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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小说《雪袍子》
张 亚
我们熟知的儿童文学,通常会采用全知全能的叙事视角。作品或者是通过“作者全知观察法(第三人称)”或者是通过“作者主观观察法(第一人称)”来铺叙故事,展开情节,如当下风靡全球的《哈利?波特》。这种全知全能的叙述手法,比较有利于引导、激发读者的阅读激情和阅读兴趣。小说《雪袍子》讲述一个十三岁少年成长的梦与痛,就内容而言应归属于儿童文学范围,然而作者却采用了第一人称内视角叙述,由这个少年自述了自己在十三岁这年的特殊经历和特殊感受。这种“自叙”式的表达让读者从另一个维度更真切的认识了孩子们的世界。
一、放逐后的成长
小主人公周忻从小没有妈妈。后来一直陪伴他的爸爸也去了广州打工并兼找妈妈。所以周忻像无数留守儿童一样独守在自己的家乡。他们没有家长的管束与训骂,更没有家长的呵护与疼爱。不过周忻是个成熟懂事的孩子,虽然孤身一人留在家,但他没有怨恨,心中充满了爱。他爱爸爸,也爱没有见过的妈妈和去世的爷爷。也由于从小在书香之家的熏陶,小周忻看着比别的孩子“有教养”,这样就在无形中引起高年级问题少年赵贵的不满。赵贵就找茬“修理”周忻。周忻在反抗的时候将赵贵翻到在地,不巧赵贵的脑袋刚好落在砖头上,“流出细细黑色的血”,在场的同学都误以为赵贵被周忻给打死了。周忻也因为害怕、恐惧逃离了现场。也基于这次意外迫使周忻踏上了去广州寻找爸爸的征途。这样,他就就彻底被抛出了生活的正轨。
可以说,大城市的生活经验在这个小少年大脑中完全是空白的、陌生的,甚至是新鲜刺激的。从小在贵州山区的生活模式在广州无法还原,复制。广州对于他是一种“全新”的外部世界与认识领域。可惜在他还没来得及感受这个大都市的时候就被金毛鼠抓住。金毛鼠一伙人是专门“贩”像周忻这样的流浪儿。他们把这些稍大一点的儿童抓去做童工,小一点的培养成“人鼠”——让他们以各种方式沿街偷盗乞讨为他们赚钱。周忻被扔进了“老鼠洞”时,作者却以诗人的敏感与富有质感的语言复制了这个小少年当时本真的感官经验:
一股乡下牲畜圈的骚味扑面而来,耳边是叽叽喳喳的小孩子说话声。
……
老鼠窝里有温暖的稻草发酵的气息,还有面食发霉的气味。所有的气温混在一起,在幽暗之中,将人熏得昏昏欲睡。我揉了一阵子眼睛,感觉光线更适应一些。这里原本应该是个废弃仓库。坑坑洼洼的地上,垫着厚厚的稻草、破纸箱和报纸,感觉只要脚一踏上去,就会有灰尘喷吐出来。
面对这个原本危险的境遇,周忻却没有成人的抗拒,挣扎与猜测。他顺其自然地观察着,接受着这个新环境。他打量到的新环境是“有温暖的稻草发酵的气息”,“有面食发霉的气味”,由于火车上长途的劳累与饥饿,面食的发酵味也是一种可以激发食欲的“鲜美”嗅觉,温暖的稻草发酵也是一种充满了阳光的舒适味道。“喷吐”一词的应用更让读者完全忘记了周忻是在一个危险,恶劣的环境中。
也就是在这里,周忻认识了两个好朋友:阿黄与雅克。并且被他们尊称为“奥特曼”——孩子们心中的英雄和战士。白天这群孩子们被驱赶到街上,或是偷盗或是行乞,为金毛鼠赚着钱。晚上他们也不觉得累,而是在奥特曼周忻的带领下演练着与他们共同的敌人金毛鼠的战斗。最让他们乐此不彼的是,他们设想着出逃时的情景:
我突发奇想:“如果真有那么一天,我们一起逃跑,跑出这个破房子,我们要唱着歌出去”
“唱什么歌啊?”
“唱《国际歌》吧”雅克热情的说
大家开始乱哄哄地唱起来。
“……这是最后的斗争,团结起来,到明天,英特纳雄奈尔就一定要实现……”
我说:“这个太复杂了,记不住也唱不全”
“那唱什么?”
