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得而复失,散落天涯(1 / 2)

我的鸵鸟先生 含胭 14391 字 3个月前

念中学的时候,顾铭夕是一个温和内敛的男孩子。他骨子里有一点小骄傲,即使没有双臂,做起事来都是从容不迫的。他很坦然地在人前用双脚做事,并不会在意旁人异样的眼光,能够自己做的事,他都是尽量自己完成,不到万不得已,不会求人帮忙。

本来就是啊,在学校里,能有多少事需要别人帮忙呢?更何况,他的身边还有一个庞倩,上下学的路上有她持久的陪伴,顾铭夕很少有感觉到不方便。

但是现在,他知道自己当年的想法实在是太天真了。

卧铺火车上,车厢狭小,洗手间逼仄,为了减少上厕所的次数,顾铭夕干脆就不喝水。肚子饿了,他也不想麻烦别人帮忙泡面,就吃自己带的面包,喉咙里干得起火时,他才小小地喝两口水,缓和一下。

饶是如此,他还是需要上厕所,顾铭夕只能请男列车员帮忙。列车员陪着他去了车上的厕所,那么小的空间里,挤着两个人,顾铭夕满脸通红地在列车员的帮助下小便,完了以后,列车员洗了手,关心地问:“你一个人坐车?”

“嗯。”他点头。

“怎么不找个人来陪你呢?”

顾铭夕笑笑:“我一个人可以的。”

列车员看着他干得起了皮的嘴唇,说:“小伙子,你别有顾虑,多喝点水吧,刚才我看你尿色很黄,这样子对身体不好,你要上厕所尽管来找我好了。”

顾铭夕低声应下:“谢谢你,大哥。”

列车开了二十个小时,顾铭夕整个晚上毫无睡意,清晨时分,他到达了E市火车站。

天才蒙蒙亮,气温有点低,顾铭夕穿得少,身子在寒风中被冻得微微发抖。他暂时没有地方去,就坐在了站前广场的长椅上。

他环视着这个广场,一年多前,他就是从这裏离开的,离开这个生活了十九年的城市,一年多后,他又一次回到这裏,早已物是人非。

顾铭夕一直坐到了早上八点半,才去公用电话亭给顾国祥打电话,顾国祥已经知道了李涵的事,让顾铭夕在火车站等他,他开车过来。

顾国祥看到顾铭夕时,简直难以相信自己的眼睛,只不过一年多没见,顾铭夕居然起了那么大的变化。

以前,他是个英俊的男孩子,个子高挑,肩膀宽阔,身材并不瘦弱。他有着白皙的皮肤和清澈的眼神,剪着碎碎的头发,唇边时常露着温和的笑。顾铭夕穿衣服挺考究,学校里的女生都说他很帅,如果他有双臂,一定是那种最受欢迎的男孩。

可是现在的顾铭夕,一个才二十岁的男孩,应该是风华正茂的年纪,居然变得又黑又瘦,憔悴又邋遢。他以前很在乎的发型已经被推成了平头,脸颊消瘦,眼神黯淡深沉,两个漆黑的眼珠子凝视着顾国祥,令他头皮都发了麻。

顾铭夕身上是一件白色的短袖T恤,在火车上睡了一夜,衣服皱巴巴的,还透着一股汗酸味,他底下居然穿着一条休闲五分裤,裸|露着小腿,光脚穿着一双人字拖。

顾国祥心裏一阵酸涩,这可是他的儿子啊,他曾经干净、帅气、几乎可算是养尊处优的亲生儿子啊!

顾铭夕喊了一声:“爸爸。”

他的声音嘶哑,出声后忍不住咽了下口水,顾国祥心中一惊,说:“上车喝水,我车上有矿泉水。”

然后,他飞快地脱下自己的夹克衫披到了顾铭夕身上,又拿起他的双肩包,说:“怎么穿得这么少?都快十月了,你怎么穿得像大夏天似的。”

顾铭夕说:“穿五分裤做事方便。”

顾国祥看看他短短的头发,问:“干吗把头发剪了?”

“洗头方便。”顾铭夕笑笑,“我都想剃光头,但是妈妈不让。”

“你妈妈……”顾国祥沉吟了一下,问,“她现在怎么样?”

顾铭夕跟着顾国祥上了车,顾国祥先喂他喝了半瓶水,然后让顾铭夕把李涵的病情和治疗过程说给他听。顾铭夕坐在副驾驶的位置,说完以后,转头看自己的父亲,说:“爸爸,你能再给我点钱吗?妈妈的治疗费,可能会不够。”

顾国祥双手握着方向盘,沉默地注视着前方。

他带着顾铭夕回了金材新苑,停好车,他们走在小区里时,不时地碰到老邻居、老同事。

“铭夕!哎呀,铭夕回来了!”邱阿姨以前和李涵是一个部门的,现在退了休,在家带孙子,看到顾铭夕很是惊喜,一会儿后又疑惑了,“铭夕啊,你怎么瘦了那么多?还晒得那么黑,是不是在北方吃不惯?”

顾铭夕停下脚步,点点头:“嗯,是不太吃得惯。”

邱阿姨问:“你妈妈现在好不好?”

“还行。”

“你这是国庆节回来玩一趟吗?”

