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谶语(2 / 2)

梦做了许久,久到我不愿睁眼,傻兮兮笑出声来。

看样子,是个很美的梦,叶慎寻愿不想将我拉回现实,无奈我已经睡了一天一夜,丁点食物也没进。

“改改?”

“醒醒。”

我正吃烤翅呢,察觉有怪兽拉我的胳膊,想抢,索性我操起小板凳砸向怪兽,接着听见怪兽闷哼一声。唔,怎么那么像叶慎寻的声儿?睁眼,便见自己的手已握成拳头,砸向床边人。

“抱歉,又伤到你。但你为什么……老要抢我的肯德基?”

当初一起去机场接叶慎星,他就霸着唯一的两对鸡翅不放,害我郁郁寡欢。没想到了梦里,他还是这么阴魂不散。

看来最近应该去寺庙拜拜,叶慎寻捂着额头暗自下定决心,出口却是温和的问询,“有没有哪里不舒服?医生说你只是暂时性休克,可也休得太久了,油盐不进的,如果哪里不对立马告诉我。”

能让叶慎寻露出温情脉脉的一面,那必然发生了大事情。我眼皮一阖,终忆起发生了什么,猛地掀开被角从床上坐起,“我妈呢?!”见他哑口无言,跳床就要逃。

叶慎寻不禁感慨,自己母亲突然离世,他的反应更甚,于是耐心便跟着累积了,堪堪抓住我的胳膊:“你先吃点东西。”

“这样我怎么吃得下东西?!”

“你不吃她就能活过来?”

忽然,我整张脸都耷拉了下来,坐在床头不言不语。

叶慎寻看不得我默不作声的模样,整颗心七上八下,“我保证,会将事情查得水落石出,给你一个交代。现在,先吃饭好吗?”哄着让着的口气。

沛阳在门外候着,尖着耳朵听里边的动静,为防我突然冲出,却听闻他老板低三下四的声音,当即无语问苍天。

老宅的佣人也被派到这裏,炖了半锅骨头,泡猴菇做汤,再炒几样碧绿小菜,还炸了份黄金虾仁,剥皮儿的。以往我还住在公寓时,最喜它色香味俱全,却总要抱怨皮难剥。那时的叶慎寻嚷嚷着,女人不能惯得太懒,索性也不叫佣人打理,非要我亲力亲为。

但今,见我深陷丧母之痛,常年生动的面孔连笑都仿佛不会了,他却直想,把世界捧来。

想法一出,叶慎寻自己也受到惊吓,欲盖弥彰敲了敲瓷碗,“你做这茶不思饭不想的样子,难道等我喂你吗?”闻言,我才踌躇着拿起碗筷,一点一点将白饭往嘴裏送。

为吸引我注意,他亲自给我舀半碗汤,默了默道:“其实前几日,我见过她。”

毫无疑问,这个她,指的就是齐悦英。

“说什么了?”

我刷地抬起脑袋,手中却小心翼翼捧着碗,生怕一不小心打碎,惹叶地主不高兴,便连最后的遗言也听不见。

“我也不懂她想表达什么,但她应该早做好了打算。只说假如无法顺利出狱,要我带三个字给你。”

长桌前,我强迫自己接受事实,鼓起勇气问,“哪三个字……”

叶慎寻放下筷子,与我四目相对,恍惚间,仿佛是齐悦英的眼神在将我端详。

“每一天。”

这无头无脑的三个字,叶慎寻自然不明白,却令我憋了一万年的眼泪,瞬间决堤。手里的碗还小心捧着,整个人却发泄似地嚎啕大哭,眼泪争相珠子掉到碗里,发出轻微的噼啪声。

不久前,我去看守所看望齐悦英,曾失控问她。

“妈!”喊得撕心裂肺的一声。

“你到底、有没有把我当作过你的亲生骨肉?你到底……有没有爱过我!”