“还是唱国歌吧,两个理由:这个菜能让人产生勇气。第二:我们在学校里每天都唱,不会唱错的”。
“可是,奥特曼,有些人不会唱,比如没上过学的”
……
可见在鼠洞里,他们也可以玩的别有一番洞天,似乎和外边没什么两样。后来周忻的确像奥特曼一样将这些孩子从鼠洞中救了出来。救出来的他们没有“被救”的惊喜,反而十分遗憾出来的时候没有唱“国歌”。
周忻从“鼠洞”逃离后遇到了北川。面对着这个比自己更单薄,瘦弱的北川震区儿童时,周忻对他产生了一种不自觉的保护意识。他俩靠捡破烂维持着最低的生活。有时一瓶矿泉水两个面包就可以解决一天的温饱问题。但他俩从来没有成人式的气馁和抱怨,两个人相互依存地游荡在城市间,寻找着他们的爸爸和姐姐。他们先住在桥下,后来搬到了“黑色爱丁堡”。爱丁堡原本是欧洲最美的城市,是苏格兰的精神象征。但周忻实际住的“黑色爱丁堡”是一栋很大的烂尾楼。这种烂尾楼是农民工及像周忻这样的流浪者的理想栖居,没有租赁又比较稳定。而在周忻的眼里这座烂尾楼更有了童话般的意义。“它是冒险家悲惨命运的见证。这栋‘不穿衣服’的大厦,黑乎乎的一大片,特别是在黄昏的时候,他像一座孤独的山岗,缓缓的沉入黑暗之中。夜晚,城市华灯齐放,它又像一个孤独的陷阱,在繁华夜里默不作声”。因此在周忻的思想里,他在城市的整个遭遇如历险一样,只是由于主题的需要作者将这么小的主人公塑造成一个早熟而又伤感的孩子,所以整个历险缺少了本应有的刺激和惊心动魄。但在孩子的天性中这就是“历险”、“流浪”。阿星因为没有成为流浪儿而打心眼里地遗憾。他觉得阿黄、周忻的这种流浪生活很酷。可以说,人与生俱来就有一种好奇心和探索欲,尤其是处在少年期的男孩子。他们对历险,冒险,探险,侦探,破案充满了向往和尝试的欲望,而且也正是在不断对外部世界与未知领域的认知过程之中,孩子们才变得越来越聪明,机灵,勇敢坚强,才由少不更事逐步走向成熟。因此,周忻在广州这个陌生城市里的一切境遇,就如同一次历险一样,为他提供了一个智力、人格和素养的综合训练机会。在这次历险中,周忻实现了自己的成长。
整部小说存在两个明显的意象:雪袍子、蛇。(“雪袍子”将在后边做详细的解析)。小说的第一章名字就叫“蛇衣”,开篇写道:
据说,蛇的一生要蜕皮很多次,每蜕一次皮,他就长大一些。
尤其在冬眠之后,气温升上来了,各地潜伏的蛇睁开眼睛。太阳把石头慢慢的暖透,蛇的血液流动起来,骨头发痒,他开始四处活动,觅食。身体逐渐膨胀起来,老化的皮肤,像袜子一样令他不舒服,他从开白花的藤蔓植物的古乔木的朽根纠结的地方,滑出来,又爬过矮牵牛,来到一些坚硬的地方,蹭头上的痒,从头到尾,缓慢又痛快地脱皮……
作者用诗一般优美的语言描写了蛇的脱皮。蛇蜕下的“蛇衣”是它成长的表征,而“在我十三岁那年的夏天,发生了一些事情,让我感受到了比蜕皮更难以忍受的疼痛”。这种疼痛就是急速成长的疼痛。所以在广州不论是与金毛鼠的战斗,最终营救流浪儿,还是对北川、丁丁无私的关心,还是以捡破烂为生,帮阿黄家清扫垃圾……都是周忻成长的印记。当他从金毛鼠手上逃脱后,看着洗干净的自己“心里觉得很陌生,又很喜欢”。他觉得自己有轮廓了,帅气了,这明显在表明他在长大。
所以当爸爸见到周忻后,不由得说:“忻,你真的长大了,我很高兴,很放心,真的”。所以小说从开头到结尾都在诉说着这个少年的成长的梦与痛。
成长是儿童永恒的追求,也是儿童文学永恒的话题和母题。周忻在这一假期的城市流浪生活中完成了自己的一次成长与蜕变,当他得知自己是一个弃婴时,他没有怨妈妈,更没有恨妈妈,而是把自己心中的“雪袍子”送给了妈妈。所以突发的意外事故(和赵贵打架)使得周忻的生命彻底被放逐。但流浪的城市生活并没有让他走入歧途,而是让他急速的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