顾铭夕瞅瞅身边的父亲,点头:“是的。”

“你有一个小妹妹了。”邱阿姨看着顾国祥的眼神一点儿也不友好,笑着说,“铭夕,你大学毕业赶紧结婚生个小孩,你的小孩就还能和他小姑姑一块儿念幼儿园呢!”

顾国祥脸黑了,退休了的邱阿姨才不怕他,哼着歌儿就走了。

顾铭夕有点尴尬,顾国祥咳嗽了一声,说:“走吧,上楼去看看妹妹。”

金材新苑的房子,顾铭夕只住过一年。

顾国祥开门进屋后,顾铭夕就发现,屋里的一切都变样了。

当初房子装修,有很多家具是李涵去选来的,这时候,这些东西都没了,客厅里那张素雅的淡色布艺沙发被换成了一张宫廷风格的华丽沙发,地上还铺着长毛地毯。原来的圆形原木餐桌,现在变成了一张白色的长方形西餐桌,客厅角落里甚至还做了一个小吧台。

顾铭夕从来没见过那个女人,听到开门声,她穿着一条睡裙走了出来,蓬松的长发散在脑后,年轻的脸庞未施脂粉,一边打着哈欠一边说:“大早上的你跑哪儿去了?”

看到顾铭夕后,她神色一变,视线从他空荡荡的袖子上转过,笑起来:“呦,这是铭夕吧?”

然后,她衝着那个朝北的房间喊:“侯姐,把小玥抱出来,她哥哥来看她了。”

顾铭夕这才发现,房子的格局已经发生了变化,主卧边上的那个朝南小房间,被布置成了婴儿房,裏面有一张粉红色的小床,四周满是玩具,还堆着数不清的奶粉和尿不湿。

顾铭夕曾经的那个房间,被改成了保姆房,一个四十多岁的保姆抱着小婴儿从房里出来,顾铭夕第一次看到顾梓玥,小家伙才九个多月大,有一头浓密的头发,胖墩墩的很是可爱。她的五官长得像顾国祥,怪不得他的父亲会那么喜欢她。

顾国祥给顾铭夕介绍:“这是爸爸现在的妻子方蕙,你可以叫她方阿姨。”

顾铭夕实在叫不出口,那女人看起来太年轻了,他动了动嘴唇,方蕙已经开了口:“别喊我阿姨,都把我叫老了,你可以叫我Linda。”

顾铭夕默了一会儿,坐在餐桌边上,双脚打开了他鼓鼓囊囊的双肩包,脚趾从裏面夹出了一个小羊玩偶,抬脚放到桌上后,说:“第一次来看小玥,我给她买了个小玩具,她是属羊的,我就挑了个小羊。”

方蕙的神情一下子就变了,冷冷一笑,说:“谢谢你啊,铭夕,不过呢,咱们家的人不迷信,从来都不信属羊的女孩命苦这种鬼话,小玥很健康,我和她爸爸都很喜欢她,她以后也一定会平安顺利的。”

顾铭夕愣住了,低声说:“我没有这个意思。”

方蕙站起来抱过了顾梓玥,看看梓玥的小脸蛋,又看看顾铭夕,皱着眉对顾铭夕说:“你爸爸还说小玥和你长得很像,我看看一点儿也不像嘛,侯姐,是不是?”

侯姐立刻说:“是,小玥皮肤比较白。”

顾国祥始终沉默,几个人在沙发边坐了下来,侯姐陪顾梓玥在爬爬垫上玩,小梓玥已经爬得很快了,嗖嗖嗖地就爬到了顾铭夕脚边,她坐在地上,抬头朝顾铭夕咧着嘴咿咿呀呀地笑,又伸出手指头去玩顾铭夕的脚趾,顾铭夕脚一缩,梓玥已经被方蕙抱走了。

“小傻瓜,哥哥脚脏的呀。”她把顾梓玥放在自己腿上,转头看着身边的顾铭夕,“铭夕,这趟过来打算待几天?”

顾铭夕缩着双脚,两只脚的脚趾头抵在一起,说:“我今晚就回去了。”

“哦,不然我还要想怎么安排你的住宿呢。”方蕙一笑,“你这么大个小伙子,住在这裏也不方便。啊,对了,你妈妈现在身体如何?”

顾铭夕简单地说了一下,方蕙摇头叹气:“肝癌很痛苦的,钱投下去再多也没用。”她一边逗着怀里的顾梓玥,一边说,“养小日日鲜,养老日日厌。我们小玥现在养起来可费钱了,但是这个钱就花得值得呀。铭夕,我给你算一笔账,小玥每个月奶粉就要一千八,尿不湿大概是七百,衣服五百,其他的辅食、零食、水果玩具、婴儿游泳,一千肯定要。侯姐的工资三千,还有去早教中心上课,一堂课就要两百块。等她再大一点,我们还要给她学钢琴,学画画,那可都是钱!你爸爸说好听点是个总工,其实也就是个拿死工资的,而且他再过十三年就退休了,十三年裡至少要把小玥念大学的钱给攒出来,是吧?唉……铭夕,你妈妈的病我也很着急,但是真的……心有余而力不足,这样吧,一会儿我给你两万,不用还了,你拿去给你妈妈买点保健品。”

她把话说到了这个份上,顾铭夕还有什么话说,他只是无言地看着自己的父亲,顾国祥心虚地垂下了眼睛。

方蕙进屋去梳妆打扮了,重新出来时已经变成了一个摩登辣妈。她真的给了顾铭夕两万块钱,然后推起婴儿车,叫上侯姐说要出去晒太阳。顾国祥说:“今天铭夕来吃饭,让侯姐留下来做饭吧。”

方蕙立刻说:“小玥每天这时候都要去公园晒太阳的!”

