏出怀表看了看。那块镶着宝石的大怀表显出了殷实的背景。

约翰·宋不由微微欠了下身,上次来去匆匆,没顾上琢磨他,现在面对面才看清这个中国人超不过三十岁。他吹了个飞机头,一件白丝绸衬衫,配着条白哔叽西装裤,一双白色拷花尖头皮鞋,活像个卸了妆的小生。在生意场上,这身装束显得太小儿科,八成是个尚未成气候的阔少爷,想托着老子的虚名在上海滩上闹扎猛,闹个洋花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