而齐悦英的答案,我现在才等到。

“每一天。”

每一天都爱着,记挂着,我有没有在这世间,好好生活。

等我强震精神,开始学习怎么去料理亲人的身后事,却发现我连她的遗体都没有。

叶慎寻说,我妈自杀那日,被送去医院抢救无效,魏光阴当场便以家属身份,将她的尸体带去了殡仪馆,化为一把灰。

“她选择的药阴毒,死状不堪入目,完全没给自己留后路。你没见到最后一面,也好,心中永远都是她气势凌人的形象,夜晚不会做噩梦。”

我很感谢叶慎寻,发自真心,不带搞笑。

不仅因为他这段时间容忍我的阴晴不定,更因在我人生的每个艰难时刻,都是他陪我走过,甚至做出牺牲。但有些事,我无法尊重他的意愿。例如,去魏家找魏光阴。

魏宅四周的警戒比平时多,却没有缟素白绫。毕竟结下世仇,期待他还能像从前一样周到,是我想多。

程穗晚仿佛打定了主意,从今往后都要跟在他身边,我还没见到正主,她不知哪儿来的自信,将我拦在进魏园的廊桥上。

“你如何,有脸来?”

没想我两的开场白如此犀利,我还曾期待她痛哭在我脚下,细数自己的不是来着,这冷不丁一句,将我问懵,“难道我现在见他一面,还需要你同意?”眉毛不自觉横起。

我记得这表情,齐悦英专用,拥有神鬼退散的奇效。程穗晚果然被我震慑,闭紧嘴,却不让步。

乍看她一副魏家女主人的模样,我不禁笑了,“你在美国留学读商科,应该熟悉股神巴菲特吧?他有句名言说,牌过三局,你还没看清桌上谁是傻瓜的话,那么,你就是这个傻瓜。”

诚然,魏光阴对我的情意或许微薄,不足以令他放弃大好的山川河流。但奇傻如我,也能看出,他对程穗晚并无男女之情。从前那场意外,他多多少少要付点责,这应该才是他默许对方赖在脚边的原因。

“你、以前倒没发觉,你竟如此阴阳怪气!装疯卖傻这么多年,也算委屈了你!”我从未觉得自己是大好人,只没想过对你坏,可是,如今,“赏人巴掌的时候更厉害,要瞧瞧吗?”暗含威胁,出口成冰。

我呛人的能力,是叶慎寻与齐悦英联手调|教出来的,程穗晚显然不够资格做我的对手,胸脯起伏许久,正要还嘴,何伯突然出现在池子边,躬身道:“程小姐,先生有请。”

“哦,谢谢。”我应下,将咬破嘴皮的程穗晚扔到后面。

跟着何伯抵达一间满是镜子的房间,魏光阴正姿态优雅地收拾东西。这儿无人打理应该很久了,能嗅到灰尘的气息。争执过后,久未相见,我对靠近他有种莫名的心悸,目光却还是无法移开。

“我……我是来还你东西的。”

说着,将之前没机会奉还的迷谷红绳摸出,递过去。

魏光阴轻描淡写看一眼,目光的波动聊胜于无,“知道了,放那儿吧。”下巴点了点不远处的桌子。

“然后,”我将勇气鼓了又鼓,“希望你能将她的骨灰……也还给我。”

青年男子恍若未闻,转移话题。

“还记得我们儿时在祥和里,经常玩的表演游戏吗?你老念不好台词,最后还要我代劳。刘大壮当时就说,这姑娘得多笨啊,哪户人家的基因啊?所有人都没料到,你母亲竟是当初名动京城的角儿。”

回忆是我的软肋,加上又提到齐悦英,我正伤神,忽听得“刷”一声。

抬眼,发现不远处的人抽出一把长剑,身法周正地舞了个剑花。透亮玻璃与剑锋相呼应,斑驳光点挨着从他轮廓闪过,一时间只容我想起四个字,惊才风逸。

我看得正痴,他回身一剑,直向我刺来,到眉间止,“但你知道,她演得最好的一出戏是什么吗?”

“《霸王别姬》。”

说着,在我惊慌的视线下,将长剑放到我掌心,“这就是她当日舞台自刎的那把剑,算作遗物,你带走吧。”

“那……她、她的……”

被脸色忽然阴沉的魏光阴迅速打断,“当年她和我父亲,是明媒正娶,理该入魏家祖坟。你把她带走,与前任丈夫合葬,于情于理说不过去吧?”他竟同我动真格,我立时也倔强不可方物,深吸口气道:“别人不清楚,你我还不清楚吗?她若与你父亲有半分情意,何至于走到今天这地步?”