顾国祥:“那你自己推她去好了。”

“到了公园她要抱的呀!”

“你不会抱吗?”

“我抱不动的,平时都是侯姐抱的。”

“那午饭怎么办?”

“你自己可以做啊,或者,叫外卖好了。”说完,方蕙已经和侯姐一起出门了。

顾铭夕说:“爸爸,我不用吃饭的,我下午还有事要办,你能不能陪我去一趟市区?”

“今天下午?”顾国祥摇头,“抱歉,铭夕,我下午要去区里开个会,比较重要的。”

顾铭夕想了想,说,“那我自己去好了。”他顿了一下,说,“爸爸,时间差不多了,我该走了。”

顾国祥看了他一会儿,说:“走,爸爸送你。”

他开着车把顾铭夕带到了一间银行,拿出李涵的银行卡,他去柜台往里转了五万块钱。坐回车上,顾国祥把卡还给顾铭夕:“爸爸先给你五万,如果你妈妈真的还需要钱,你给我打电话,我再给你打一点过去。”

顾铭夕点点头:“谢谢爸爸。”

“方蕙说话不好听,但是有些事,也是事实。”顾国祥推一下鼻梁上的镜架,“养一个小孩很费钱,吃的穿的用的,一点都不能马虎,一个月开销基本要一万,方蕙又没有工作,我去年,给你妈妈六十五万,积蓄也不多了。”

顾铭夕又点头:“我知道的,爸爸。”

“你几点的火车回去?”

“今天晚上七点。”

“爸爸晚上开完会陪你去外面吃个饭,再送你去火车站吧。”

顾铭夕想了想,摇头:“不用了,我自己可以的。”

顾国祥开车把顾铭夕送到了市里,就回去了。顾铭夕背着包站在大街上,思考许久后,他去路边给庞水生打了电话。

庞水生匆匆忙忙地从公司里赶出来,看到顾铭夕后,大力地拥抱了他:“臭小子!怎么晒得那么黑!”

他们一起在路边小店吃了顿午餐,下午时,庞水生陪着顾铭夕去办理李涵的医保报销手续。顾铭夕把东西准备得很齐全,办理得比较顺利。

事情办完后,庞水生邀请顾铭夕去家里吃晚饭,顾铭夕犹豫了一会儿,同意了。

他又一次回到金材大院,相比起那个豪华却陌生的金材新苑,大院才是顾铭夕魂牵梦萦的地方。

熟悉的花坛,熟悉的大槐树,熟悉的自行车棚……他和庞倩的车依旧停在那里,两辆车锁在一起,都已经落满了尘。

传达室的曾老头在门口喝小酒,他的头发已经全白了,看到顾铭夕就咧着一口没牙的嘴笑了:“铭夕回来啦!你家胖胖在上海呢!”

金爱华还没有下班回家,庞水生拉着顾铭夕在桌边聊天,他问到了李涵的病情,顾铭夕简单地作了答。庞水生问顾铭夕抄下了李涵的卡号,说过两天给卡里打两万块钱,让顾铭夕不要告诉金爱华。

顾铭夕着急地说不用,庞水生按着他的肩膀说:“你以前那么照顾倩倩,叔叔一直没有谢过你。换到十年前,叔叔哪里能想到,庞倩这个笨丫头,能考上一所重点大学,还是念的热门专业。”

顾铭夕低着头:“叔叔,是庞倩一直在帮助我才对。”

庞水生点起一支烟,问:“你这趟回来,和倩倩说过没有?要不要我给她打个电话?你暑假里是不是没和她联系?小丫头整个夏天都板着个脸,老是和我说,她要和你绝交。”

顾铭夕失笑:“我的确有好几个月没和她联系了,这趟回来,我连手机都没带。”

“铭夕……”庞水生看着顾铭夕的样子,心疼得要命,他是看着这个男孩长大成人的,以前他从来没觉得顾铭夕有多苦,大概因为他家境优越,衣食无忧,学习又优秀。可现在,庞水生看到顾铭夕微微低下的头颅,毫无光彩的眼睛,还有那消瘦的肩膀下两截空荡荡的衣袖,他是真的从这个年轻的男孩身上体会到了一种无助、无力和无奈。

庞水生问起顾铭夕接下来的打算,顾铭夕说他是晚上的火车票回Z城,庞水生拍拍他的肩,说一会儿送他去车站。

庞水生去做饭时,顾铭夕走进了庞倩的房间。她的房间略微地有了些变化,书架上那些高中题库都没有了,换成了一些经济类的书籍,还有一些畅销小说。

因为她不在家,她的写字台被金爱华收拾得很干净,台面上摆着一个版画相框,裏面是庞倩拍的艺术照。

墙上还挂着一张更大的照片,照片里的庞倩有着一头褐色披肩长发,穿着一条蓝绿色的抹胸长裙,脚上还蹬着高跟鞋。她化着漂亮的妆,拈着一朵白玫瑰站在夕阳下。

金色的光在她肩头流转,因为PS,她的皮肤格外得白皙柔嫩,脸上的笑容甜美灿烂。顾铭夕站在她的房间中央,仰着脑袋看着墙上的女孩,那是他的庞庞,她已经十九岁了,那么活泼,那么美丽,他想象她走在学校的林荫小径上,怀里抱着书,默念着英语,偶尔抬起头来,脸上流露出一抹恬淡又满足的神情。

她在那个繁华的城市过得很好,而他的生活,似乎已经与她背道而驰。

傍晚五点半,庞水生送顾铭夕去火车站。

走到金材大院楼下时,庞水生回头指着那四幢房子说:“这裏大概要拆了。”

顾铭夕一愣,问:“为什么?”

