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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生死恋 羽芊 4850 字 2个月前

“小时候卓叔叔常常跟我们说起西藏,他最爱吃西藏的磨菇。他让朋友寄的磨菇还没寄到呢,就走了。”

“他,什么病?”

“心脏病。医生说他的心脏适应了高原,回到内地反而无法正常运作,加上他不要命的工作,自己一点都不爱惜身体。”

公扎不再说话,只看着火光出神。卓麦,去年写信还说等退休的时候一定要来草原看看的,他还说他和石达的单位离得很近,俩人常在一起喝酒,聊得最多的就是草原的生活。那时自己还挺羡慕他们,老朋友在一起,聊共同的往事,多好啊。哪儿像自己一个人,想找个人说说话都没有。过去的一切在现在的年轻人眼中,已变得不可思议。

“卓一航说他小时候也在你们草原上住过的?”风没话找话。

公扎点了点头:“他那时还很小,卓麦走哪儿他就跟到哪儿。”

“哦……”风看着公扎被火光映红的脸庞,想了想又问:“你怎么到这裏来了?”

“我来找一头熊。”

“喀果?”风想起拉姆说的故事。

公扎点了点头,“拉姆给你说的?”把烤好的肉递给风。

“嗯。”风点了点头,“你也吃吧。”

“我吃这个。”公扎说,用刀削了血淋淋的生肉放进嘴裏,“你们汉人要吃熟的。”

风看着他毫不在意地削了生肉,血丝还挂在刀上却吃得津津有味,顿觉毛骨悚然。这是个什么人啊?怎么像野人一样?她感到胃里一阵翻腾,赶紧走到旁边,把刚才吃的东西全吐了出来。

“怎么了你?不舒服的有吗?”公扎过来,递给她水壶。

“没事没事。”风摇着手说,接过水壶,赶紧喝了几口,突如其来的恐惧让她害怕极了,逃一样窜回了帐篷。来时卓一航就跟她说了西藏人会吃生肉,只不过她以为是风干了的牛羊肉,就像在拉萨的藏餐馆里吃的、就像在拉姆的家里吃的,沾了辣椒,味道还不错。哪里想到公扎居然吃血淋淋的生肉?

“还要肉吗?”公扎回到火堆边,扬声问,嘴角含笑。

“不要了!”风干干脆脆地说,把自己捂进了羊皮袄里,好像公扎要吃她一样。

半夜,风听到公扎反反覆复在唱一首汉语的歌。

<small>我今天要去远方</small>

<small>离别时你说请不要把我遗忘</small>

<small>我们的誓言高高挂在天上</small>

<small>那些白云那些星星那个月亮</small>

<small>看着我们约定今生约定来世相约永不忘</small>

<small>美丽的牧羊姑娘你的笑声浑洒在蓝天下留在了我的心房</small>

<small>美丽的牧羊姑娘爱了你无论日月怎么变迁我都无法遗忘</small>

<small>给我一顶帐篷哟,牵你的手共度一生不再心伤</small>

<small>给我一片天地哟,伴你的爱漫舞天涯不再徬徨</small>

<small>牧羊姑娘,可爱的牧羊姑娘</small>

<small>何时才能回到我身旁,何时我们才能一路花香</small>

<small>不再分离是不是成了奢望</small>

<small>今生的爱是不是已经散场</small>

<small>爱了你难道就只能绝望</small>

<small>没有你的日子天天是情殇</small>

空旷无人的荒原上,下弦月挂在影影绰绰的山头,星空璀璨,一顶帐篷,一堆似有若无的火光。

低沉的歌声无限悲凉。

尼玛,最后看到太阳落下也最先看到月亮升起的地方,这裏是离天最近离海最远,它是世界屋脊的最高点,是第三极的顶峰。绒马是尼玛县最偏远的一个乡镇,也是靠近无人区最后的一个乡。

几间土房子,房与房之间土道相连。这裏一直都是安静的,安静得就像墙根处卧着的老牦牛,眼睛都懒得抬一下。偶尔看见某个土房子走出一位老阿妈背着水桶,步履匆匆逆着光,身后会跟着咿咿呀呀的小孙子或是小羊羔。