青年眼眸浅眯,泄漏一丝危险气息,“你的意思是,走到今天这地步,都是我魏家负了她?所以,她用这把剑捅了全世界,是我们罪有应得?!”

“你明知道,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有些急了,却见他一把将迷谷红绳扫到地面,就着我手里的间,挥成两段,“程小姐,我们立场不同,多说无益,以后想必也没了见面的理由,请自便。”

说完就要走,我一把拉住他,“究竟要怎样才肯将她还给我,你说个条件。”楚楚可怜。

对我的触碰,他似乎很抵触,猛一踉跄,厉声威胁,“别碰我。”

“我不!除非你把她还给我!”

“放手……”魏光阴嗓音开始生变,仿佛不再是我经常见到的那个,我傻在原地,还是不听劝阻。忽然,他呼吸急促,略显暴戾将我推到墙边,“滚、开!”

简洁二字,化为冰锥,扎心刺骨。

我几近踉跄,方站稳,便见他艰难地往门外挪脚,渐渐发现不对劲,再度跑过去,“魏光阴,你没事吧?!”却令那人彻底失去理智。

青年伸长手,没像以往时刻摸摸我的头,转而扼住了我的咽喉,一双眼血红,“不到黄河心不死么?那就看仔细吧,程改改!我从来不是你心目中什么温柔少年,更与善良二字无缘!”

他用了大力气,我呼吸完全不顺,眼底竟是他的狰狞,耳边的话断断续续。

“我也想过正常人生,被大家喜欢,做全世界的温暖……但那个女人!是她……把我变成这样!”

“二十多年,我吃了二十多年她亲手喂下的毒药,越来越无法控制自己,被避若瘟疫,都是她为了毁掉我的人生,精心布下的局。甚至……她还亲手捅了我唯一的父亲,好个三贞九烈的虞姬!此刻,程改改,你还有脸叫我要我放她安息,那谁来放过无辜的我?难道我天生姓魏,就活该倒霉?难道我一点不冤枉?你说?”

“你、说!”

无人不冤。有情,皆孽。

真相如兜头一盆冷水,将我浇得透心凉,甚至连呼吸也不甚在意。脑中模模糊糊闪过齐悦英胜券在握的脸,“你和他要是有结果,我就从你两腿间爬出来,你是我妈。”

原来……原来……

魏光阴不知何时放了手,突如其来的新鲜空气呛我一口。他转身将正要拿去扔的杂物踢到,翻出七零八落几个药瓶,“你想要她的骨灰?可以,变得和我一样吧,嗯?这样,我们就能在一起了,改改。有你陪着,我至少不孤单。”男子语气从厉变轻,后又恢复到不善,扣了我的手腕往身前拖。

“来啊,吃下去,吃!”

一时间,无数的白色药片死命往我嘴裏灌。

原本,我全身挣扎着想吐,想跑。忽然,我看见一双蕴含泪意的眼。

这双眼,曾东方明珠塔下,等待我的出现。还曾在黄浦江边,酝满笑意看我飞奔而来。也曾在漆黑电影院,对我流露无声表白。我曾发誓,宁愿不当公主,也要用余生去逗这双眼永远上扬。可是,它现在很不开心。它那么用力地,想哭。

于是,那些被下意识吐出来的药片,我又重新捡起,一片不少地生吞回去,沾了尘也罢,抹了砒霜也好,眼泪顿时如大雨滂沱。

“是不是我吃了,你就能高兴一点……是不是啊?光阴。”

魏光阴大震,抽身往后退,缩在墙角,不可置信地看着我。

须臾,他转身逃出门外,砰一声将我锁在里边。而我,已无心顾及姿态,趴在冰凉地面放声哭嚎,只觉心口处空洞洞地,涌着血,灌着风,好痛。

殊不知,门的另一面,也有个清瘦少年,跌跌撞撞缩到地上,泣不成声。

魏延去世时,他都忍住没哭,程改改囫囵吞枣的画面,却叫他鼻酸泪呛。他曾以为,自己会用生命去将她爱护。可是,就在刚刚,他差点错手杀了她。而她,心甘情愿。

我如何能指引你的人生啊,改改?