“边上会造一个大型商业中心,喏,就是那里。”庞水生指着不远处的工地,那是金材公司的原址,说,“这裏的房价涨得飞快,地呢,是金材公司的,好像被一个房产开发商看上了,这段时间正在谈判呢。对我们来说拆了也好,房子都二十多年了,到时候就狠狠心买一套大房子住。”

顾铭夕回头看着落日余晖中的金材大院,四幢六层楼的小房子安静地矗立在那里。还有那花坛、自行车棚、传达室……501和502也要没有了,是不是意味着,他和庞倩,真的要错开彼此了?

庞水生把顾铭夕送到火车站后,叮嘱了几句就离开了。顾铭夕在候车室坐了半个小时,心裏突然下了个决定。

他去服务台请志愿者帮忙,帮他退掉了回Z城的车票,另买了一张从E市到上海的火车票。

火车再过十五分钟就要开动了,顾铭夕背着包,嘴裏咬着票,一路狂奔进站,终于在最后一分钟大汗淋漓地上了车。

晚上十点,顾铭夕风尘仆仆地站在了庞倩的寝室楼下,他请宿管阿姨帮忙打电话到庞倩寝室,结果,庞倩不在。

她的室友说,她去看校际篮球赛了。

顾铭夕赶得很急,一直在重重地喘气,他站在寝室楼边,来往的女生但凡注意到他,脸上都露出了惊讶的表情,接着就窃窃私语起来,议论着这个男孩居然没有双臂。

顾铭夕走到了墙边,把包弄到了地上,背脊贴着墙壁休息了一会儿,他的心跳得有些快,眼睛一直盯着来路,他静静地等待着,等着那女孩回来。

上一次离开,他甚至都没和她见面,这一次,他想,他一定要好好地和她道个别,微笑着对她说,庞庞,再见。

从篮球馆出来以后,盛峰朝着杨璐使了个眼色,杨璐立刻心领神会,拖着另一个男生说要去吃夜宵,一溜烟儿地跑了。

四人行一下子变成了二人行,庞倩专心走路,盛峰负着手走在她身边,说:“刚才的球赛挺精彩的啊。”

“啊?是吗?”庞倩很老实地说,“其实我看不太懂篮球,我就是去凑个数的。”

“那足球呢?”

“也不太喜欢,看不懂。”庞倩笑笑,“我喜欢乒乓球。”

“我知道,我看你打过,打得挺好。”盛峰抬腕看表,“还有点时间,要不要一起去喝杯奶茶?我请客。”

庞倩连连摇头:“不要了,明天上课要用的作业我还没弄完。”

“哦。”盛峰微笑,“那我送你到寝室楼下吧。”

再过两天就是国庆长假了,走到庞倩的寝室楼下,盛峰问她:“长假你回家吗?”

“回的。”

“票买了吗?”

“还没有,我是想明天去火车站现买,回E市的票不紧张。”

盛峰说:“我也没买,要不,明天晚上一起走?”

庞倩看了他一会儿,说:“行吧,到时候电话联系。”

夜已经深了,女生寝室楼下人并不多,光线暗暗的。有些女生带着书本从自修室、图书馆回来,还有些小情侣正抱在一起卿卿我我,难舍难分。

盛峰看着那些胶着的情侣,面色有些红,在庞倩面前站定,问:“国庆节有没有什么安排?要是没有,到时候我们可以一起出去玩,E市周边新出了几个景点,好像挺不错的。”

庞倩挠挠头发:“不用了,就那么几天,我想多陪陪我爸妈,还要去看看外公外婆,爷爷奶奶。”

“暑假不是才陪了两个月么?”

庞倩答不上来了。盛峰已经追了她一年,内线杨璐和外线汪松都告诉盛峰,庞倩心裏有一个人,那个男生在外地,但是盛峰觉得自己一点儿也感觉不到他的存在。尤其是最近的半年,连杨璐都说,庞倩已经很久没躲被窝里打电话了,平时,也没和人发短信、QQ聊天,更没有视频,总之,完全不像是个有男朋友的人。

杨璐问过庞倩,不是说暑假要去外地和男朋友见面么,怎么又没去了呢?庞倩一张脸就变得臭臭的。

盛峰觉得,庞倩和那男生不是在濒临分手的边缘,就是已经分了,不管怎样,现在对他来说,是最好的机会。

寝室楼前的风有点凉,盛峰拉了拉庞倩衣服后面的帽子,突然开玩笑般地将帽子戴在了她头上,帽沿遮住了庞倩的眼睛,她叫起来:“你干吗呀!”

“小心别感冒。”盛峰笑嘻嘻地说着,还拍了拍她的脑袋,“螃蟹,你什么时候能不背着壳儿对我?”

