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时,思念变得如影随形,无法抗拒?
那晚芬妮还是来了,她推掉了大明,只为了我这个情绪不佳的损友。吃着芬妮带来的饺子,我感动得热泪满溢。女人之间还是懂得心疼的。
“婚礼准备得怎么样了?定哪天了?”
“其实也没什么可准备的,我们也不想大搞,顶多两家人一起吃顿饭。可能就定在元旦吧。我妈偏要元旦,说热闹。”
芬妮的情绪并不高涨,圆圆的脸颊消瘦了许多。
“唉,其实跟谁结也是结,这事就得想得开。早结婚也未必是好事。其实也不早了,转眼我们也二十三了。”芬妮的笑容隐退了,换上淡淡的惆怅,“跟了大明还不知道将来怎么样呢,他钱挣得那么少,可能连孩子都养不活。反正结了婚,我也不想要孩子。现在小孩儿上学多贵啊。想想都觉得没法过了。谈恋爱的时候可以什么都不管,可这一结婚,就完全不一样了,什么都得操心。想想以后琐碎的日子,我还不得马上成黄脸婆了。”
芬妮过分严肃的神情,让我心裏一阵阵发紧。
我定定地看着她,片刻才说:“那还不至于,大明挺好的,现在没钱,并不代表将来啊。说不定将来大明比谁都有钱。”这话透着安慰,将来的事又有谁会预料呢?
“唉,将来的事谁知道啊。”芬妮的语速慢下来,“最近我们俩老吵架,为一点儿小事就得吵半天。他一点儿也不让着我。这还没结婚呢,结了还不知会怎么样呢。”
抱怨才是女人的常态,男人不能理解女人凡事都要抱怨,殊不知不抱怨的时候,感情也就由浓转淡了。期望越大,才会生出抱怨。
“婚还没结呢,就想着那么远的事,你也是操心的命。有人吵架也好,我这儿倒好,想吵架还找不着人呢。”
我落寞地握着筷子,又想到了钧雨。寂寞才是最无敌。
“有时想想,结婚也没什么意思,可岁数越来越大,不结也不行。再过几年,一眨眼就三十了,快着呢。我妈生怕我嫁不出去。跟大明这么多年了,也只能跟他凑合过了。没钱也只能图他这个人了。”芬妮沉吟了一下,“哎,你那位怎么着了?”
“半死不活吧。”
我咽下了最后一粒饺子,胃不舒服地发胀。
“这个钧雨,这一去还不回来了。其实,我就觉得你们俩不合适。你说这年头像你这么死心眼的女孩儿可打着灯笼都难找了,可这他怎么偏偏不珍惜啊?他交过那么多女朋友,你可就他这么一个男朋友,他怎么能这么对你?从长相到学历,你配他还不绰绰有余,他还有什么不满足的……瑞君,干脆放弃吧,再找找别人吧,别在这一棵树上吊死。”芬妮这话不止说过一遍了,她总觉得女人的青春耗不起,天天这么等下去,白白浪费时间。
“我倒不想守着这一棵树,可森林在哪儿呢?”我苦笑着。芬妮的话没错,可再找一个男人重新投入感情也不是那么容易。感情不是说来就来的事。
“森林当然有的是啦。想找个人结婚还不容易。我们新来的一个同事,跟男朋友处了三个月就结了。我还奇怪怎么那么快就结了,原来是怀孕了。想结婚还不容易吗……你看现在的明星,哪个不是先怀上了才结的。”
芬妮不经意地说着,我却真的为这句话上心了。是啊,想结婚还不容易吗?怎么就没动这个脑子呢?我感激地看着芬妮,突然发现她的头发在灯光下闪出酒红色的光泽,很是好看……
伴着芬妮微弱的鼾睡声,我一夜未眠。或许因太羡慕她而变得兴奋,或许因太兴奋而又激发了更深的忧伤。
身边又一个人要告别单身,祝福的人总是我。
曾经相约要一起走入礼堂,一起怀孕生子,订娃娃亲的。还是没能实现这个美好的愿望。不怪芬妮太心急,只怪自己运气不好。
一步跟不上,步步跟不上。妈妈常说的这句话放在这裏最合适。我知道自己的弱项就是跑不快,明知落后了,还要眼睁睁地目送别人离开。
不会跑的人,走路也不会快。所以我喜欢放风筝,原地不动,便可以实现跑的梦想。小时候,爸爸做了风筝送给我。长大了,我把风筝送给钧雨,线断了,风筝跑了,一直跑到了上海。
北京到上海,快的坐飞机要两个半小时,慢的坐火车可以十几个小时。风筝呢,要多久?爱情呢,要多久?
想去旅行——想了一整夜,想到了这件事。其实早就想去了,今晚芬妮的到来,以及她说出的那关键的一句话,更加速了我的这个冲动。
是的,我要去旅行,就去上海,就去钧雨所在的那座城市。我知道,只要钧雨看到我,一切都会不一样。断了线的风筝,总会落到地面。只要我们见面,就会回到从前,因为我们仍然相爱!
一整晚,我都在给自己鼓劲,膨胀自己的坚强。
真的没想到,这次酝酿已久的上海之行成了我和钧雨之间最浪漫的回忆;更没想到的是,这次浪漫之旅却成了我们爱情最后的绝唱。
临行前的那一晚,就在等公车的那个无聊的空当儿,我碰到了张慨。
极不情愿与他单独相处,是因为极不情愿与已婚男人发生一丝牵连,更何况我明白地知道他喜欢我!
