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我一直没跟他说,我之所以哭得那么难过,是因为我知道,叶榛研究生毕业后也是要走的,离开这裏,同张眠一样离开这裏。不管去哪里,反正不是我坐个地铁就可以到的距离。兔死狐悲物伤其类。虽然在一个城市里,也不能经常见到他,只是想到他在城市的另一边,抬头是同样的天,同样的云,同样的空气,还是觉得那么的踏实。
我没有跟叶榛坦诚相待,爱上他让我过早的学会了不择手段。因为张眠离开后,他的确像对张眠承诺的那样对我处处照顾得很得体。我发的每条信息他都回,从不敷衍,偶尔有了好笑的笑话还会转发给我。手机上无法保存那么多信息,于是我就一条条地记在笔记本上。从一个简单的语气词,到一个笑脸,哪天什么时间什么天气。
在这方面我聪明成熟的过分,我想收藏我爱的男人给我的一切,在别人看来微不足道的,那都是一笔财富,什么都换不来的年少岁月。
上了高三后便没了周末,我便不能去黏着他。可是叶榛已经习惯了我的出现,我不去找他,他好容易请假出一回学校就会带一堆好吃的来看我,我怀疑他患上了斯德哥尔摩综合症。但是在他并承诺考全班前五就带我去看电影时,我祈祷他永远都不要痊愈。
在某些方面叶榛跟老唐是很像的,很善于用诱饵来激发我的战斗力。就像你想让驴子多磨点面,就在它的面前吊一根胡萝卜。
只是我心裏无比清楚,无论叶榛对我再好,他也只是把我当成一个小孩子。无论我说多少次喜欢,多少次爱,多少次非他不嫁,他也只是笑眯眯地揉揉我的脑袋,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从来不能走进他的心裏。
他的女朋友叫卓月,是报社的记者。
叶榛与卓月的父亲都是军人,卓月比叶榛大三岁,从小在军区大院长大,恶俗到死的青梅竹马。叶榛的母亲是高中老师,学前教育做得好,叶榛十三岁被高中破格录取,与卓月同班。那三年他们什么都是在一起的,一起上课吃饭回家,于是情花萌动水到渠成。
我在叶榛的钱包里看过他与卓月的合影,叶榛穿着作训服,卓月搂着他的脖子,长得清清秀秀的,不算什么美女,笑起来却是让人很舒服,两个人脸贴着脸笑得心花怒放。我嫉妒得肝疼,每期的晨报都买,找卓月写的新闻。
从她的文字里,我能感受到这个女人的善良慈悲还有社会公义感和使命感。六岁的差距在我们之间横亘着,除了年轻,目前的我没有什么能够比得上她。杏子说我这种近乎自虐的行为已经严重影响到了我的大脑正常发育。
于是高中毕业后,我以优异的成绩考取了本市医学院学习临床医学专业。
杏子知道我要拿起手术刀走进白衣天使的行列,悲天怜人地衝着西方行了一个大礼,呼唤道:“佛祖,您老救救这芸芸众生吧,果果出手那是非死即伤啊。”
我气得蹦高高,就兴许你去外语学院进法语系,将来去香榭丽舍大道上喝咖啡勾引老外,就不允许我唐果如此高尚的救死扶伤吗?
现在想来,高一军训遇见叶榛是我人生的一个转折点,而上了大一后,是我人生的第二个转折点,它们的共同点是都与叶榛有关系。
可见爱情果真是不得了的东西,可以让聪明人变成白痴,白痴变成白忙活。