“你见过没壳的螃蟹吗?”庞倩拉下了帽子瞪他,还后退了一步。这时,有两个女生晚自修回来,走过庞倩身边时,其中一个女生说:“咦?那个男生,是不是没有手的?”

好像有一道闪电劈过了庞倩的脑袋,惊雷在她耳边炸起,一颗心突然就猛跳了起来。她“倏”地回头,一眼就看到了那个倚在墙边的人。

路灯昏黄的灯光幽幽地照着他,将他的身影在地上投下长长的一线。

从头到尾,他并没有躲过,就一直靠在那里,看着他的女孩和另一个男孩一路走来,说说笑笑。那个男孩看着挺斯文的样子,还亲昵地拍了拍她的脑袋,他的眼神灼热,足以透露他的心意。

顾铭夕都不知道自己该不该开口喊她,索性就一直没有吭声,直到庞倩回过头来,瞪大眼睛望向了他。

顾铭夕惊讶于庞倩的变化,她染了头发,剪了很时尚的斜刘海,脸上化着淡妆,身上穿一件宽松的紫色带帽运动衞衣,底下是黑色铅笔裤,光着脚穿着一双板鞋。

他本来以为艺术照上的庞倩变得美丽是因为图片处理,可是看到她本人,顾铭夕才知道,他的庞庞,真的已经蜕变成了一个亭亭玉立的女孩。

他的背脊离开了墙壁,往前走了两步,很努力地向着她笑了一下,说:“嗨,庞庞。”

庞倩的眼睛早就红了,听到他的声音,眼泪夺眶而出,她向着他飞奔而来,在寝室楼下男生女生们惊讶的视线里,她张开双臂,一头就扑到了顾铭夕身上,紧紧地抱住了他。

“顾铭夕——”

她的力道是那么得大,冲击得顾铭夕差点要站不稳,他晃了晃身子,她已经在他胸前放声大哭起来。她哭得那样伤心,那样委屈,仿佛时间、空间隔开的并不是距离,他们之间根本就没有隔阂,有的,只是深厚的思念。

顾铭夕定定地站在那里,心中动容,他能感受到庞倩浓烈的感情,他自己又何尝不是。他忍不住就低下了头,用自己的脸颊去磨蹭她头顶的发,庞倩突然抬起头来看他,一脸的眼泪鼻涕,妆都弄花了,她吸吸鼻子,说:“咿——顾铭夕,你好臭啊!”

顾铭夕的脸瞬间就红了,他坐了一夜火车,已经两天两夜没洗澡了,胡子没刮,连脸都没好好洗过,身上肯定混着汗臭味。他挣了挣身子,小声说:“你松开,我身上脏。”

“我不要!”庞倩又把脸埋在了他胸前,还把手臂收得更紧,“顾铭夕,我想死你了!你这个人有没有良心的!我给你发多少短信打多少电话你知道吗?你干吗不开机啊!你送我一个手机你自己不开机你什么意思啊!呜呜呜呜……”

盛峰在边上目瞪口呆地看着庞倩,他认识她一年了,说实话,庞倩是个挺外向爽朗的女孩,但盛峰还真是头一次看到她如此失控。她就像个八爪章鱼似的抱着那个男孩,盛峰仔细地看,还真是个没有手臂的男孩,他有点难以承受这个事实,忍不住就开口喊她:“螃蟹。”

庞倩这时候才回过神来,记起自己是在寝室楼下,睁着一双红通通的眼睛看四周,发现大家果然都在看她。她抹掉眼泪,看到盛峰已经走到身边,庞倩指指顾铭夕,说:“这是顾铭夕,是……是……是我最好最好的朋友。”

她又指指盛峰,对顾铭夕说:“这是盛峰,是我同班同学。”

她的眼里有难抑的光彩,脸上的神色比任何时候都要鲜活生动,盛峰能体会到庞倩极度欣喜的心情,他是个有分寸的人,知道这时候说什么都不合适,见庞倩和顾铭夕老友重逢,他笑着寒暄几句,又说了句“明天见”就离开了。

他一走,庞倩就真的完全放开了,拽着顾铭夕的衣角,仰头看着他,她都一年多没见到他了,连张照片都没见着,此时见到,庞倩也和庞水生、顾国祥一样,被顾铭夕黑黑瘦瘦、邋里邋遢的形象惊到了。

“你去挖煤了?!”庞倩甚至伸手去摸他的脸颊,手指抚过他冒着胡茬的下巴,指尖在那个小小的疤痕上流连,“这就是上次摔跤留下的疤吗?”

顾铭夕低着头,轻轻地“嗯”了一声。

庞倩眉头一皱,声音又高了起来:“顾铭夕!你怎么瘦那么多啊!你不吃饭的吗?还晒得那么黑!头发干吗剪掉了?一点都不好看!对了,你怎么会在这裏?你是回来过国庆节吗?要回E市?”

她问了一连串的问题,眼睛根本就不舍得离开他的脸,她又哭了起来:“我还以为我找不到你了,我甚至想说服我爸,国庆节去Z城,去你学校找你呢。”

顾铭夕笑了:“你别哭了,我刚去E市办事,回Z城顺路经过上海,就想着来看看你。”

“你几时回Z城?”庞倩一下子就止住了哭,瞪大眼睛问。

“明天……”

她不假思索地叫起来:“把票退掉!”

“啊?”