“一起吃个饭吧。”
张慨停下车,表情紧绷地走到我面前。
“今晚我……”
还在琢磨更合适的拒绝的理由,张慨打断了我,“今天我过生日……”
话已说到这份儿上,任何拒绝的话都有些苍白无力了。我硬着头皮去了。
那一餐吃得极不流畅。除了沉默,我手足无措。
我不喜欢张慨,一点儿也不喜欢!大十六岁的男人都可以看作长辈了,更何况我是那么深爱着钧雨。可又不知为什么,每次看他那张悒郁落寞的脸,总有些不忍。
“瑞君,我知道你不可能接受我。我有妻子,有孩子。可我就是很喜欢你,希望每天都能看到你。我对你也没有过分的要求,我只是希望你能对我好一些,仅此而已。我不是像你想的那样,我很爱我的妻子,我妻子很漂亮,很贤惠,我在她身上找不出一丝缺点。我们也从不吵架。可不知为什么,当我一见到你,我就喜欢上了你。其实你并不完美,你对我也并不友善,可是我就是控制不了自己,我就是希望每天都能看到你,你快乐我也就快乐。一天见不到你,我就会觉得很失落。一整天我都会没精神。我知道我和妻子之间一定是出了什么问题,不然我不会这样,不会再爱上别人,可我自己也弄不清楚究竟出了什么问题?”
张慨深情地说着,我却一耳朵进一耳朵出,三心二意。
“认识你这段时间,我一直在压抑自己,我告诉自己我是有家室的人,我不该打扰你的生活。我知道你有男朋友,生活过得很好,可是你给我的感觉总是很忧郁,我只是想让你更加快乐一点儿。我对你真的没有过多的奢望,我甚至都没期望你能爱我。我只是希望你不要对我有敌意,希望我们能像朋友那样相处。如果你愿意,我可以做你的大哥,真的,瑞君,我们做朋友好吗……”
对面的男人滔滔不绝,仍是无法与钧雨的口才相提并论。
我把目光定在一处,钧雨就出现了。我喜欢看着他,听他说话。喜欢在他侃侃而谈时,看他喉结的滑动,嘴唇的翕张,眼角的飞扬和眉心的跃动。只要近距离地看着他,那颗慌张不安的心便会踏实、满足和安定。
喜欢一个人的感受,没有人会懂得分享。
我暗自笑了。
张慨也跟着莫名其妙地笑了。他以为我听懂了他的话。
有时微笑也有欺骗性的,只是一般人不会和微笑计较。所以每次面对张慨时,不知如何回应的时候,微笑是最好的方式。
没有人知道那晚之后,我和张慨之间会发生怎样天翻地覆的变化。或许连张慨自己都没有预料到。
吃过晚餐,张慨把我带到了一个酒吧,他说只耽误我一首歌的时间。我忍下来,耐着性子听完。
<small>仿佛如同一场梦,我们如此短暂的相逢,</small>
<small>你像一阵春风轻轻柔柔吹入我心中。</small>
<small>而今何处是你往日的笑容?</small>
<small>记忆中那样熟悉的笑容。</small>
<small>你可知道我爱你想你怨你念你,深情永不变。</small>
<small>难道你不曾回头想想,昨日的誓言。</small>
<small>就算你留恋开放在水中,娇艳的水仙,</small>
<small>别忘了山谷里寂寞的角落里,</small>
<small>野百合也有春天……</small>
好忧伤的歌,再一次不可抑制地想到了钧雨。
我像个失恋的女子,任何忧伤的细节我都能捕捉到,并恰当地往自己身上按。只要稍一感觉对上,欲泪的情绪就上来了。
音乐停了,我离开了酒吧。我怕再听下去,眼泪会决堤。
张慨追出来。
我以为他只是追出来,没有任何准备,他吻住了我。他狠狠地压住我的嘴唇,直到我的泪水沾湿他的面颊。
他吓了一跳,松开我的肩膀。
“对不起,我不是有意的。”
我狠狠地盯住黑暗中那张轮廓分明的脸,挤出四个字:“我讨厌你!”
我快速地遁逃于黑暗中,心裏更恨着钧雨,如果他在身边,我怎么会受到这样的侮辱!
我越跑越快,跑得五脏六肺乱了次序,直到想起第一次与钧雨在家里的阳台上接吻,双腿便再也不听使唤地软下去。
溺在黑夜里,我崩溃般哭泣,成了泪人。
跟钧雨的相识,是在我们公司新产品的发布会上。
那年我刚刚大学毕业,九十斤,刚刚摘掉了眼镜,素面朝天,还没有穿耳洞,梳着马尾巴,不带任何心事,没有任何恋爱经验。
那天我穿着紫色的长裙,钧雨说像个忧郁的娃娃。我就这样静静地躲在一个角落,却躲不过一场爱情的召唤。至今都一直喜欢紫衣,为着那个梦中的童话。
不知为什么要跟他对视,他深幽的眼神像一道璀璨的光。那灼灼欲燃的炽热目光,叫我如坐针毡,呼吸粗浊。
他径直向我走来,微笑着,目光如炬。我小心地迎向他,细细体会这微笑里的温度。
我们旁若无人地交谈了,笑意滚滚泛漫。
他满眼了解地望着我,打消了我初初相识的矜持。
我只是跟他交换了名片,只是这样,恋情就奇迹般地走来了。我们一见锺情,一触即发,爱得迅速而奇妙。
这个喜欢咬我耳朵的成熟而又充满幽默感的英俊男人,不知施了什么魔法,让我爱得焚心以火,难以自拔。
这份初恋的美好竟会在若干年之后让人含泪地微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