今天,这个安静惯了的小镇突然间变得热气腾腾。

乡政府简陋但宽阔的院子里聚集了一大群穿着老羊皮袄的牧民。

这时,低矮的小屋子里出来一个穿公安制服的人,向着院子里的人喊:“大家再辛苦两天,再好好找找吧。咱们不能眼看着人家姑娘活活饿死在裏面啊。”阿钢与海子他们到这裏报了警。

所有人低头弯腰答应着,按照事先分好的组,在门口牵上马各自而去。

那层层叠叠的大山背后,就是让牧人谈虎色变的藏北无人区。

焦黄色的大地上,正午的太阳很猛。

两人一马,慢悠悠地走着。

公扎牵着马在前。马背上驮着老羊皮袄、干肉袋子、户外用的背包。

风跟在后面,戴了公扎的牛仔帽,有些大,她不时得扶一下。右手拿着枪,枪叉子拖在地上,在沙地上画出了两条歪歪扭扭的线。

他们要翻过这座雪山去。

“咱们还要走多久?”风理了一下帽沿边的头发,仰头看了看太阳,无力地问。

“两小时吧!”公扎把马缰在手上又挽了两圈,让马靠近了些。

“公扎,能不能歇一会儿?我太累了!”

“现在不行,我们得在太阳升到头顶的时候翻过去,否则温度一高,很容易发生雪崩。”公扎回头看了风一眼,淡淡地说。

“脸好痛。”风扶了一下墨镜,抖了一下腿上的雪。

“脱皮了。”公扎说,“过几天就好了。”

“啊?脱皮了?”风说,下意识把手盖在脸上。

公扎没再说话。

“如果长斑就麻烦了,我回去怎么见人啊?”风一边走一边叽叽咕咕地说。

“你们这些汉族女人啊,命重要还是脸蛋重要啊?看看草原上,哪个女人的脸上没斑呢?那是太阳送给女人的礼物。有了这样的礼物,她才是草原上的女人。”

“太阳送给女人的礼物?有意思。”风笑了,“可问题在于我不是草原上的女人啊,我是属于上海的,很繁华的大都市,我如果带着太阳的礼物走进写字楼,还怎么工作啊?”

“工作跟你的脸有关系?”公扎好笑地回头看了她一眼。

“没有直接关系,但会影响我的心情。”

“你们那里真是奇怪!”

“难道你不喜欢漂亮的女人?”

“健康就好!”公扎说。

“健康?像你们草原上的?皮肤黑黑的,满脸太阳斑?高兴了就放声大笑。公扎,上海是容不下这样的女子的。上海需要衣饰华美、精致典雅的女人。”

公扎沉默了。上海,那是一个他不了解的世界。卓麦曾经说过,在那里什么都能用钱买到,唯独买不到他想要的爱情。

爱情,自己的爱情,已经随着措姆的一缕香魂飘往香巴拉。卓麦的爱情呢?他一生未娶。他的爱情应该和自己一样留在这片草原上吧。

“公扎,无人区这么大,你怎么找到喀果?”风无话找话。

“鹰飞过都会留下羽毛,熊走过也会留下脚印。”公扎回答。

“可是,这裏太大了啊!”

“我是猎人,知道熊喜欢出现在什么地方。”

“可是,即使你打死了它,措姆也不会回来了啊!”

公扎的背部突然僵硬地挺直了。

风一说完就后悔了。措姆,是公扎心中不能触碰的伤痛,自己何苦要去揭他的伤疤呢?她紧紧地追着他的脚印,一边喊:“对不起,公扎,我不是故意的。”

接下来的路俩人都沉默着。

空旷的荒原上只听见脚踩在雪地上“嘎吱嘎吱”地响。

终于到了山垭处,和风送来阵阵清凉。山脚下是一条不知延伸到何处的河谷,因为昨天下过雪,谷中还有些雾霭升腾。不知名的花儿东一块西一块,五彩缤纷,如一张花毯铺在了雪山与山谷之间。中间有个小湖,如一块上好的美玉,点缀在了少女粉|嫩的脖间。

风兴奋地瞪大了眼,大叫着:“太美了,这裏真是无人区吗?公扎,我从没见过这么美的地方。My god,你把最美的景色放在远离人烟的地方,真不公平!”