“在上海待几天嘛,顾铭夕,我求求你,你不要那么快走。”庞倩拉着他的衣摆,不停地摇晃,“后天就放假了,我有时间的,我不回家了,陪你在上海玩一下,我们学校有招待所,房间很好的,你要是觉得一个人住不方便,我可以陪你一起住……”

“庞庞。”他打断她天马行空的念头,“我晚上睡鲨鱼哥那里,刚才已经和他联系过了。”

“你明天不要走……”庞倩的声音哽咽了,双手揪着他的衣领,“顾铭夕你不要走,再多留两天嘛,两天就好了。”

他见不得她这样哭泣,终于妥协了:“好了好了,我明天不走,你不要哭了。”

庞倩一下子就破涕为笑,眼睛亮亮地看着他。

她送他去门口打车,走在路上,她的手一直拉着他的T恤下摆。

“你干吗一直拉我衣服啊?”顾铭夕问。

“我喜欢!”庞倩噘着嘴,在他身边晃啊晃,“谁叫你老是闹失踪,我根本就不敢放开你了。我怕我一放手,你就‘砰’一下,像阵烟似的消失了。”

顾铭夕抿着嘴轻轻地笑起来,庞倩问:“顾铭夕,你妈妈现在病好了吗?”

说到母亲的病,顾铭夕的心情又沉重了,但是他不想让庞倩担心,只是简单地说:“好很多了。”

庞倩见他不愿意多说,也不再问。他们已经走到了校门口,庞倩说:“顾铭夕,明天早上八点半,咱们在这儿会和,好么?”

“要去哪儿吗?”顾铭夕问,“你不用上课?”

“我明天上午没课,我带你到处走走。”庞倩说,“你答应我,八点半,校门口等,不见不散。”

她逼视着他,顾铭夕终于点头:“我答应你。”

“你要是不来,我出门就被车撞!”她咬着牙说。

“庞庞!”顾铭夕皱眉看她,“不要胡说。”

“我只是要你知道,你必须得来。”庞倩死死地捏着他的衣服下摆,低着头说,“顾铭夕,你必须得来。”

他深深地看着她,最后重重点头:“我一定来。”

顾铭夕打车去了鲨鱼家,鲨鱼在浦东开了一家烧烤店,生意不错,他还交了个女朋友,叫小乐,两个人同居着。

之前一年,顾铭夕一直和鲨鱼保持着联系,这天晚上,久未见面的两人一起喝了十几瓶啤酒,最后席地睡在客厅地上。

清晨六点,寒冷的地板冻得顾铭夕睁开了眼睛,他坐起来,感觉自己头皮发痒,低下头,闻到身上酸臭的味道,才想起自己已经很久没洗澡了。

他都被自己前所未有的邋遢逗笑了,看看身边睡得四仰八叉、呼声大作的鲨鱼,顾铭夕站起了身,脚趾从背包里夹出换洗衣服,把衣服搭在肩上,嘴裏咬着那支“不求人”就去了衞生间。

镜子里的年轻男人眼皮浮肿,头发油腻,下巴上是一片青色的胡茬,一件白色T恤已经穿了好几个日夜,皱得像老咸菜一样了。

顾铭夕对着镜子做了个深呼吸,坐在马桶盖上,弯着腰、脚趾夹着衣领脱掉了上衣。他俯身在盥洗台前用脚刷牙、洗脸、刮胡子,又进了淋浴间仔仔细细地为自己洗澡洗头。最后,他换上了一身干净的衣裤,天蓝色的短袖衬衫,米色长裤,他又一次站在镜子前看自己,终于体会到了一丝神清气爽的感觉。

小乐已经把鲨鱼弄醒了,正在厨房给两个男人做早餐。鲨鱼赤着上身,穿着个大裤衩跑到衞生间门口,看到顾铭夕就乐了:“呦,挺帅的哈。”

他抓了点啫喱膏抹在顾铭夕的头发上:“你今天要和小螃蟹约会呀?”

顾铭夕脸红了,鲨鱼帮他抓了抓头发,又帮他把衬衫整得服帖一些,说:“小孩,你今天先不要去想你妈妈的病,这么久没见小螃蟹,好好和她玩一玩吧,开心一点,知不知道?”

他大力地拍拍顾铭夕的背,又塞了好几张百元钞票到他裤子口袋里:“你来上海,哥应该做东请你去玩,但是不能打扰你和螃蟹约会啊,所以,你们今天的活动哥来买单,你别省钱,螃蟹爱吃什么爱玩什么你尽管陪着她去。”

顾铭夕愣了一会儿,并没有推辞,说:“谢谢你,鲨鱼哥。”

看着时间差不多,鲨鱼开车将他送到了国定路上的财大正门口。

早上八点二十分,财大门口车辆密集,路人们形色匆匆,庞倩走出校门,心情忐忑地四下张望,突然,就听到了那个熟悉的声音。

“庞庞。”

她猛地回头,就看到了顾铭夕微笑的脸庞。

庞倩欢快地跑到他面前,她扎着一把马尾,脸上素面朝天,穿着一件简单的粉色T恤,底下是牛仔长裤和白色球鞋。她身上斜挎着一个小皮包,摊开双手给顾铭夕看:“你瞧,我没带手机,今天不会有任何人来打扰我们了。”

顾铭夕说:“你下午不是有课?”