所谓迷谷,不过光秃秃一截树木。

我不怕与全世界为敌,但我怕,怕知道你曾真心……爱我。

可能吧,我有时真倔得无可救药。

没得到齐悦英的骨灰,我始终不愿走出魏家。叶慎寻很了解我,没来过。

魏光阴也知我心思,却故意刁难,要我每天都将佣人送到房里的药片吃掉,说兴许哪天,他有了报复的快|感,就成全我。于是,我一日三餐除了水和青菜,几乎只有白森森的小丸,成倍分量。

“知道世界上有人变得与我一样,至少没那么孤单。”

那人最后一次来看我,如是说。

要有多大的恨意,才会将曾经共有美好记忆的人,置之死地?

但听说魏延的坠机事故,也是齐悦英一手主导。易地而处,我未必就能做得比他好。于是,就这么僵持了大半月,拖得连魏家的野猫都认识了我,叶慎寻才姗姗来迟,一言不发接我走。

当然,一起离开的,还有齐悦英的骨灰。我说过,他总是能用各种方法,解决各种我无能为力的问题。

上了车,我一手抱着骨灰,忽然像余力用尽,连脑袋都支撑不起,毫无防备地摔进叶慎寻怀里,沉沉睡去。所以,并不知视野开阔的小楼上,伶仃立着的影子,正用沧海变幻般的眼光,目送我去再没有他的彼岸。

“先生分明心软了,想物归原主。可他何不自己出面,非要成全那叶家公子的深情?”

新招的助理,是何伯的远房亲戚,人可靠,却还需要历练,不太懂事,私下询问何伯。

“或许有天,你深爱一个人,却得知永远无法和她相守的时刻,就会明白这样的心情。如果不能亲手给她幸福,至少让她在别人身边,不孤独。”

天刚蒙蒙亮,我被一阵香过一阵的米饭叫醒。

去到厨房,发现叶慎寻正洗手做羹汤。不多会儿,他将一碗蛋炒饭摆在我跟前,“将就吃吧。”表情淡淡,看不出悲喜。

知道他介意我私自跑去魏宅的事,遂识时务地与他开玩笑,“喂,你发现了吗?每次我大灾大难后醒来,你说的第一句话都是:吃。”

看我又恢复到嘴贱模式,他眉峰稍微平了平,两手一摊,“不然怎么办?对你而言,除了吃,真不知还有什么能提起你的兴趣。”

“这张随便说句话就撩人的嘴,到底随了谁啊!”我捧着饭,嘻嘻讨好。叶慎寻没忍住,偏头英俊一笑,却叫我发现他脖颈处青了半块。

“怎么回事儿?”另只空着的手伸过去。

男子轻易躲开,随意摸上那块淤青,“哦,没事,不小心被文件夹砸了一下。”我半信半疑收回手,正要试探,岂料他忽然探过身,近距离地打量我,喉结耸动。

“程改改。”

“嗯?”

“如果哪天,我一无所有,你还会跟着我吗?”

我嚼着饭,想也未想,“不会。”

被横了一眼,“为什么?!”

“哪有什么为什么?你就算金山银山家财万贯,我也不可能跟着你啊!难道叶公子身边还缺奴婢吗?!”

叶慎寻坐直身,神色严肃,“我没同你开玩笑。”

立时我也不吃饭了,定定瞧着他,“我也是认真的。”

见我同他打太极,叶慎寻干脆将凳子一拉,整个人凑到我身前。那架势,差点吻到我的脸,目光却冷得像冰,“所以,我要你别再逃跑了,留在我身边,你压根没考虑过这个建议?”

所以,这又是在告白……?

要不要每次告白都这么猝不及防?

作为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总裁担当,难道不该备下蜡烛鲜花跑车和烟火?

听我吐槽,叶慎寻立马不走心地吩咐沛阳,“去准备蜡烛鲜花和烟火。”看热闹不嫌事儿大的王牌助理沛阳,嗖一下从房间角落闪出,“好的老板。那,跑车呢?”