公扎眯着眼望着山下,并不言语。

“还在生气啊?我说过不是故意的,再跟你道歉,对不起啊。”风望着牵了马站在雪地上,看不出表情的公扎说,故意把腰弯成了九十度。

“我没生气。”公扎收回目光,“走吧!”拉了马向下走去。

风看着他背影吐舌做了个鬼脸。这个男人,真是惜话如金啊。自从自己病好以后,五天来他说的话没超过五十句。

到了小湖边,公扎把马背上的物品取下,解开缰绳,拍了一下马屁股,马儿就甩着尾巴走开了。

公扎拿起枪,看了看四周,见不远处有几只獐子。他说了句:“周围有不少野牦牛的干牛粪,你捡一点。”提着枪便向另一个方向走了。

风不明所以地看着他的背影。他要去打猎吗?可獐子在另一头啊!她脱掉冲锋衣丢在草地上,只穿了灰色高领毛衣,开始捡牛粪。这几天在荒原行走,倒是从公扎那儿学了不少荒原生活常识,其中就包括怎么辨别野牦牛和家牦牛的粪便。

风把干牛粪抱在怀里走回来扔在行李边,然后继续去捡。一会儿就捡了一大堆,看看差不多捡够了。于是坐在湖边黑色的碎石岸上,转身看着远处的公扎猫着腰,正绕着小山坡慢慢向獐子活动的地方靠近,走几步还停下来一会儿。獐子偶尔抬起头警惕地看着他,见他不动了,便又埋下头去。风不禁笑了,果然是个老猎手,迂回前进,目标还是獐子啊。

一声枪响,只见一头獐子应声倒地,其他獐子撒腿就跑。

风笑着迎上前去,帮着把獐子后腿抬起来,“你的枪法太好了,公扎,神枪手啊!”

公扎微微笑了一下,把獐子放在湖边,掏出刀熟练地剥着皮,一会儿就把獐子肉清理出来。然后用腰带上挂着的取火器打着油纸,把带回来的干草点燃,架上牛粪,火就慢慢升起来了。等火势变猛后,他从包里取出随身带着的盐袋放在一边,用刀子叉着肉,一边烤一边往上撒盐。烤好一片就递给流着口水的风,风一接过便饿狼一样塞进嘴裏。

终于,风打着饱嗝,摇着手说:“我不要了,再吃就要撑死了,你自己吃吧。”

于是公扎不再烤,而是削了肉放在嘴裏,既不放盐也不用火烤。

“你总这么吃肉吗?”风强行抑制着翻腾的胃,皱着眉头问。她从开始看见他吃生肉就吐,到后来他吃时就躲开,到现在能难受地看着他吃。

“肉本来就应该这么吃。”公扎说着又把一片生肉放进嘴裏。

“可是……这样很不衞生啊!”

“不衞生?”公扎好笑地看着她,“肉长在獐子身上,有皮保护着,怎么会不干净?取出来用水洗沾了水里的细菌,烤时再沾上柴草的灰尘,多次污染才不干净。这是你认识的那个卓麦大医生说的。”

风想了想,也是有道理啊。新鲜的肉,本就干干净净的,一旦过了人手、过了自认为干净的水,是不是就算一次次污染了呢?

“你这样吃,什么味道都没有,好吃吗?”

“我喜欢肉本身的味道,加上其他东西,反而不好吃了。”公扎说。这几天相处下来,公扎的普通话已变得流利了很多,很少再出现语序颠倒的状况。

“你……像一头荒原上的野狼!”风看着满脸大胡子、眼神深沉得如一池深湖的公扎,突然说。

公扎笑了,抹了一把嘴角:“野狼,算是吧。你看这裏,没有人烟,狼却可以生活得很好。”

风看着公扎,心裏动了一下。这个野性的男人,每天都在冲击着她习惯了的生活方式。自己以前接受的东西真的对的吗?比如生肉不能吃,比如不洗手就不能拿食物,再比如脸蛋上要涂上众多颜色才算漂亮?甚至还有男人的帅气,西装革履、浑身散发着淡淡的古龙香水味道才能风度翩翩吗?眼前这个皮肤黑红的汉子,一身尘土、吃生肉、高兴了欢畅地笑,不高兴了一脸沉默,难道不帅吗?

公扎从荒原上收回目光,见风正定定地盯着自己:“怎么了?我说得不对吗?”

风讪讪地一笑,红了脸,把目光转向波光粼粼的湖面,湖心有一对野鸭正你追我赶着:“对,你说得很对。”不知为何,在他的注视下,风突然觉得心跳得有些不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