“我是乖学生,几乎不逃课,但偶尔逃一下不会有关系。”她笑嘻嘻地吐吐舌头,“我让杨璐帮我请假了,不会有事的。”

见顾铭夕神色有些异样,庞倩说:“你别这副样子啊,我晓得你一定不逃课,但是你总该知道,大学生偶尔逃下课真的没什么的。”

顾铭夕勉强地笑了一下:“嗯,我知道。”

他没有把自己休学的事告诉顾国祥和庞水生,这时候也不打算告诉庞倩,他只是告诉了鲨鱼,鲨鱼表示理解。

对于自己的未来,这时候的顾铭夕有些迷茫,但更多的,是无暇顾及。他更担心母亲的病,这是眼前最重要的事,医生说李涵还有的救,只要有一线希望,顾铭夕就不会放弃。

他问庞倩:“庞庞,你想去哪里玩?”

庞倩撇着嘴说:“怎么搞得好像你是东道主一样啊,明明现在是在我的地盘!应该我问你才对啊,顾铭夕,你想去哪里玩?”

他忍不住笑了:“上海的景点,我大部分都去过了啊。”

庞倩说:“可是我还有很多地方没去过,比如东方明珠。”

顾铭夕很惊讶:“你到上海一年多了,都没去登东方明珠吗?”

“我是想和你一起去的。”庞倩小声说,“初中时和你来上海玩,你就说要陪我去登东方明珠,后来又没有去成。我到上海来以后,班里同学一起约着去登塔,我都没有去。”

顾铭夕看着她孩子般的表情,说:“那,我们今天就去登东方明珠吧。”

几年前和庞倩来上海看漫展,顾铭夕提前在家里买了一份上海地图,仔细地研究了几条他们要走的路。而现在,他再也不用为这个担心了,庞倩俨然成了一个上海通,带着他坐了几站公交车,到了最近的地铁3号线江湾镇站。

一路上,庞倩叽叽喳喳地对顾铭夕说着话,还为他表演上海方言,“阿拉上海宁”、“吾同侬一道起白相”、“今朝天气交贯好”、“侬想哪能啊”……看到顾铭夕哭笑不得,庞倩自己也掩着嘴笑个不停。

“都是杨璐教我的,她说我将来要是留在上海工作,学会上海话会比较好。”

顾铭夕有点惊讶:“你毕业后不回E市吗?”

庞倩笑着说:“要回的,我爸妈才不会同意我留在上海呢。但是,我有想过在上海先工作两年,我这个专业,在北上广比较容易找工作,回E市的话,我怕起点会不高,如果先在上海工作两年,回去跳槽也能增加资本。”

庞倩和顾铭夕在站台等车,三号线是轻轨,站台在地面二层,透过玻璃窗,能看到外面浅蓝色的天空。庞倩的眼睛望向窗外的蓝天白云,问身边的人:“顾铭夕,你本科毕业是打算工作?还是读研?如果工作,会在哪个城市?如果读研,是留在B大,还是会出来?”

这是个顾铭夕难以回答的问题,庞倩问得很细,他连敷衍都困难,只得硬着头皮说:“我大概会读研,至于去哪个学校,现在还不好说。”

“我也想读研,但是我认得的一个师姐跟我说,如果可以,最好先工作两年,然后根据自己在工作中发现的不足,以及希望自己从事的工作方向来选择读研的专业,这样要比本科毕业直接读研来得有用。她自己就是工作以后才回来读研的,居然还计划出国读博,太牛逼了。”

她絮絮叨叨地说着,发现顾铭夕神情呆呆的,庞倩往他身上一靠,手搭上了他的肩,说:“你干吗呀?是觉得我说的很无聊吗?我们同学平时聊天也会说到的,毕竟现在都大二了,我……”她突然红了脸,小声说,“我也有想过,不知道你将来会在哪个城市,其实,我真的特别想你到上海来读研。”

顾铭夕低头看她一眼,没有说话。

轻轨上,人并不少,庞倩和顾铭夕站在角落里,车厢微微地摇晃着,顾铭夕的背脊贴着车厢壁,庞倩则站在他面前,轻轻地环着他的腰。

只要是看到他们的人,都会觉得这是一对情侣,他们的样子是那么亲密,庞倩悄悄地把脑袋搁在了顾铭夕的胸前,用只有他听得到的声音说:“顾铭夕,今天你不臭了,香香的,真好闻。”

他默默地笑了,用下巴蹭了蹭她的头发。

他们转了地铁2号线,到陆家嘴下了车,庞倩和顾铭夕一起登上了东方明珠。

蓝天白云下,高大的电视塔气势还是挺恢弘的,顾铭夕小学时和父母一起登过塔,到现在已经过了快十年,庞倩是第一次登塔,上到第二个球体时,她趴在玻璃幕墙上对着下面小如蚂蚁的车辆、行人大呼小叫,兴奋得像个孩子一样。

周围的高楼大厦鳞次栉比,静静流淌的黄浦江上,船只来来往往,顾铭夕站在庞倩身边,玻璃窗外是大上海的繁华风光,但在他的眼里,却及不上身边人的一颦一笑。

指着边上的金茂大厦,庞倩对顾铭夕说:“我以后要去那儿上班!”

顾铭夕:“啊……”

她又指着边上另几座大厦:“去那儿也行,那个也不错!啊那个不好看!谁设计的呀丑死了!”她扭头看他,神采飞扬,“顾铭夕,陆家嘴是上海的金融中心,上海又是中国的经济中心,我的理想就是以后在这儿上班!挣大钱!买大房子!”