“车就算了,免得她又给我弄坏。”

“……你这样宠我,不好。”

显而易见,好好一场告白,又给我搅黄了。

等叶慎寻被一个电话匆匆叫走,沛阳忍了又忍,才偷偷告诉我说,叶慎寻脖子上的淤痕,是被他爸,叶忻砸的。

“多大仇啊?”我下意识皱眉。

沛阳顿了顿,最后豁出去般,一副为了老板的幸福我宁愿连工作都不要的样子,“您以为那魏氏执行官如何肯轻易交出骨灰?是叶总将叶氏刚拿到手的种植技术,私下廉价转给了魏氏。”

我眼前白光闪过,怔怔地,怪不得。

之前叶慎寻出差,就是为这项技术的引进做前期工作。他费了多大力气,才将专利拿到手,在政策正式出台以前,为叶氏抢得先机。到头来却为了渺小的我,将大块五花肉送到别人嘴边,叶忻如何不着急上火?

“不仅如此,连叶氏的总经理之位也给革了呢。”

沛阳扁扁嘴,一脸幽怨地看着我,似乎在说我阻挡了他的涨薪之路。

难怪他问我“什么都没有了会怎样”的问题。想到这,我心口一抽一抽,像有人拿着沾了盐水的鞭子在施以极刑,冷不丁问了一句,“他什么时候回来?”

结果当晚,准备鲜花蜡烛的人,是我。

叶慎寻进门,我便一手捧着盛牛排的碟子,另外腾出一只接过他手中的文件,“surprise!”用肩膀推着他往里走。

瞅了眼桌上的美味佳肴与摇曳烛光,男子的惊喜只有片刻,之后却十分恼火般,伸手去口袋里摸香烟与打火机。我看穿他的意图,搜了他外套里的盒子往垃圾桶一甩,努努嘴,“为了大家的身体健康,忍忍呗,我两现在可是绑一条绳上的蚂蚱。”

他面色不善瞥我,“程改改,我最讨厌你这幅模样。”

“我怎么了?”

“如果实在忘不了谁,干脆离其他人远点不好吗?给别人期望,看别人捧出真心,再指着活蹦乱跳的心贻笑大方,如此反覆,这就是你习用的伎俩。”说着,就恨不得掀了桌,掉头就走。

叶慎寻的指责有些重,我却没反驳,片刻后将刀叉往盘子里一放,“好,我答应你。”

引起对面人一瞬的错愕,“嗯?”

我继续重复,“我答应你,不再想着逃,待在你身边,然后呢?一年,两年,新鲜感不再,我就跟当初的解冉一样,乖乖滚蛋?叶慎寻,人心肉长。我不是感觉不到你的真心,我只是不相信,你的真心能走到我期望的那么远。所以,你对我越好,我越不敢面对。就像一只刺猬,要么刺你,要么就只能往安全的范围退。”

他对我的用心,值得我抛下骄傲,给彼此一个开诚布公的机会。

好不容易流利地背完稿子,以为叶慎寻会打退堂鼓,没成想,他的反应比预料中迅速,甚至趁我不注意,掰过我的脸,逼我正视他的眼,墨黑墨黑的,“你就能保证,人生中做的每件事都有始有终吗?是,我的确无法证明,对你的这份新鲜能撑多远,但我清楚,对你的那种感觉,永远不会改变。”

“那就是,无论什么时候,无论何种境地,但凡你开口要的,我都不能允许自己,无法送到你面前。”

就像当初,他不明白,自己是否为了看她一眼,曾等待过两千年?

唯一清楚的是,如果现在要他等,他愿意。

叶慎寻这魂淡,追人的架势和吞并企业一样,下手太黑,不达目的誓不休,根本不给我逃避的余地。显然,被这样谦淳无双的脸对着,说不动心太假。我赶紧整理心神,避开他迫人的气息,往后退了退。

“可是,我不想再留在滨城。”掷地有声。

这才是关键问题所在。

这座城市留给我的记忆,都是失望和泪影怆怆,看不到半点希望。尤其齐悦英死后,我经历了与魏光阴那场真正的诀别,离开的想法早已在心裏扎根。所以,更不敢给他任何回应。

没料……

“如果我跟你走呢?”

“啊?”

昏暗中,男子嗓音又低又润。烛光跟着他的眼波一起,翻飞荡漾。

“你想去哪里,我奉陪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