说完以后,她自己先呵呵呵地乐起来:“顾铭夕,到时候我发财了,你尽管来投靠我!我来养你!”

顾铭夕眨眨眼睛,问:“你还记得你十年前的理想么?”

“十年前?我九岁的时候?”庞倩哪里还记得,摇头说,“不记得啦,我有对你说过吗?”

“嗯,你去路边摊买东西吃,对我说,你只有五毛钱,买不起一块钱一串的炸里脊,只能买炸米糕。”顾铭夕很认真地回忆着,“然后,你说,你的理想就是将来能有很多很多钱,可以买很多很多的炸里脊,不光自己吃,还要请我吃。”

庞倩傻眼了:“啊……”

顾铭夕笑得开怀,连着肩膀都抖了起来,眼睛弯弯地问:“你现在还想吃炸里脊吗?”

庞倩拍着他:“讨厌!”

“庞庞。”他突然温柔地说,“谢谢你。”

庞倩很惊讶:“啊?谢我什么?”

他说:“谢谢你不管是十年前,还是十年后,立下理想时,都不忘捎上我。”

从明珠塔下来,时间还早,顾铭夕和庞倩去边上的海洋水族馆玩了一圈,庞倩买了两个钥匙扣纪念品,红色的卡通螃蟹,很是有趣。

他们在陆家嘴附近找了家餐厅吃饭,顾铭夕尿急,庞倩镇定自若地陪着他去衞生间,帮他解决。

这是她第二次帮他尿尿,不知为何竟一点也不觉得尴尬和难为情,她尽量不低头去看,只靠双手摸索。她的手指不可避免地碰到了他的那里,没有任何布料的阻隔,她贴在他身边,手指扶着他的小麻雀,听着哗哗的水声倾泻。

庞倩的心情很是平静,抬头看顾铭夕,他却是一脸的凌乱,接触到她的目光,轻轻地转开了头去,脸颊上绯红一片,庞倩的脸终于也烧了起来。

吃饭时,庞倩问顾铭夕:“你有一回,是不是和你爸爸妈妈到上海来配假肢?”

“啊?嗯……”他们点了两盘印尼炒饭,顾铭夕右脚夹着勺子慢慢地吃着,“就是小学五年级的时候,到上海来定做的。”

庞倩问:“那假肢呢?”

“不是你说很恶心么,就再也没用过了。”顾铭夕笑笑,“搬家的时候我也没见着,估计是丢了吧。这东西也要根据我的身体发育不停地定做的,那副假肢早就不合我身了。你别说,它还很贵呢。”

庞倩犹豫了一会儿,说:“顾铭夕,现在都过了十年了,科技都发展很多了,市面上有没有更先进的假肢呀?”

“有的吧,国外一直都在研发啊。”顾铭夕漫不经心地说着。

庞倩瞪大眼睛:“那你有没有想过,去配一副能做事的假肢啊?”

顾铭夕抬起头来看她,说:“庞庞,我不打算配假肢了,我这么和你说吧,假肢能做的,我用脚一定能做。假肢不能做的,我大概也能用脚做,而我做不到的,假肢一样也做不到。”

庞倩失望地低下了头,闷闷地吃饭。

顾铭夕笑着说:“你别这样嘛,我现在不是挺好的么。”

庞倩抬头瞅他一眼,不开心地噘起了嘴。

下午,他们在滨江大道上晒太阳。天蓝云白,连着空气都变得清新,在亲水平台旁的坡地上,优美的绿化隔开了大都市的喧嚣。庞倩和顾铭夕凭栏临江,眺望着浦西外滩典雅的建筑,还有黄浦江中穿梭不停的船只,他们一直都没有说话,只是共同享受着这安逸、憩静的感觉。

初秋的风阵阵拂过,庞倩心底感到了深切的满足。她悄悄地看着身边人的侧脸,他虽然瘦了,黑了,但是他的脸部线条却透出了一份坚毅,连着眼神里都有一种不易撼动的力量存在。在庞倩的眼里,他似乎要比以前更有男人味了。

她的小心脏扑通扑通地跳了起来,慢慢地靠近顾铭夕身边,伸出手指,牵住了他空瘪的袖子。

她将之理解为牵手,心裏有着小小的喜悦,庞倩又一次偷眼看他,却见他低下了头,神情里透着一股落寞。

庞倩一直都没有和顾铭夕说过那方面的话题,但是她觉得,她表现得已经够明显了。庞倩再怎么外向,好歹也是个女孩,她希望由顾铭夕来挑破他俩的关系。

另一方面,庞倩对于杨璐的话也有些介意,她和顾铭夕的确在异地,平时,他的表现又糟糕到极点。他大部分时间都不带手机,庞倩根本就联系不到他。庞倩知道顾铭夕对她有感情,正如她对他也有感情,但是这时候她实在无法确定,顾铭夕对她的这份“喜欢”,究竟是哪一种“喜欢”。

如果他足够喜欢她,不应该是见缝插针地与她联系着么?短信、电话、QQ、电邮、视频……现在的社会即时通讯那样发达,他怎么能连着几个月都没有丁点儿消息呢?

要不是庞倩太了解顾铭夕,不会因此而和他发脾气,换做其他女孩,有哪一个能受得了一个男孩这样的怠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